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安宁市对口帮扶寻甸县联合乡(倘甸两区托管)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12 10:03 浏览次数: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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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安宁市对口帮扶寻甸县联合乡(倘甸两区托管)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安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12日

安宁市对口帮扶寻甸县联合乡(倘甸两区托管)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增加寻甸县部分乡镇脱贫攻坚对口帮扶力量的通知》(市委办〔2017〕34 号)精神,安宁市在保持原有对口帮扶关系的基础上,再新增对口帮扶寻甸县联合乡(倘甸两区托管),对口帮扶期限至寻甸县实现脱贫摘帽为止。为迅速落实工作机构、筹集帮扶资金,务实高效开展对口帮扶工作,确保受援乡如期实现脱贫摘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昆明市脱贫攻坚相关文件、相关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寻甸县联合乡脱贫攻坚工作“两不愁、三保障”的根本目标,以“696”考核退出指标为导向,以“六个精准”为准绳,以“六个到村到户”为依托,以“三率一度”为尺度,致力贫困群众安居房建设,产业扶持,易地扶贫搬迁,挂包帮、转走访,务工增收、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等工作,最终达到贫困群众脱贫致富,贫困村、贫困乡脱贫摘帽的总体目标。

二、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对口帮扶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帮扶措施全面落实,取得实效,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安宁市对口帮扶寻甸县联合乡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王  迅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李宝林  市政府副市长、草铺街道党工委书记

成   员:苏晓喆  市政府办副主任

             刘黎安  市财政局局长

             李启春  市人社局局长

             顾明东  市农业局局长

             代秀珍  市审计局局长

             周鸿斌  市纪委第二纪工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农业局(市扶贫办),负责对口帮扶寻甸县联合乡日常事务性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农业局局长顾明东同志兼任。

工作开展期间,若领导小组成员发生工作变动,由新任领导自行接任,市政府办公室不再另行发文。工作任务结束后,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自行撤销,不再发文通知。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积极筹措和拨付对口帮扶资金。紧扣联合乡“脱贫摘帽出列”目标,充分发挥新增帮扶单位“突击队”“攻坚连”的作用,积极筹措和拨付对口帮扶资金,重点在农村饮水安全、农户建房兜底以及产业发展等方面,支持受援乡实施并完成一批脱贫攻坚项目。

(二)精准帮扶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紧扣受援乡实际需要,积极动员辖区企业开发并提供稳定有效的就业岗位,适时开展“送岗下乡”等招聘活动,力争实现受援乡贫困群众务工增收目标。

(三)积极动员农业龙头企业参与脱贫攻坚。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充分挖掘自身对农产品种养殖、加工及经营需求,整合受援乡农业资源优势,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体、互利共赢”的原则,探索采取项目推介、企业援建、共建共赢等方式,支持当地实施和发展一批农业产业项目, 力争在受援乡扶持一批种养殖大户、致富带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