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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发布

安宁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公开征求本单位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意见的通告

来源: 安宁市人民政府   2023-09-11 15:05   字号: [        ]

为明确重大行政决策范围,进一步规范安宁市文化和旅游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编制工作,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等有关规定,现对《安宁市文化和旅游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我们将认真研究,充分吸纳,感谢公众给予的关心和支持。

  征求时间:2023911日至921

联系电话:68699648

  附件:《安宁市文化和旅游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

 

                     安宁市文化和旅游

2023911

 

 安宁市文化和旅游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试行)

(征求意见稿)

  

为明确重大行政决策范围,进一步规范安宁市文化和旅游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编制工作,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等有关规定,依照单位职责权限和工作实际,现制定安宁市文化和旅游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如下:

  一、编制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符合法定的职责权限范围;

  ()结合本单位实际,突出针对性、具备可操作性和灵活性。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编制或调整我市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

  ()编制或调整我市促进旅游市场发展的实施意见旅游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

()制定或调整我市文化事业规划公共文化服务标准

()直接涉及公众切身利益或者社会关注度高的其他重大事项;

  ()制定或调整重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三、有关要求

  ()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在作出前必须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

  ()安宁市文化和旅游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目录标准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