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安宁市人民政府 2025-05-30 12:55 字号: [ 大 中 小 ]
安宁市现行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由云南省自然资源厅2023年11月18日公布实施,将于2026年11月17日到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的规定及《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5年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方案〉的通知》要求,安宁市正在开展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工作。
安宁市初步研究拟决定2025年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继续沿用2023年安宁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编制成果。为做好安宁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现向社会公开征求调整意见。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5月30日至2025年6月30日。公众可提出意见建议,并在征求意见期间将意见建议发送至邮箱azrxzsp@163.com,联系电话:0871- 68699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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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安宁市2025征收农用地年区片综合地价》(草案)起草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