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问题办理情况公示表
公示单位:安宁市人民政府 2021年5月11日
投诉问题 | 受理编号:D2YN202105060066。投诉人反映:昆明市安宁市太平新城奥特莱斯商场4楼餐饮商户未设置烟道,油烟扰民,且厨余垃圾未集中收集。 |
核实情况 | 5月7日,太平新城街道办事处赶赴现场进行核实。 1.投诉人反映的“昆明市安宁市太平新城奥特莱斯商场4楼餐饮商户未设置烟道,油烟扰民”部分属实。经现场核实,该商场4楼共有13户餐饮店在经营,其中11户炒菜餐饮商户在经营过程中会产生油烟,2户奶茶店在经营过程中不会产生油烟。现场查看,11户炒菜餐饮商户已按规定设置烟道并且安装有油烟净化器,油烟经净化器处理后通过公共烟道排放。 2.投诉人反映的“厨余垃圾未集中收集”情况部分属实。经现场核实,因云南民泰信息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安宁厨余垃圾应急处理中心)处置厨余垃圾能力尚需进一步改善和提高,末端处置还处于应急阶段,因此厨余垃圾集中收运处置工作暂未向全市扩展,目前厨余垃圾集中收运处置范围暂未涵盖安宁太平新城街道办事处(包括太平砂之船•奥特莱斯)。该商场厨余垃圾由昆明砂之船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设置集中点收集,暂未清运至厨余垃圾收集站进行集中处理。 |
办理情况 | 一、检查发现的问题 1.奥特莱斯商场4楼磨羊工、滇寨子、三根葱、小拾味等4户餐饮商户油烟管道有少量油渍。 2.奥特莱斯商场厨余垃圾由昆明砂之船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设置集中点收集,暂未清运至厨余垃圾收集站进行处理。 二、针对问题的处理情况 1.要求昆明砂之船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督促商场4楼4户餐饮商户对油烟管道存在的少量油渍进行清理,避免油渍污染。 整改时限:2021年5月9日前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太平新城街道办事处 赵铁城 2.督促昆明砂之船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有相关资质的厨余垃圾处理站签订清运合同,定期清运商场餐饮业产生的厨余垃圾。在清运合同签订之前,要求昆明砂之船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规范收集厨余垃圾,杜绝私自随意处置厨余垃圾。 整改时限:2021年5月12日前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太平新城街道办事处 赵铁城配合单位及责任人:安宁市城管局 李 俊 |
办理单位 | 太平新城街道办事处、安宁市城管局 |
主要工作成效 | 2021年5月10日,太平新城街道办事配合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进行现场复查,该商场4楼磨羊工、滇寨子、三根葱、小拾味等4户餐饮商户油烟管道的少量油渍已清理完毕,昆明砂之船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已与昆明利滇化工有限公司签订厨余垃圾清运合同,储存在垃圾站的厨余垃圾已清运至厨余垃圾处理站。 |
公示说明 | 现将该投诉问题办理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太平新城街道办事处。联系人员及电话:王东,1828874158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