投诉问题办理情况公示表
公示单位:安宁市人民政府 2021年5月5日
投诉问题 | 受理编号:D2YN202104300052,投诉人反映:昆明市安宁市太平新城街道砂之船奥特莱斯商场的餐饮、酒店等废水直排旁边河流,导致下游水质脏臭;该商场一期未按规划建设,D馆入口处存在约2000平方米违章建筑。 |
核实情况 | 5月1日,市政府副市长张才兴率太平新城街道办事处、安宁市城管局、安宁市水务局和安宁市自然资源局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核实。 1. 投诉人反映的“昆明市安宁市太平新城街道砂之船奥特莱斯商场的餐饮、酒店等废水直排旁边河流,导致下游水质脏臭”情况部分属实。经安宁市水务局现场核对,该商场污水统一排放至市政管网,汇集到已建成的太平中部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不存在污水外排现象;该商场旁边的河流为杨家坝,现场发现杨家坝水体浑浊,但未发现水体有异味的情况。 2. 投诉人反映的“该商场一期未按规划建设”情况不属实。经安宁市自然资源局核查资料及现场踏勘,位于安宁市太平新城街道办事处施甸居委会建设的“砂之船(昆明)奥特莱斯艺术商业广场一期(013地块1#栋号)”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安规建字第530181201400078号,项目2017年2月28日规划核实完毕(安规核实〔2017〕07号),实测竣工总建筑面积未超出规划审批总建筑面积。现场核实未发现该商场一期未按规划建设。 3.投诉人反映的“D馆入口处存在约2000平方米违章建筑”问题不属实。经自然资源局现场核对图纸及查阅审批材料,太平新城街道砂之船奥特莱斯商场D馆实际是砂之船奥特莱斯商场一期013地块1#栋号、012地块2A栋号。2019年3月11日,经安宁市自然资源局审批同意昆明市安宁市太平新城街道砂之船奥特莱斯商场将商场一期013地块1#栋号、012地块2A栋号部分仓储功能变更为商业经营功能。现场未发现商场附近存在违章建筑的情况。 |
办理情况 | 一、检查发现的问题 1. 该商场旁边河流(杨家坝)水体浑浊。 2.商场周边的污水井存在异味。 二、针对问题的处理情况 1. 针对河流水体浑浊的问题,要求昆明砂之船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定期对河流浮萍、蓝藻打捞清理; 2. 针对商场周边污水井存在异味的情况,要求昆明砂之船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定期对周边污水井进行清理。 |
办理单位 | 太平新城街道办事处、安宁市水务局、安宁市城管局、安宁市自然资源局 |
主要工作成效 | 截至5月3日,昆明砂之船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已对杨家坝河流浮萍打捞完毕,已对商场周边有异味的污水井清理完毕。 |
公示说明 | 现将该投诉问题办理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太平新城街道办事处。联系人员及电话:王东,1828874158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