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教育局本级预算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安宁市教育局本级预算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安宁市教育局主要职责有: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进行管理和指导;编制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拟定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中、长期及年度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中小学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国防教育、体育卫生与艺术工作的指导和管理,指导全市青少年科技活动、校外教育和社区教育活动;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做好社会综治、治安保卫和保密、档案工作;组织和领导全市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及教师进修学校的招生考试工作,协助上级做好大中专招生计划和成人考试、自学考试工作,制定学生奖惩、学籍管理办法及组织实;督促检查国家课程计划、课程标准和教学大纲的执行情况,组织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研究、科研、科普,不断总结经验,提高教学质量;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学前教育、九年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的普及,不断完善实施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所需的办学条件,领导组织开展函授、电视教育、职工教育及农村扫盲、农民文化技术教育工作;根据国家的教育规划,提出中小学和幼儿园干部和教师队伍的建设意见,制定各级各类学校在职教师进修、交流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域内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制度的实施;配合做好全市教职工的调配、工资福利、离退休抚恤工作;负责全市教职工的考核、竞聘,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定工作;组织实施大中专毕业生的招考录用工作,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的审定、下达,教育人事托管和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负责管理教育系统国有资产;指导和组织全市学校基本建设,教育教学设施设备配备与管理和对教育系统勤工俭学、后勤工作;负责管理全市教育经费,指导和落实各级学校教育事业经费预算、结算及财务审计监督工作;负责市域内举办的各级各类民办教育机构的审批、管理和服务工作;对市属各镇(街道办事处)的教育工作和学校工作进行督查、考评、指导;指导管理全市教育系统对外交流与合作;主管全市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安宁市教育局是安宁市人民政府主管教育工作的组成部门,全局内设办公室等9个职能科室。下设事业单位有安宁中等37家学校。全局人员编制数17个,其中:行政编制数16个;工勤岗1个。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大力推进学前教育发展;统筹推进义务教育;高度重视普通高中教育;加快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范发展民办教育;重视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切实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益。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收入总额17172.8万元,财政拨款收入17172.8万元,占总收入比重100%。其中:基本收入412.28万元,项目收入16760.52万元。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00万元 ,占总收入比重5.82%;2050101行政运行372.83万元,占总收入比重2.17%;2050201学前教育299.98万元,占总收入比重1.75%;2050202小学教育2651.98万元,占总收入比重15.44%;2050203 初中教育2582.26万元,占总收入比重15.04%;2050204高中教育421.84万元,占总收入比重2.46%;2050299其他普通教育支出942.88万元,占总收入比重5.49%;2050302中专教育500万元,占总收入比重2.91%;2050304职业高中教育388.32万元,占总收入比重2.26%;205070特殊学校教育112.34万元,占总收入比重2.26%;2050901农村中小学校舍建设290万元,占总收入比重1.69%;205090城市中小学校舍建设1157.4万元,占总收入比重6.74%;2050904城市中小学教学设施204.12万元,占总收入比重1.19%;2050905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设施2909.84万元,占总收入比重16.94%;2050999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1852.27万元,占总收入比重10.79%;2059999其他教育支出5万元,占总收入比重0.03%;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53万元,占总收入比重0.01%;2129999其他城乡社区支出1445.14万元,8.42%;2210201住房公积金24.08万元,占总收入比重0.14%;2296099用于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10万元,占总收入比重0.06%。
支出总额1831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2.28万元,项目支出17903.22万元。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00万元,占总支出比重5.46%;2050101行政运行372.83万元,占总支出比重2.04%;2050201学前教育466万元,占总支出比重2.54%;2050202小学教育2817万元,占总支出比重15.38%;2050203初中教育2731.21万元,占总支出比重14.91%;2050204高中教育452.58万元,占总支出比重2.47%;2050299其他普通教育支出960.18万元,占总支出比重5.24%;2050302中专教育524万元,占总支出比重2.86%;2050304职业高中教育1021.36万,占总支出比重5.58%;205070特殊学校教育112.34万元,占总支出比重0.61%;2050901农村中小学校舍建设290万元,占总支出比重1.58%;205090城市中小学校舍建设1157.4万元,占总支出比重6.32%;2050904城市中小学教学设施204.12万元,占总支出比重1.11%;2050905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设施2909.84万元,占总支出比重15.89%;2050999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1810.27万元,占总支出比重9.88%;2059999其他教育支出5万元,占总支出入比重0.03%;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53万元,占总收入比重0.01%;2129999其他城乡社区支出1445.14万元,7.89%;2210201住房公积金24.08万元,占总支出比重0.13%;2296099用于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10万元,占总支出比重0.05%。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安宁市财政局的要求,按时完成2017年“两上两下”的预算编制工作并按时提交部门预算草案。预算编制全面科学,按本单位实际需要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本着上级“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相关要求,我局合理安排“三公”经费预算并严格执行(预算经费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000元)。决算编制按要求完成并及时上报。绩效目标填报清楚,专项预算提前细化。
二、 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可以推进项目实施进度,科学反映项目推进程度。
(二)自评指标体系
(二)自评组织过程
1. 前期准备:一是接到财政局《关于公开2017年预算绩效自评结果的通知》后,组织各科室填报关于绩效自评相关表格;二是收集各科室填报绩效自评报告及有关材料。
2. 组织实施:一是收集资料并审核;二是分析收集的资料并形成自评结论;三是撰写自评报告;四是上报自评报告并建立相关档案。
三、 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经过本次绩效自评工作,形成了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报告和项目自评报告,项目基本实际完成绩效值均已达到预期绩效指标,项目实施效果明显,达到预期要求,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个别项目绩效指标有待改善,整体而言,教育局2017年支出绩效完成情况达到优良水平。
四、 存在的问题
绩效评价过程中缺乏专业技能。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技能培训,提高绩效评价工作质量。
五、 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是深入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基本前提,是增强资金绩效观念,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重视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工作,充分发挥绩效评价以评促管效能,积极探索和建立一套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多渠道应用评价结果的有效机制,努力提高绩效意识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一)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次年安排部门整体支出资金的重要依据,为预算编制提供参考。
(二)利用绩效评价结果,促进局机关各科室及下属单位增强效益观念,提高财政资金支出决策水平、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果。对绩效评价结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督促相关部门调整工作计划、绩效目标,加强项目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通过绩效评价结果了解资金的配置是否合理,是否发挥了应有的作用,支出规模是否适当,总结经验和教训,进一步改进工作,提高财政资源的配置效率。
(三)依法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各种违法、违规问题进行处理,严肃财经纪律。对评价报告披露的严重问题,要认真查处,以确保财政资金的有效使用。
安宁市教育局
2018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