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举
报件信息公示表
(D3YN202405200060)
公示单位:安宁市人民政府 2026年3月20日
投诉问题 | 受理编号:D3YN202405200060 群众投诉问题:“昆明市安宁市太平街道昆华苑小区和别墅区的部分住户占用公共绿化地种植蔬菜、搭建凉亭等,与原有规划用途不符。”电话回访时反映:“很多一楼住户在开发商搭售的绿地之外,还侵占了公共绿地,硬化、违章搭建”。 |
办结目标 | 根据排查情况分门别类、因地制宜做好侵占公共绿地硬化、违章搭建的整改工作,恢复昆华苑小区已侵占公共绿地的公开、公共、共享、公益性质。 |
整改措施 | 1、对部分住户侵占公共绿地种植蔬菜的行为进行集中清理 由太平新城街道办事处牵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配合,由物业公司发布蔬菜清除公告,告知业主主动清除在公共裸露地面上种植的蔬菜,在公告期满后,统一清除,并由物业公司进行绿植补种。 2、对投诉人反映的“搭售绿地”与公共绿地进行区分 由太平新城街道办事处牵头,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配合,指导物业公司对投诉人反映的“搭售绿地”与公共绿地进行界限划分登记,明确侵占公共绿地界限范围。 3、对进行栏杆围合侵占公共绿地行为的处置 由太平新城街道办事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共同牵头,市住建局配合,将侵占公共绿地的围合、栏杆进行清理拆除,恢复公共绿地功能。 4、对进行硬化侵占公共绿地行为的处置 由太平新城街道办事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对侵占公共绿地硬化的行为,保留必要的道路和公共性、共享性的设施外,按照规定恢复绿地公共功能。 5、对临违建筑进行处置 由太平新城街道办事处牵头,市自然资源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合,依据《云南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对临违建筑进行分类处置。 |
整改主要工作成效 | 一是对部分住户侵占公共绿地种植蔬菜的行为进行集中清理。目前业主占用公共绿化地种植蔬菜问题已于 2024 年 5 月 25 日办结。已完成小区内占用公共裸露地面种植蔬菜的清除工作,出动30余人次,清除点位80余个,面积约600平方米,植苗1万余株,投入资金3万多元。2024 年 5 月 28 日召开群众恳谈会,安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安宁市自然资源局、安宁市住建局、安宁市太平新城街道相关负责人及10 名小区居民代表参加,居民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二是对部分住户占用公共绿化地搭建凉亭,与原有规划用途不符的问题,经核实,目前昆华苑小区公共绿化地区域共建有 7 个景观凉亭,其中 3 个景观凉亭为该小区开发商规划配建设施;由于原有景观凉亭无法满足小区 3912 户居民生活需求,小区业主多次向物业反映,要求增加凉亭数量,满足住户日常休闲活动。为方便小区群众休闲活动,营造更舒心、优美的小区环境,2013 年 5 月 9日,该小区物业公司(昆明海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安宁分公司)向属地太平新城街道社区建设服务中心(现更名为:为民服务中心)备案,并向小区全体业主进行公示后建成 4 个景观凉亭。建成后的公建配套设施景观凉亭保留了原规划公共用途性质,不违反规划用途。 三是由太平新城街道办事处、安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安宁市自然资源局、安宁市住建局配合,指导物业公司对开发商搭售的绿地之外,对栏杆围合、硬化、违章搭建方式改变绿地性质的行为的进行界限划分登记,摸排出需整改的共210户,专班对这210户开展集中整治,拆除整改124户,按照《云南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冻结不动产权86户,210户已经全部整改完毕。2025年10月24日召开群众恳谈会,安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宁市自然资源局、安宁市住建局、安宁市太平新城街道相关负责人及20名小区居民代表参加,居民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
自查自验和市级验收情况 | 已完成自查自验,并通过市级验收。 |
公示说明 | 现将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大屯西路89号金晖社区8楼安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 联系人员及电话:黄龙, 686880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