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
整改落实情况公示表
反馈(投诉)问题 | 云南省第二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 任务99:部分交办投诉问题电话回访不满意。(需举一反三) |
整改目标 | 省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期间,电话回访群众不满意的1件投诉问题全面整改到位。 |
整改措施 | 1. 对电话回访群众不满意的1件投诉问题逐一进行核实,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市生态环境分局牵头) 2. 加大整改力度,全力推进省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投诉问题整改落实。完成整改后,及时开展满意度调查,公开办理情况信息,按照验收销号实施办法组织自查自验和验收销号。(市级各有关部门牵头) 3. 加强问题整改督导检查,定期分析研究,协调解决整改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推动交办投诉问题及时全面整改到位。(市级各有关部门牵头) |
整改主要工作成效 | 1.对电话回访群众不满意的1件投诉问题,即D53010020230814078问题,重新进行了核实,发现该厂存在未经批准,擅自取用地下水以及在厂区原料堆场西北面场地上堆放部分选矿尾泥两个问题,针对问题制定印发了《安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访不满意投诉问题D53010020230814078整改方案的通知》。安宁市水务局对安宁萍润洗矿厂的地下水井于2024年5月24日实施了封停,对未经批准擅自取水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并追缴水资源费。同时安宁萍润洗矿厂于2024年7月委托云南水工源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了环境污染应急处置方案,并邀请专家进行科学论证。截止2024年12月9日,已按照方案要求将厂区原料堆场西北面场地上堆放的选矿尾泥清理至厂区沉淀池,并对该地点进行覆土种树,厂区沉淀池进行了填平覆膜。 2.云南省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安宁市投诉问题5件,已全部完成整改并组织自查自验。 3.定期不定期召开问题整改工作调度会,5件交办投诉问题均已完成整改,回访不满意的1件已完成整改工作。 |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分局 责任人:朱永喜 |
公示说明 | 现将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中小企业科技孵化基地)。联系人员及电话:李德元,13108866386 |
公示单位:安宁市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