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
D2YN202105040068投诉问题办理情况公示表
发布时间:2021-05-10 23:09
编辑:安宁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    来源:安宁市人民政府

投诉问题办理情况公示表

公示单位:安宁市人民政府         2021510

投诉问题

受理编号:D2YN202105040068。投诉人反映:昆明市安宁市青龙街道办事处双湄村208号的生猪养殖户异味严重扰民,举报人对其选址和卫生防护距离存疑

核实情况

202155日,安宁市农业农村局组织青龙街道办事处进行了现场核实。核实情况如下:

1.投诉人反映的“昆明市安宁市青龙街道办事处双湄村208号的生猪养殖户异味严重扰民”情况基本属实。该养殖户为双湄村小组208号村民吴学良,养殖地点位于双湄村小组南面(东经102.29413、北纬25.004192),现养殖生猪82头。该养殖户养殖区域未建污水收集池,养殖污水外排到村庄沟道,臭气散发,存在异味。

2.关于“举报人对其选址和卫生防护距离存疑”的情况。按《云南省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养殖规模标准和备案规定》(云农牧字〔200835号)的规定,该养殖户属于散养户,不属于规模化养殖户,现行法律法规对散养行为无卫生防护距离要求,对选址也无明确规定。现场核实发现该养殖户部分养殖房未经审批,占用村内公共空间。

办理情况

一、检查发现的问题

1. 该养殖户养殖区域未建污水收集池,养殖污水外排到村庄沟道,臭气散发,存在异味。

2. 该养殖户部分养殖房未经审批,占用村内公共空间。

二、针对问题的处理情况

1. 由青龙街道办事处组织相关部门于202159日前拆除违规建设的养殖房。

2. 由青龙街道办事处牵头,安宁市农业农村局配合指导养殖户吴学良及时出售饲养生猪,减少存栏数量,并于202159日前在养殖区域建设污水收集池,严禁污水外排。

整改时限:202159日前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青龙街道办事处 陆炜中

配合单位及责任人:市农业农村局  杨伟才

办理单位

安宁市农业农村局、青龙街道办事处

主要工作成效

截至202159日,农户吴学良违规建盖的100猪舍已全部拆除;吴学良户已在自家菜地内新建6m³玻璃钢三级粪污收集处理池一个,确保以后养殖粪污不外流。

公示说明

  现将该投诉问题办理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安宁市农业农村局。联系人员及电话:汪正强,13678781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