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
整改落实情况公示表
反馈问题 | 云南省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滞后(50-47) |
整改目标 | 2025年12月底前,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取得重大进展,未治理矿山数量大幅减少。 |
整改措施 | 1. 2021年10月底前,组织开展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核查,进一步摸清矿山底数、空间分布、损毁土地面积和权属、拟修复方向等基本情况 2. 按照“一矿一策”要求,根据省级相关技术标准,坚持自然恢复为主,科学选择修复模式,合理制定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方案,分类分批有序推进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区生态修复。 3. 完善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信息数据库,建立市级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库,为实施矿山生态修复规划、部署项目工程及完善矿山修复政策提供决策支撑 |
整改主要工作成效 | 通过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及《安宁市矿山生态修复摸底评估及实施方案(2021-2025年)》编制,查清了安宁市境内矿山废弃地的土地利用现状、土壤环境质量和适宜性等基础状况。摸清了历史遗留矿山底数、空间分布、损毁土地面积和权属、拟修复方向等基本情况,按照“宜耕则耕、宜建则建、宜水则水、宜留则留”的原则,科学合理的制定矿山生态修复方案(一矿一策),为推进全市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提供依据。 对历史遗留矿山转型利用,有效盘活存量矿山建设用地;通过引入社会资本修复的方式对3座矿山开展修复工作,有效节约中央资金完成矿山的修复;金沙江流域昆明片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的实施;现阶段安宁市除7个转型利用外的54个历史遗留矿山图斑已全部开展了修复工作,40个图斑已完成修复,完成修复面积约105公顷,已达到验收条件;正在修复图斑14个,设计修复面积60公顷,安宁市历史遗留矿山已取得重大进展,已无未开工治理矿山。 |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 责任单位:安宁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人:赵铁城 |
公示说明 | 现将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安宁市自然资源局(安宁市连然街道金晖路宁湖大厦21-22楼)。联系人员及电话:袁小翔 0871-686994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