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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
整改落实情况公示表(任务82:大气污染防治仍需持续用力)
发布时间:2025-12-18 10:15
编辑:安宁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    来源:安宁市人民政府

附件3

整改落实情况公示表

反馈(投诉)问题

任务82:大气污染防治仍需持续用力。部分地区和部门对大气污染防治形势缺乏危机意识,科学防范臭氧污染的办法和措施不多,区域联防联控效果不明显,空气质量持续向好形势严峻。2020 年至 2023 7 月,昆明市主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分别为 100%98.6%100%95.8%,大气环境质量呈波动变化趋势,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分别为 2424.620.524微克/立方米,均高于全省平均浓度。特别是 2023 1 7 月,主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较上年同期下降 4.2 个百分点,细颗粒物平均浓度上升 22.7%,出现反弹,与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明确的“到 2025 年,地级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 20.5 微克/立方米以内”的目标仍有较大差距。部分地区环境空气质量“好中有危”,2021年以来全市出现污染天气的县(区)数量逐年增加;石林县、宜良县、官渡区、东川区、晋宁区、呈贡区、五华区累计各出现 15天以上轻度污染,空气污染的普遍性问题不容忽视。晋宁区二街工业园区部分施工场地物料堆场扬尘、废石乱堆乱放;滇中新区云水街 87 号空港时代中心附近公路堆土场未覆盖。

整改目标

全市空气质量整体优良,PM2.5 平均浓度控制在24微克/立方米以内。

整改措施

1.根据安宁市空气质量防控特点,印发年度春夏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加强春夏季污染防控。(市生态环境分局牵头)

2.加强工业企业排放监管,以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制药、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汽车修理等为重点,强化挥发性有机物(VOCS)源头、过程、末端全流程治理。

3.开展空气质量预测及预警工作,建立环境空气质量扩散条件周报机制,及时启动空气质量预警,精准下达调度指令,有效提高空气质量优良率。

4.开展建筑工地等扬尘面源污染防治,依据《昆明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等要求严格落实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各项措施,主城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量化评分合格率不低于 90%

5.科学实施货运车辆限行管理措施,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 疏导,优化道路交通组织,提高机动车通行效率,减少机动车怠速、慢速造成的排气污染。

6.按照省级统一部署,组织做好全市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工作。

7.加强道路扬尘管控,严格落实道路保洁制度,强化渣土运输车辆管理,依法查处渣土运输车辆违法行为,防止“滴、洒、泼、漏”污染道路。加强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力争到 2025 年底,安宁市主城建成区主要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 65%以上。

8.加强在建公路建设施工扬尘管理,加大城市外环路、城市出入口、城乡结合部等重要路段路面破损修复及清扫保洁力度。

整改主要工作成效

一、已全面落实方案制定印发工作,于2025418日正式印发《安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安宁市春夏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工作方案的通知》,方案紧密结合安宁市春夏季气象条件,针对性部署了工业源管控、移动源治理、面源整治等重点任务,同步工作按月调度机制,确保各项攻坚举措落地见效,为春夏季大气污染防控工作提供了坚实制度保障。

二、一是严格落实重点行业准入要求,严禁新增高VOCs排放项目,推动现有项目开展原料替代升级,鼓励企业优先选用低挥发性、低毒性的原辅材料,从源头减少VOCs产生总量。同时,强化项目环评审批与“三同时”验收管理,将VOCs治理措施作为审批验收的核心指标,确保治理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二是针对不同行业生产特点细化监管要求。对石化、化工行业,重点加强反应、分离、储存、装卸等工序的密闭化改造,减少无组织排放;武钢集团昆明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安宁公司(钢焦联合)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申报重污染天气钢铁行业企业绩效分级A级企业,云南昆钢嘉华水泥建材有限公司正在开展超低排放改造,对有组织重点排口进行处理设施升级,针对无组织排放增设抑尘设施等,预计2027年完成改造。对油品储运销行业,严格落实油罐车密闭装车、油气回收装置安装与运行要求,加强加油站、储油库的油气回收系统运维监管;对汽车修理行业,重点规范喷漆、烤漆工序,要求企业配备密闭喷漆房和高效废气处理设备,严禁露天喷漆作业。此外,建立重点企业VOCs排放台账制度,督促企业如实记录原辅材料使用、废气产生与处理、排放监测等数据,实现过程管控可追溯。三是强化治理设施运行监管,确保重点企业配套建设的吸附、吸收、冷凝、燃烧等VOCs治理设施稳定高效运行,杜绝“假治理、真排放”“治而不管”等现象。推动企业开展治理设施升级改造,通过强制性清洁生产要求安宁新大涂料有限公司对有机废气进行收集处理,减少有机废气排放。同时,要求企业按规范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监控平台联网,实现实时监控与数据共享。对超标排放、违法排污等行为,加大执法检查与处罚力度,依法责令整改、停产整治,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形成监管震慑。

三、已全面落实空气质量预测及预警相关工作要求,20253月至7月期间,精准发出空气质量预警5次。每次预警启动后,迅速联合市生态环境分局、市住建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交运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等多部门开展协同管控,重点针对工业企业废气排放、建筑工地扬尘、城市道路扬尘、秸秆焚烧等关键污染源实施精准管控。在面临境外污染叠加的不利气象条件下,通过科学预警、协同处置,成功保障了安宁市2025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稳定保持在99.18%PM2.5平均浓度20.4微克/立方米预警管控成效显著。截止20251214日,安宁市细颗粒物21.3微克/立方米。

四、在日常安全监督检查中同步开展文明施工扬尘治理巡查检查,共检查建筑施工项目132个次,实现辖区内在建项目工地全覆盖安全检查。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87份、《恢复施工通知书》28份、《停工整改通知书》3份,同时填写《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情况量化评分表》16份,共查处隐患问题960余项,其中涉及扬尘污染问题120余项,发现的隐患问题均已督促责任单位落实整改,实现闭环管理。

五、一是设定货运车辆线条通行范围和路段。根据公安部关于优化和改进城市配送货车通行管理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安宁实际,对城区部分道路和区域货运交通限行管理措施进行调整,并通过安宁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安宁市城区货运交通限行管理措施调整通告》,改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维护良好道路交通秩序,进一步便利货车在我市城市道路通行,减少交通事故和环境污染。二是加强货运车辆源头管理。严把机动车注册登记、转籍过户、年度审验等源头环节,对重型货运车辆严格落实强制报废制度,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机动车报废监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对未取得环保定期检验合格证明的机动车不予核发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三是加强对货运车辆入城通行证的审核监管。严格落实货运车辆通行证制度,根据城市道路管理实际,划定货运车辆通行线路,要求办理通行证的货运车辆按照规定时间、路线进行运输。推行“安宁公安”微信公众号发放电子通行证,推进货车通行证网上办理,20251月以来,通过“安宁公安”微信公众号推行办理货运车辆入城电子通行证10809起。四是加大路面执法管控力度。结合日常管理和集中整治工作,加大对货运车辆违禁入城、不按规定时间线路行驶等妨害交通安全、扰乱通行秩序的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20251月以来,共查处货运车辆违禁入城9066起。

六、云南昆钢嘉华水泥建材有限公司两条水泥熟料生产线严格落实错峰生产要求,20242000t/d生产线仅运行半个月,4000t/d生产线运行150天;2025年截至目前,2000t/d生产线仅运行一周,4000t/d生产线运行100天,错峰生产执行到位。目前,2000t/d生产线正在办理拆除产能置换相关手续,进一步推动水泥行业产能优化与绿色转型。

七、20245月—20259月,累计开展自主巡查17次,巡查在建工地17419次,处理污染路面、渣土泼洒等问题658起,督促工地保洁1576起。有效从源头切断扬尘污染链条,推动巡查管控质效双升。20245月—20259月,开展联合整治行动62次,出动执法人员657人,检查货运车辆868辆,有效凝聚执法整治合力,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运输行为。每日对城区主次干道冲洗2次、洗扫2次、洒水降尘3次,在晴天高空雾炮降尘,通过“冲洗、洗扫、洒水”全方位立体式作业模式;全面加强城市机械化作业,提高道路保洁质量,机械化作业率已达65%以上。

八、发布《安宁市城区货运交通限行管理措施调整通告》,改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维护良好道路交通秩序,进一步便利货车在我市城市道路通行,减少交通事故和环境污染。严把机动车注册登记、转籍过户、年度审验等源头环节,对重型货运车辆严格落实强制报废制度。推行“安宁公安”微信公众号发放电子通行证,推进货车通行证网上办理。20251月以来,通过“安宁公安”微信公众号推行办理货运车辆入城电子通行证10809起。加大路面执法管控力度。结合日常管理和集中整治工作,加大对货运车辆违禁入城、不按规定时间线路行驶等妨害交通安全、扰乱通行秩序的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20251月以来,共查处货运车辆违禁入城9066起。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  朱永喜

公示说明

   现将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联系人员及电话:董沁沂15559666626

公示单位:安宁市人民政府            2025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