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国有建设用地ANCB-2018T008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安宁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安宁市人民政府“安政地复[2018]18”文件批准,受安宁市土地储备中心“安土储函[2018]537号”文件委托,安宁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公开拍卖出让以下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 土地位置 | 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设计条件 | 出让年限 | 交易 起价 | 竞买保证金 | 竞价阶梯 |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 密度 | |||||||||
平方米 | (年) | (万元) | |||||||||
ANCB-2018T008 | 安宁市太平新城街道 | 6836.24 | 城镇住宅用地 | >1.0≤2.0 | ≥30% | ≥30%≤40% | 70 | 1251 | 260 | 30 |
(注:交易面积以国土部门审定为准,其他条件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二、竞买人范围及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
(二)申请竞买的要求:只接受单独申请竞买,不接受联合申请竞买;允许境外企业参加竞买。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竞得人应当于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安宁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竞得人应当在签订《安宁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0日内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有意竞买者可于2018年12月4日至2018年12月19日16时(节假日除外),到安宁市宁湖新区宁湖大厦二十二楼土地矿产交易中心索取拍卖出让文件。
六、参加竞买者应自2018年12月4日至2018年12月19日16时(节假日除外)报名截止时前,到安宁市宁湖新区宁湖大厦二十二楼土地矿产交易中心办理竞买手续。
七、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19日16时(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18年12月19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八、拍卖出让时间及地点
拍卖出让时间:2018年12月21日下午15时;
拍卖出让地点:安宁市宁湖新区宁湖大厦三楼(安宁中学旁);
九、查询网址
中国土地市场网、重要事项公示网站、安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相关网站查询。
十、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交易文件。其它事项如有变更,将在《昆明日报》刊登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联系电话:0871—68697888
联 系 人:张先生
安宁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