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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
D2YN202105040049整改落实情况公示表
发布时间:2022-04-14 16:09
编辑:安宁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    来源:安宁市人民政府

D2YN202105040049整改落实情况公示表

整改落实情况公示表

反馈(投诉)问题

受理编号:D2YN202105040049,投诉问题:昆明市安宁市金方街道小汉营村民小组附近有废旧塑料加工作坊(共2-3家靠近昆钢料场)清洗塑料废水直排外环境,焚烧塑料异味扰民。

整改目标

督促4家塑料加工点完成对堆存废旧塑料的清运,对生产用水循环收集池内废水进行妥善处理,消除生态环境隐患。

整改措施

202155日,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组织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金方街道办事处进行现场核实。投诉人反映地点位于安宁市金方街道办事处千户庄村委会小汉营村平顶山,当地居民何权向小汉营村租赁113亩村集体地,其中10地建设安宁立潇编织袋厂,经营者:何,注册日期:20190416日,经营范围:废旧编织袋的回收、加工、销售。何某将该厂分租给敖某某、某某、某某、某某4个个体户从事废旧塑料回收、加工。现场检查时某某、某某、某某塑料加工点正在生产,某某塑料加工点未生产,厂区建设有生产用水循环收集池,现场未发现有废水排入外环境情况。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区域废塑料原料堆存散乱,废塑料融化过程中产生的异味可能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为消除生态环境隐患,制定如下整改措施:(一)责令池某某塑料加工点、江某某塑料加工点、朱某某塑料加工点立即停止生产;(二)对该厂区停止一切供电、供水;(三)督促组织4家塑料加工56日前拆除生产设备,于513日前将厂区内堆存的废塑料原料、塑料颗粒成品清理完毕,该区域不得再外租进行工业生产;(四)督促组织4家塑料加工前将厂区各生产用水循环收集池内废水运送至草铺工业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五)督促何某在废塑料原料、塑料颗粒成品生产用水循环收集池内废水清理完毕后对全厂区环境卫生进行整治。

整改主要工作成效

一是4家废塑料加工点已停止生产,厂区所有供电、供水已于202155日中午切断,4家废塑料加工点生产设备已于202156日上午拆除。二是4家废塑料加工点已对堆存的废塑料原料、塑料颗粒成品进行清运,生产循环水池内废水已运送至安宁工业园区草铺污水处理厂处理,厂区环境卫生已进行整治。三是日常监管过程中,未发现该区域进行工业生产。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责任单位: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

责任人:陆大尧

公示说明

   现将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地址安宁市草埔街道金磷路)。联系人员及电话:王永林,13888702671

公示单位:安宁市人民政府          2022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