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财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8-10-24 15:38 浏览次数: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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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财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财政局概况

一、             主要职能

1.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昆明市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拟定全市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参与制定全市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的建议。

2. 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财务会计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按规定负责办理涉及财政、税收、政府性债务等方面的事务。监督执行财政、税收、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财务会计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3. 承担个项财政收支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全市和市本级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安宁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安宁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市和市本级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项安宁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市和市本级年度财政决算;负责管理上级拨款和市级财政收支;负责审核批准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办理昆明市对安宁市的转移支付及管理工作,管理行政机关和财政供给经费的事业单位银行开户。拟订市对镇(街道办事处)财政预算管理体制,合理划分财力,指导和监督(街道办事处)财政工作。

4. 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发展计划,拟订我市财政、税收收入计划;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管理财政票据;执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参与拟订公有住房、国有土地出让收入资金分配的有关政策。

5. 贯彻执行国家金库管理条例和国库管理制度,负责组织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承担国库资金管理有关工作;统一管理财政专户;负责贯彻政府执行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6. 管理和监督本级财政公共支出;拟订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管理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及所属单位缴费、事业费、专项资金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认真执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7. 负责办理和监督市级财政经济发展支出、市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市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和我市基本建设财务法律具体实施办法;负责国债资金的办法和监管;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8. 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药卫生支出;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管理和监督市级财政社会保障支出;管理市级社会保障基金专户。

9. 负责管理全市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监督执行会计法规、会计准则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保障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责;负责和准则会计人员业务培训。

10. 办理有关政策性补贴和支农、惠农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立项、实施、监督和管理工作。

11. 管理政府性债务,执行国家债务管理的方针政策,拟订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研究政府债务状况,拟订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的措施。

12. 贯彻执行国家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根据市政府授权,对全市国有资产实施有效管理,结合我市实际拟订补充规定、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检查监督执行情况。推动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性调整,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代表市政府向市属国有和国有控股(参股)企业派出董事会成员和监事会成员,负责董事会成员和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代表市政府对市属国有和国有控股(参股)企业的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对市属国有和国有控股(参股)企业董事长和总经理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完善科学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并根据经营业绩进行考核、奖惩。

13. 贯彻国家货币政策及法律、法规;协助驻市金融监管机构对我市各银行、保险、证券、期货、信托等金融机构的监管工作;完善地方金融企业改革发展有关财税政策;拟订我市金融发展的中长期规划,提出改善和促进金融发展的意见和政策建议;防范化解和处置金融风险;参与指导和规范我市重大建设项目的融资管理工作。

14. 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监督市级部门的财务活动,对违反财政纪律的事项进行检查和处理。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按照《预算法》和国家其他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要求,充分体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体现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坚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留有余地,科学编制财政预算,既保持适当的增长速度,又合理把握财政收入规模,实现财政收入增长与地区生产总值和物价水平等经济社会发展指标相适应。科学调度财力,按照轻重缓急,合理安排,统筹兼顾,确保预算收支平衡。提高依法理财水平。优化管理、规范并依法接受监督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支出,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全力优先保证重点支出需要。

1. 强化征管举措,确保财政收入稳步增长。一是做好税收征管。严格依法征税纳税,履行征管职能,做实财政收入,强化联系服务企业,营造宽松的投资发展环境,培植含税财源。二是理好欠税。加强与住建、国土等部门的信息交流,摸清全市工程项目实施进度情况,及时反馈税源底数,确保税款及时入库。三是做好联系协调,坚持财税定期分析研判,主动加强与税务部门的经常性沟通,支持税务部门涵养税源、依法治税,形成财税工作合力。

2. 优化结构,支出重点保障民生。继续坚持把重点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方向,提高民生支出占公共财政比重,在财力较为紧张的情况下,财政支出全力确保实现 “保稳定、惠民生、促发展的公共财政目标。

3. 规范债务管理,探索创新融资方式。2017年财政部相继发布了50号、62号、87号文件,进一步规范了政府融资工作的行为边界,对融资项目做了明细和规范,按照文件要求市财政拟定了《安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规范举债融资行为工作的通知》(安政办〔201755号)文件,指导督促政府各部门及融资平台公司进一步完善风险防范机制。围绕消化旧债,控制新债的主线,按照分类管理、区别对待、逐步化解的原则,加强政府性债务审批管理,严格控制债务规模,管住新增债务,通过增加年度预算安排、财政资金结余调剂等途径,增加偿债资金预算支出,扩大预算内偿债力度。

4. 强化财政监管,发挥财政职能。一是盘活财政沉淀资金,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形成长效机制,继续加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力度,对结余结转资金,实施分类处理,采取收、调、压、控具体措施。二是贯彻实施深入推进地方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制定印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度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全市97家预算部门预算信息均全部按规定要求公开。三是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除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外,所有预算安排的财政资金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核算管理,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严禁违规从单位零余额账户将财政资金向本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同级预算单位拨款,预算单位需向实有资金账户转账的必须先经财政审批后方能转账。四是强化监督检查。牵头、协调、指导、监督全市内控建设工作,整理制度9项,并完成了2016年度地区(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五是加大预算绩效管理,优化资金使用效益。将预算绩效纳入全市目标考核体系中,制定了《2017年度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第三方评价考核指标认定实施细则》,明确了各项预算绩效管理方面的各项考核指标,各单位在申报项目预算之前,就要先考虑项目究竟能产生什么绩效,体现用钱必问效这一原则。六是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及时将《云南省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下发全市各预算单位执行。七是维护经济社会稳定,强化网贷风险防范。向辖区内非试点P2P机构下发不得开展违规业务和加强风险提示工作的通知,进行相关风险提示,在17家金融机构及其网点、9个街道办事处开展防范非法集资专题宣传活动,集中进行宣传下发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册500份。加强防范化解企业集资风险工作,组织各街道办完成了本辖区内企业集资情况摸底排查工作,切实摸清风险底数和风险点。八是启动全市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工作。对全市51家国有企业的有关情况进行摸底调查,选取中国国际经济咨询有限公司为全市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工作方案制定和实施等工作提供智力支持,为下一步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供了保障。

5. 加强队伍建设,作风问题常抓不懈。认真梳理财政政策、内部管理制度、财政业务规范,修订或制定出台一批规范财政管理的规章制度,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管钱、管事、管人,提高财政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促进机关工作效能整体提升。扎实做好班子和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和廉政教育工作,继续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制约改革发展的薄弱环节,及时整改,建立运转高效、作风务实、纪律严明、规范有序的财政运行机制,建设讲纪律、讲规矩、清廉务实的财政干部队伍。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7年纳入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9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 安宁市财政局局机关

2. 安宁市财政局金方财政所

3. 安宁市财政局连然财政所

4. 安宁市财政局太平财政所

5. 安宁市财政局温泉财政所

6. 安宁市财政局青龙财政所

7. 安宁市财政局县街财政所

8. 安宁市财政局八街财政所

9. 安宁市财政局禄裱财政所

10. 安宁市财政局草铺财政所

11. 安宁市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

12安宁市投融资管理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安宁市财政局2017年度末实有人员编制100人。其中:行政编制4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8人),事业编制5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9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8人),事业人员4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7人)。

离退休人员3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安宁市财政局2017年度收入3143.0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43.0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收入比上年增加711.42万元,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整改革性津贴,同时人员增加,由于工资基数调高,养老保险,公积金,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残疾人就业保证金缴交基数增大,支出就比上一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安宁市财政局2017年度支出302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59.32万元,占总支出的68%;项目支出962.58万元,占总支出的3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支出比上年增加638.89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整改革性津贴,同时人员增加,由于工资基数调高,养老保险,公积金,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残疾人就业保证金缴交基数增大,支出就比上一年增加。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安宁市财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11.37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考核奖、事业人员绩效工资、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遗属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办公经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交通补贴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147.9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与上年对比,增支 683.56万元,增49.69%增支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整改革性津贴,同时人员增加,由于工资基数调高,养老保险,公积金,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残疾人就业保证金缴交基数增大,支出就比上一年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安宁市财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62.5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4.67万元,下降4.43%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17年投融资经费支出减少,标准化财政所建设已完成支出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安宁市财政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21.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支638.89万元,增26.81%主要原因分析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整改革性津贴,同时人员增加,由于工资基数调高,养老保险,公积金,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残疾人就业保证金缴交基数增大,支出就比上一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718.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主要用于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考核奖、事业人员绩效工资、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遗属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工资福利,办公经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交通补贴、财政管理信息系统维护、预算编制系统、金融办系统、电子支付系统、票据系统、国有资产管理系统、及金蝶软件等系统的维护费,预算绩效评价、财政监督检查等日常公用经费及项目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9.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3农林水支出29.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主要用于办公费,村级代理会计培训,委托中介工程跟踪绩效评审。

4住房保障支出124.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主要是财政承担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安宁市财政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1.2万元,支出决算为4.69万元,完成预算的4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49万元,完成预算的35%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三公经费的管理规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车辆减少,由2016年的8辆减少到2017年只有1辆。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0.75万元,下降69.6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7.55万元,下降86.2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3.21万元,下降47.93%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三公经费的管理规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车辆减少,由2016年的8辆减少到2017年只有1辆。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万元,占26%;公务接待费支出3.49万元,占74%。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2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财政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 公务接待费支出3.4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4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批35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7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财政业务,投融资业务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安宁市财政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7.9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6.81万元,增82.33%主要原因分析2017年调整改革性津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考核奖、事业人员绩效工资、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遗属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工资福利,办公经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交通补贴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1231,安宁市财政局部门资产总额2551.1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643.33万元,固定资产907.8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减少130.28万元,减少原因主要是公务用车改革交机关事务管理局7辆,划拨1辆,报废7辆固定资产增加 20.31万元,主要是购买办公设备家具。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 “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财政事务(06款)行政运行(01项):指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财政事务(06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项):指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221类)住房改革支出(02款)住房公积金(01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祖国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监督索引号">53018100131801111

 

安宁市财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