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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
D2YN202104070054整改落实情况公示表
发布时间:2022-04-14 16:10
编辑:安宁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    来源:安宁市人民政府

D2YN202104070054整改落实情况公示表

整改落实情况公示表

公示单位:安宁市人民政府         2022414

反馈(投诉)问题

D2YN202104070054:从昆明市安宁市安丰营到易门县的省道沿线,空气污染严重,味道呛人且无法睁眼,早晨和阴天味道尤其明显;该路段周边企业众多,排污无节制。

整改目标

确保周边企业大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减少道路交通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整改措施

一是在安易公路沿线选取监测点,设置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车,对安丰营片区空气环境质量进行监测。

二是加强对周边企业的日常环境监管。

三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督促运输物料、渣土的车辆采取密闭或其他措施,防治物料遗撒造成扬尘污染。

四是每天定期对路面进行清扫保洁,增加洒水降尘频次,提高道路环境卫生质量。

整改主要工作成效

一是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于2021410日凌晨起,在安易公路沿线选取监测点,设置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车,对安丰营片区空气环境质量进行监测,并出具了监测报告(安环监2021HZL030号)。监测结果如下:20214101-7时该区域二氧化硫均值为23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均值为35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均值为135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均值为1.3毫克/立方米,臭氧均值为47微克/立方米,各指标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硫化氢浓度为7微克/立方米,达到《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要求。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于202235日至311日再次在安易公路沿线选取监测点进行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监测结果如下(35日至311日平均值):二氧化硫均值为25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均值为38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均值为82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均值为1.3毫克/立方米,臭氧均值为103微克/立方米,各项指标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

二是强化日常环境监管。排污许可证核发情况:安易公路沿线10企业均已办理排污许可证,其中简化管理6家,登记管理4家。10家企业均按照规定组织开展了自行监测工作。经查阅10家企业自行监测报告,检测结果显示污染物达标排放。

环境监管情况:20211月至202248日,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对易安公路周边的10家企业环境监管17次,污染设施均正常运行,现场检查未发现企业有违法排污行为。

环境监测情况:2021410日和2022314日对禄脿街道进行了两次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指标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

三是协调交运部门安排安宁市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在草铺集镇公路和县草公路对前往禄脿方向的重型货车进行执法检查,重点查处拉运沙石料等易泼洒物冒尖装载或车厢密闭不严的行为,截至目前共处罚67名违法人。

四是安丰营到易门县的省道沿线清扫保洁由禄脿街道委托第三方进行保洁,要求按照每日机械清扫不少于1的频次进行保洁,并结合扬尘实际情况及时洒水降尘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

联系人及电话:陆大尧 15925139996

公示说明

现将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地址或邮箱)。联系人员及电话:陆大尧 15925139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