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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发布

关于面向社会公众征求《安宁市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兴安计划”实施办法(草案)》意见的公告

来源: 安宁市人民政府   2024-09-30 09:48   字号: [        ]

为贯彻落实安宁市委、市政府关于人才工作的决策部署,吸引更多人才来安宁干事创业我市制定并发布《安宁市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兴安计划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兴安计划”)“兴安计划”的实施,帮助安宁市各企业行业引才留才,为全市社会经济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目前,“兴安计划”试行期已满,安宁市人社局通过充分前期调研,起草了《安宁市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兴安计划”实施办法(草案)》,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及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930日至20241030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电子邮件ansldjyj@sina.com

2.电话/传真0871-68691754

3.邮递信件:安宁市连然街道金晖路1号宁湖大厦403办公室


附件:1.安宁市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兴安计划”实施办法(草案)

2.关于《安宁市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兴安计划”实施办法(草案)》的起草说明


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930

附件1.安宁市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兴安计划”实施办法(草案)

附件2.关于《安宁市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兴安计划”实施办法(草案)》的起草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