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义务教育学校督导评估方案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义务教育学校
督导评估方案的通知
各州、市教育局,政府教育督导部门:
为贯彻落实《教育督导条例》,全面提高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根据教育部印发的《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和《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制定了《云南省义务教育学校督导评估方案》,现印发给你们。从2019年秋季学期开始,各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根据《云南省义务教育学校督导评估办法》,按照评估规划要求,分期分批对义务教育学校进行全面督导评估,为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云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云南省教育厅2012年印发的《云南省现代教育学校督导评估工作规程》等3个文件从2019年秋季学期废止。
云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云南省教育厅
2018年12月27日
附件
云南省义务教育学校督导评估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强化教育督导,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努力推进云南教育现代化,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育督导条例》《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云南省教育督导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督导评估的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推进学校现代化建设为目标,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展素质教育,推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
二、督导评估的内容
义务教育学校督导评估,从党的领导、立德树人、依法治校、队伍建设、课程质量、美丽校园、校园安全、学校特色等8个方面对全省义务教育学校进行全面综合督导评估。
三、督导评估的范围和周期
义务教育学校督导评估范围是云南省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完全小学、初级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完全中学的初中阶段。学校督导评估面向评估范围内全体学校(含民办学校),帮助指导每一所学校发展,不针对少数学校进行选优性评估。
督导评估原则上3—5年为一个周期(人口在300万以下的州市3年内完成,人口在300万至500万的州市4年内完成,人口在500万以上的州市5年内完成)。督导评估范围内的学校一个周期内应接受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对其进行一次综合督导评估。
四、督导评估的原则
(一)坚持目标引领。把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发展素质教育,推进教育公平,作为学校督导评估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引导学校树立先进办学理念,健全学校管理制度,不断提高学校治理水平和教育质量。
(二)坚持全面评估。从党的领导、立德树人、依法治校、队伍建设、课程质量、美丽校园、校园安全、学校特色等方面对学校党的建设、办学方向、德育工作、制度建设、常规管理、校园文化、招生编班、课程实施、教学改革,发展规划、计划执行、队伍建设、学生发展、办学条件、学校安全等进行全面系统评估。
(三)坚持分级评估。按照义务教育省级统筹规划,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原则,义务教育学校督导评估由县级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全面组织实施,州市政府教育督导机构负责规划指导、申报复核,省级政府教育督导机构负责监督指导和引领评估。
(四)坚持客观公正。对学校的督导评估,着重考察、评估学校在既有条件下,充分应用数据分析评估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情况及达到的办学水平。
(五)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督导评估指标标准依据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订,有量化标准的按量化标准评估,没有量化标准的按定性要求评估。增强评估的客观性、科学性,评估程序透明,评估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六)坚持以评促发展。把评估结果作为学校改进管理、提高质量的客观依据,持续跟踪,促进学校不断提高管理水平;把评估结果作为政府相关部门决策依据,促进教育改革纵深推进;通过评估促进教育法律法规、重大政策和改革举措的落地生根,推进教育治理现代化。
五、督导评估的结果
根据义务教育学校督导评估目的和目标引领原则,学校督导评估结果分别描述为:云南省现代教育示范学校、XX州、市现代教育示范学校,XX县、市、区现代教育合格学校,XX县、市、区现代教育基本合格学校。
云南省现代教育示范学校:90%(含)以上(即108项以上)的评估要素达到A级标准,其余评估要素达到B级标准;校园观察、班级教育环境创设观察评估、课堂教学观察总体满意度为“优”。
XX州、市现代教育示范学校:80%(含)以上(即96项以上)的评估要素达到A级标准,其余评估要素达到B级标准;校园观察、班级教育环境创设观察评估、课堂教学观察总体满意度为“良”以上。
XX县、市、区现代教育合格学校:所有评估要素均达C级以上标准;校园观察、班级教育环境创设观察评估、课堂教学观察总体满意度为“合格”以上。
XX县、市、区现代教育基本合格学校:80%(含)以上(即96项以上)评估要素达C级以上标准;校园观察、班级教育环境创设观察评估、课堂教学观察总体满意度为“合格”以上。
六、督导评估的组织领导
(一)各级政府要为学校督导评估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和经费,保障学校督导评估工作顺利开展,有效促进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校督导评估工作的领导,将学校督导评估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教育目标考核内容。
(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校督导评估工作的统筹协调,减轻学校迎检工作负担。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义务教育学校的专项评估,可纳入义务教育学校综合督导评估年度计划,由政府教育督导机构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派人参加,共同进行评估,结果共享,分别给予表彰。
(三)各级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和学校要建立相对稳定、适应学校督导评估工作需要的督导评估专家队伍。教育督导机构专家队伍的组成,以督学为主体,吸纳熟悉教育行政、教育技术、教育装备的人员和教育科研机构学科教研员、中小学校校长、中高级职称教师参加,其主体要具有相对稳定性。学校应成立由校长负责的自评工作领导小组,指定学校督导评估联络员,负责督导评估日常事务。
(四)建立健全学校自评与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复核评估相结合的工作制度。学校要将自评工作列入学年工作计划,把实施《云南省义务教育学校督导评估方案》与落实领导班子和教职工责任目标、加强学校管理有机结合起来,依据督导评估方案,认真做好自评。各级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校自评工作的指导,规范评估工作程序,统一对评估标准的把握尺度,在学校自评的基础上组织进行复核认定评估。
(五)建立学校督导评估培训制度。省、州、市、县政府教育督导机构要建立学校督导评估培训制度。县级以上学校督导评估专家,包括学校督导评估联络员,要分期分批接受县级以上政府教育督导机构组织的学校督导评估业务培训。
七、督导评估的职责分工
学校督导评估工作,由各级政府教育督导机构牵头组织实施。
(一)省政府教育督导机构
组织实施全省义务教育学校督导评估工作。负责制订全省义务教育学校督导评估方案和标准,组织学校督导评估业务培训,对各州、市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复核申报的“云南省现代教育示范学校”进行评估认定,发布“云南省现代教育示范学校”认定结果通报。对各地义务教育学校督导评估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二)州、市政府教育督导机构
组织实施辖区内的义务教育学校督导评估工作。制订辖区内学校督导评估工作规划,对所辖县、市、区学校督导评估工作进行指导,评估认定州、市现代教育示范学校,向省政府教育督导机构申请对“云南省现代教育示范学校”进行评估认定,发布“XX州、市现代教育示范学校”认定结果通报,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三)县、市、区政府教育督导机构
组织实施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的督导评估工作。制定学校督导评估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对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进行督导评估,认定义务教育阶段的合格、基本合格学校。向州、市政府教育督导机构报告学校督导评估工作情况,申请对省、州、市现代教育示范学校进行复核评估,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州、市、县、区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应对基本合格学校、不合格学校给予具体的帮助和指导,提出整改要求,并向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提出改进学校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八、学校督导评估的工作程序
(一)学校自评工作程序
1. 准备阶段
(1)组建机构。成立由校长任组长,责任督学、学校有关负责人、学校督导评估联络员和教职工代表组成的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和专门工作机构。
(2)组织学习。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学校督导评估的有关文件和标准,统一认识,明确评估工作的目的、意义,理解评估标准,掌握评估方法。
(3)宣传动员。向社区、家长及学生宣传学校督导评估工作的目的、意义,使学校督导评估工作得到社区、家长和学生的配合、支持。
(4)统筹安排。每学年初,根据评估指标要素,把评估工作需要的档案材料按照自评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由学校督导评估联络员负责收集整理,充实完善学校督导评估档案资料。把督导评估档案资料建设纳入常规管理,形成制度,把评估工作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2. 实施阶段
(1)根据县级政府教育督导机构评估工作安排,学校自评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安排相关部门和责任人汇总整理资料,对照评估指标要素,进行定量测评和定性分析,形成单项自评报告。
(2)进行综合评估。由学校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单项自评报告进行综合分析,填写评估量表,形成综合自评报告(内容包括:学校发展概况、自评情况、主要成绩、经验特色、存在问题、整改措施等)。
(3)召开学校教职工大会。由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向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自评工作情况,广泛听取意见,修改完善后,报送政府教育督导机构。
3. 结果处理阶段
督导评估结果是学校制订下一步工作计划的重要依据。学校要运用督导评估结果建立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要充分发挥督导评估结果的鉴定、改进等功能作用,发扬成绩,推广经验,针对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不断改进工作,不断提高学校管理水平。
学校自评工作结束后,要向县级政府教育督导机构提出评估申请。自评为合格或基本合格的学校,上报申请材料1份,自评为现代教育示范学校的,上报申请材料一式3份。
(二)政府教育督导机构评估工作程序
州、市、县、区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对学校的督导评估,在学校自评的基础上按以下程序进行。
1. 准备阶段
(1)根据年度学校督导评估工作计划,年初向受评学校下达督导评估通知,让受评学校做好评估准备工作。
(2)根据每年督导评估学校的数量和时间,组建若干个学校督导评估组,每个评估组为5—7人,每所学校评估工作时间为2天。
(3)组织评估专家学习学校督导评估的有关文件和标准,统一认识,明确目的,熟悉评估内容,掌握评估标准和方法步骤。
同一评估年度内,督导评估专家负责评估的指标内容要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评估标准尺度的一致性。
(4)准备好评估用表和有关资料。
2.实施阶段
(1)召开学校督导评估工作汇报会;
(2)分别召开教师代表、家长和社区代表、学生代表座谈会,广泛收集信息,全面了解学校办学情况;
(3)每所学校随堂听取不同年级不同学科30节课;
(4)查阅自评档案资料、教师教案、学生作业及书籍;
(5)巡视校园、观察师生,查看学校设施设备;
(6)教师问卷、学生问卷、家长及社区代表问卷;
(7)专家组汇总合议,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对学校办学情况作出评价,形成督导评估意见。
3.结果处理阶段
(1)督导评估组向学校反馈督导评估意见,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2)督导评估组将反馈意见和评估相关资料送交派出督导评估专家组的政府教育督导机构;
(3)政府教育督导机构根据督导评估专家组的反馈意见,向学校或相关教育行政部门下发整改通知书;
(4)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要对上级政府教育督导机构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认真整改,自整改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发出整改通知书的政府教育督导机构递交整改情况报告;
(5)根据督导评估专家组的反馈意见和整改情况报告,政府教育督导机构根据评估认定权限对学校作出最终评估结论,评估结论向政府通报、向社会公告。
(三)现代教育示范学校的申请
县级政府教育督导机构评估达到州、市现代教育示范学校标准的,要向州、市政府教育督导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州、市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复核评估推荐为省级现代教育示范学校的,要向省政府教育督导机构申请认定评估。
下级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向上一级政府教育督导机构提交的学校评估申请材料包括:教育督导机构申请复核或认定评估的请示、学校自评报告、学校督导评估申报表、学校基本情况统计表(填写申报学年数据)等(详见附件)。
九、督导评估结果的处理和应用
各级政府教育督导机构要建立督导评估结果的通报、公告制度。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重视督导结果的运用,使督导评估结果成为考核或奖励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校长的重要依据。通过督导评估促进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切实办好每一所学校,激励学校努力成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现代教育示范学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学校督导评估结果作为制定完善学校管理政策、认定学校办学水平的主要依据。
(一)建立学校督导评估结果通报、公告制度。每一年度工作结束后,由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及时发布学校督导评估通报、公告。
(二)评估认定为“云南省现代教育示范学校”的,由省政府教育督导机构授牌;评估认定为“XX州、市现代教育示范学校”的,由州、市政府教育督导机构授牌;评估认定为“XX县、市、区现代教育合格学校”的,由县、市、区政府教育督导机构通报或授牌。
(三)“现代教育示范学校”实行动态管理。评估认定后发生校园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在下一轮督导评估中达不到示范学校标准的,取消“现代教育示范学校”称号。
(四)分类指导。对基本合格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教育督导机构要加强帮助和指导,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建议,对个别问题严重的学校,要厘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附件: 1.云南省义务教育学校督导评估指标体系
2.云南省义务教育学校督导评估指标标准
3.云南省义务教育学校督导评估标准操作细则
4.云南省义务教育学校督导评估工作用表
5.云南省义务教育学校督导评估申报表
6.云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基本情况统计表
7.学校督导评估通知书
附件1
云南省义务教育学校督导评估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A1 党的领导 | B1 核心作用 |
B2 党建工作 | |
B3 贯彻教育方针 | |
B4 团队工作 | |
A2 立德树人 | B5 核心价值观 |
B6 德育工作 | |
B7 身心健康 | |
B8 艺术科技与实践 | |
A3 依法治校 | B9 发展规划 |
B10 制度建设 | |
B11 民主管理 | |
B12 家长社区参与 | |
B13 校务公开 | |
B14 保障学生权益 | |
A4 队伍建设 | B15 班子建设 |
B16 教师配备 | |
B17 教师管理 | |
B18 专业发展支持体系 | |
B19 现代教育技术应用 | |
B20 校长专业发展 | |
B21 教师专业发展 | |
B22 师德师风建设 | |
A5 课程质量
| B23 落实课程方案 |
B24 教学方式改革 | |
B25 教育科研 | |
B26 质量评价 | |
B27 学生负担 | |
A6 美丽校园 | B28 办学条件 |
B29 环境建设 | |
B30 文化建设 | |
A7 校园安全 | B31 安全制度 |
B32 安全设施 | |
B33 安全教育 | |
A8 学校特色 | B34 办学特色 |
B35 表彰奖励 |
附件2
云南省义务教育学校督导评估指标标准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评估标准 | ||||
评估要素 | A (定性指标全部落实,量化指标达到90%以上) | B (定性指标执行情况良好,量化指达到80%-89%) | C (定性指标基本执行到位,量化指标达到60%-79%) | D (定性指标执行不到位,量化指标在60%以下) | ||
A1 党的 领导 | B1核心 作用 | 1.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把握发展方向,参与决定重大问题,并监督实施,领导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 | ||||
B2党建工作 | 2.完善党组织建设,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要建立党组织,按期进行换届,推行党组织书记、校长一肩挑。 | |||||
3.把党组织工作融入教育教学中,充分发挥党员教师先锋模范作用。 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展党组织活动,增强活动影响力、吸引力。 | ||||||
4.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 ||||||
B3贯彻教育方针 | 5.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立德树人,促进教育公平,加快教育现代化,以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有明确的办学理念,理念内涵为全体教职工熟知,学校管理及教育教学工作体现办学理念。 | |||||
A1 党的 领导 | B4团队工作 | 6.团队组织健全,活动开展有计划、有阵地、有实效。 | ||||
7.充分发挥少先队、共青团、学生会等学生群团组织作用,引导学生开展自我管理,参与学校管理。 | ||||||
A2 立德树人 | B5核心价值观 | 8.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校园、进课堂、进头脑。 | ||||
9.在校园醒目位置呈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体师生知晓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学校工作、师生生活、学习等全过程。 | ||||||
B6德育工作 | 10.创新德育形式,推动德育工作实现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以少先队活动为载体,有计划地组织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生态文明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实践和体验活动。 | |||||
11.在学校醒目位置及教室中张贴《中小学生守则》,开展多样化的学习实践活动,让学生熟记于心,外化于行。学生群体精神风貌健康向上,具有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 | ||||||
A2 立德树人 |
B6德育工作 | 12.利用校内外各类实践基地,组织开展道德实践和体验活动。 | ||||
13.把学生思想品德发展状况纳入综合素质评价体系,认真组织开展评价工作,注重写实性评价。 | ||||||
B7身心健康 | 14.将心理健康教育贯穿于教育教学全过程,纳入学校课程计划并按计划实施,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科学开展心理辅导工作。 | |||||
15.配齐专职体育教师,加强科学锻炼指导和体育安全管理,保障并有效利用体育场地和设施器材,满足学生体育锻炼需要。 | ||||||
16.开足上好体育课,开展大课间体育活动,确保学生每天1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每个学生掌握至少两项体育运动技能,养成体育锻炼习惯。 | ||||||
17.建立常态化的校园体育竞赛机制,定期组织体育比赛和运动会,鼓励学生全员参与。培育体育特色和优势项目,争创体育特色学校。 | ||||||
18.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定期开展学生体检和体质健康监测,关注体检结果,有针对性的提出改进措施,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合格率、优良率达到标准要求。将学生参加体育活动及体质体能健康状况等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 ||||||
A2 立德树人 | B8艺术科技与实践 | 19.有保障艺术课教学使用的艺术教室和艺术活动室,按标准配备艺术课教学和活动的器材,满足艺术教学需要。 | ||||
20.按照国家要求开齐开足音乐、美术、科学课,开设书法课。 | ||||||
21.开发具有民族、地域特色的艺术教育校本课程,打造艺术特色项目。形成较成熟的科技教育校本课程。组织实施科技教育特色项目,重视学生科技创新能力培养。开展经常性的“小发明、小制作”活动,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科技活动或创新大赛。 | ||||||
22.培养学生艺术爱好,每个学生至少学习掌握一项艺术特长。 | ||||||
23.面向全体学生组织开展艺术活动,充分利用传统文化、本地文化和学校文化资源,开展具有本校特色的文化活动。 | ||||||
24.根据《关于加强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要求,有计划组织学生参加劳动实践,落实《中小学综合实践课程指导方案》,开设好劳动实践课。安排适量的劳动家庭作业,寒暑假布置与劳动或社会实践相关的作业,开学有检查评比,引导学生参加家务劳动,增强学生劳动意识,掌握基本生活技能,培养学生吃苦耐劳精神。 | ||||||
A3 依法治校
A3 依法治校
A3 依法治校
| B9发展规划 | 25.科学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定期对学校发展规划进行绩效评估。 | ||||
B10制度建设 | 26.依法制定实施学校章程,健全学校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建立便捷规范的办事程序,工作运转流畅、高效。 | |||||
27.认真落实《中小学校财务制度》,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做好学校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和内审工作。 | ||||||
B11民主管理 | 28.定期召开校务会,民主决策重大事项,会议记录完整。 | |||||
29.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和学校发展的重大事项,由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校长每年向教职工(代表)大会作一次工作汇报,学校党组织定期向教代会通报学校改革发展状况,听取意见和建议。 | ||||||
30.建立问题协商机制,畅通学校校长与教职工、学生、家长及社会的沟通联系,有效化解相关矛盾。 | ||||||
B12家长社区参与 | 31.学校建有家长委员会,家长委员会工作制度健全完善。通过多种形式的家校合作,充分发挥家长在学校治理中的作用。 | |||||
32.充分利用社区及家长资源,开发校本课程。 | ||||||
33.利用校外教育资源,共建校外综合实践活动基地,有效开展综合实践活动。有条件的学校可将体育文化设施在课后和节假日对本校师生和所在社区居民有序开放。 | ||||||
B13校务公开 | 34.通过校务公示栏目或校园网,及时公开重大事项、重要制度等校务信息。 | |||||
35.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收费公示栏设置规范,内容全面。 | ||||||
B14保障学生权益
B14保障学生权益 | 36.落实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按照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时间安排进行招生录取,不得提前招生、提前录取。 | |||||
37.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安排,做好特殊群体就学工作。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健全与监护人联系沟通机制,形成家校合力。 | ||||||
38.教师平等对待每一位学生,关注、关心每一位学生的发展,营造包容、理解、尊重的校园氛围,切实保障学生在校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以学生为本,为学生提供适宜的教育。 | ||||||
39.实行国家标准班额规定。小学、初中所有班级学生数分别不超过45人、50人。实行均衡编班,不分重点班与非重点班。 | ||||||
40.执行国家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学籍管理有专人负责,一生一籍,信息完整,变动及时更新,及时反馈辍学学生信息。 | ||||||
41.建立健全学习困难学生帮扶制度,实施“一人一案”,切实做好学习帮扶工作,确保学生不因厌学辍学。 | ||||||
42.学校考勤制度健全,落实规范。建立和完善辍学学生劝返复学、登记与书面报告制度,对学习过程中连续3天无故未到校就学的学生,严格登记报告,配合政府部门做好劝返工作。 | ||||||
43.实行收费公示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义务教育免费的规定。不得代收教辅材料费、保险费等费用。 | ||||||
44.建立学校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学生法制教育,培养法治精神,树立法治信仰,充分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 ||||||
A4 队伍建设
A4 队伍建设
A4 队伍建设
A4 队伍建设
A4 队伍建设 |
B15 班子建设 | 45.校长持证上岗,全面负责,决策指挥能力强,深入教育教学第一线,提高管理效能。 | ||||
46.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民主公开公正选配学校班子;根据学校规模配齐班子,专业结构、年龄结构搭配相对合理。职能部门分工明确,党内职责明确,团结协作,工作人员配置精干,业务结构合理。 | ||||||
47.具有现代教育思想,掌握现代教育技术,了解国内外教育改革的趋势;有提高领导班子素质的计划和措施;班子成员学历符合国家规定,岗位培训合格;班子成员分别能胜任1-2门学科教学,并成为教学骨干。 | ||||||
B16 教师配备 | 48.政府按编制为学校配齐教师,师生比达到省定标准,学科结构配套,层次结构相对合理。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小学、初中均达到4.2人以上、5.3人以上;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数:小学、初中均达到0.9人以上。 | |||||
B17 教师管理 | 49.健全教师管理制度,完善教师岗位设置、职称评聘、考核评价和待遇保障机制,保障教师合法权益,激发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教师礼仪行为规范并认真落实。 | |||||
50.关心教师生活状况和身心健康,每年安排教师体检1次。做好教师后勤服务,建立教师活动室,丰富教师精神文化生活,减缓教师工作压力。 | ||||||
51.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以上的全员法律知识培训,结合国家法制宣传日,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主题教育活动,增强法治观念。 | ||||||
B18 专业发展支持体系
B18 专业发展支持体系 | 52.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上岗率达到100%,县区级以上骨干教师比例不低于30%。 | |||||
53.学校年度公用经费用于教师培训的比例不低于10%。 | ||||||
54.制订教师培训规划,指导教师制定专业发展计划,建立教师专业发展档案。邀请专家、名师、教科研人员进校培训,每学期至少组织两次全体教师参与的专题培训。 | ||||||
55.建立跟岗研修基地,每学年安排一定数量的教师外出跟岗研修,提升学校管理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 | ||||||
56.加强本校教师队伍建设和培训工作,制定校本研修计划,组织开发校本课程,促进教研、科研、培训与教育教学实践的有机结合,切实发挥校本研修基础作用。 | ||||||
57.校长、教师自觉养成阅读习惯,推动教师阅读工作,引导教师阅读学习经典名著和专业著作,每学期安排教师读书交流活动,为学生阅读做好榜样示范。 | ||||||
B19 现代教育技术应用
| 58.所有计算机联网,并与校园网相连,计算机网络和计算机有专人管理,有管理制度。 | |||||
59.有教师信息技术和现代教育装备运用能力培训方案,每年针对全校教师开展信息技术和现代教育装备应用培训。 | ||||||
60.全体教师能熟练运用信息技术和现代教育装备进行相应的教学,利用网络学习平台开展教研活动。 | ||||||
61.强化实验教学,设施设备利用率达到较高水平,演示实验、分组实验开出率均达到100%。 | ||||||
B20 校长专业发展 | 62.校长、副校长按照《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专业标准》(或《普通高中校长专业标准》)制定并实施自我专业发展规划。校长、副校长在规划学校发展、营造育人文化、领导课程教学、引领教师成长、优化内部管理和调适外部环境等方面有较强的能力。 | |||||
B21 教师专业发展 | 63.每学期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课程标准,熟练掌握学科教学的基本要求。定期开展集体备课、听课、说课、评课等校本研训活动,针对教学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开展校本教研,提高教师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课堂教学和课内外活动中师生关系平等、融洽,学生学习兴趣浓厚。 | |||||
64.制定班主任队伍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班主任学习、交流、培训,提高班主任组织管理和教育能力。 | ||||||
65.制定教师教学基本功训练和考核方案,加强教师教学基本功训练,任课教师能够熟练规范书写汉字,课内外使用普通话,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 ||||||
66.定期开展教学质量分析,坚持目标管理与过程管理相结合,开展教学常规督查与评价,全面提高教师课堂教学水平,教师课堂教学优良率达80%以上。 | ||||||
B22 师德师风建设 | 67.把《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作为校长和教师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教师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衣着整洁得体。 | |||||
68.制定并实施师德考核细则,建立师德考核档案。 | ||||||
69.建立完善的在职教师在校外有偿补课和廉洁从教的监控、预防和责任体系,严禁教师有偿补课。 | ||||||
A5 课程质量
A5 课程质量
A5 课程质量 |
B23 落实课程方案 | 70.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课时要求组织教学,开齐国家课程,开足课时,不得随意增减课时,不拔高教学要求,不得加快教学进度。 | ||||
71.严格遵守国家教材教辅管理的相关规定,做到“一科一辅”,不得随意增减替换。 | ||||||
72.科学规范开设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加强课程实施和管理。每位学生每学年至少参加一门校本课程或地方课程的学习。 | ||||||
73.落实《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每学期组织一次综合实践交流活动。 | ||||||
B24 教学方式改革 | 74.创新各学科课程实施方式,采取课内外结合、学科间整合、校内外融合等多样化方式,在社会调查、科学实验、生产劳动、研学旅行、主题探究等实践活动中育人,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 |||||
75.以学生为主体,引导学生独立思考和主动探究,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提高学生参与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和良好思维品质。 | ||||||
76.尊重并研究学生的个体差异,制定分类教学方案,切实推进因材施教。 | ||||||
77.加强命题研究,依据课程标准,加强基础知识、实验技能、思维能力、实践能力的考察。 | ||||||
B25 教育科研
B25 教育科研 | 78.重视教育科研(含教研),建立以校为本、自下而上的教学研究制度,机构人员落实,经费保障,有组织领导,有教研与科研项目,突出重点,针对性强,成效显著。 | |||||
79.围绕素质教育,结合本校教育教学实际开展教育科研活动,至少有县(市、区)级以上课题,有成果,重视课堂教学研究,能对自己的教育观念、教学行为做随笔、进行反思,制订改进计划,每一学年有定量的专题研究,活动有计划、有记录。 | ||||||
80.教育科研(含教研)对学校教育决策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实效,对其他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有指导、借鉴作用。 | ||||||
B26 质量评价 | 81.认真实施《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的意见》,开展义务教育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细化综合素质评价方案,重点考察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方面的发展情况。 | |||||
82.建立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做好学生成长记录,真实反映学生发展状况。 | ||||||
83.坚持多元评价,让学生体验成功,帮助学生建立学习自信。建立教育质量评价和监测结果运用机制,认真研究影响教育质量的相关因素,定期开展教学质量分析,统筹课程、教材、教学、评价等环节,主动收集学生反馈意见,制定质量改进方案并认真落实,不断改进教育教学工作。 | ||||||
84.学生学业水平达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评估国家标准(良好以上)要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全科及格率达70%以上。 | ||||||
A5 课程质量 | B27 学生负担 | 85.严格落实《云南省教育厅关于科学安排中小学生作息时间的通知》,严格执行到校时间,科学合理安排学校作息时间,按时上下课,确保学生课间及课后自由活动时间。 | ||||
86.整体规划控制各学科课后作业量,学生课后作业时间符合规定: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小学中高年级、初中每天书面家庭作业总时间分别控制在1小时、1.5小时。创新作业方式,多布置科学探究式作业。可根据学生掌握情况布置分层作业,不得布置超越学生能力的作业,不得以增加作业量的方式惩罚学生。 | ||||||
87.控制考试次数,小学每学期统一考试不超过1次,学科不超过3门,初中每学期统一考试不超过2次。考试内容不超出课程标准要求。考试成绩不得在校园、教室进行公开排名,实行等级加评语方式,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 ||||||
88.家校配合,保证学生每天充足的睡眠时间:小学、初中睡眠时间分别不少于10小时、9小时。 | ||||||
A6 美丽校园
A6 美丽校园
A6 美丽校园
A6 美丽校园 |
B28办学条件
B28办学条件
B28办学条件 | 89.生均占地面积:小学、初中分别不少于19平方米、20平方米;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小学、初中分别达到4.5平方米以上、5.8平方米以上;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小学、初中分别达到7.5平方米以上、10.2平方米以上;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小学、初中分别达到2000元以上、2500元以上;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小学、初中分别达到2.3间以上、2.4间以上。 | ||||
90.计算机教室配备满足信息技术课需要(每间计算机教室每周按20-25节课安排),计算机教室中计算机台数须按照学校最大班额数配备,教师用计算机1人1机。 | ||||||
91.有保障艺术教学使用的艺术教室和艺术活动室。小学、初中每12个班级各配备音乐、美术专用教室1间以上,每间音乐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6平方米,每间美术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0平方米。按照国家标准配备艺术课程教学和艺术活动器材,满足艺术教育基本需求。 | ||||||
92.室内采光、照明、通风、课桌椅、黑板等设施达到《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 | ||||||
93.落实《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加强图书馆建设与应用。小学生均图书不少于20册,初中生均图书不少于30册,每生每年新增图书1册。学校阅览室应配备适合师生阅读的期刊、杂志,小学不少于60种,初中不少于80种。图书室、阅览室向学生开放时间,非寄宿制学校每周不少于10小时,寄宿制学校每周不少于30小时。图书登记借阅实行计算机管理。 | ||||||
94.按照规定配置教学资源和设施设备,指定专人负责,建立资产台账,切实做到配好、管好、用好。 | ||||||
95.建立完善学校各功能室使用管理制度,功能室面向全体学生,保障教学需要,兼顾兴趣小组活动,提高使用效益。 | ||||||
96.寄宿制学校应按政府购买服务的有关规定配备服务人员。 | ||||||
97.学校食堂建设与卫生管理符合《学校食堂和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要求。 | ||||||
98.设立卫生室或保健室,按要求配备设施、设备和专兼职卫生技术人员,制定并落实日常卫生保健制度,正常开展学校卫生保健工作。 | ||||||
99.学校厕所蹲位设置符合《中小学建筑设计标准》(教学楼厕所大便器,男厕所40人设1个,女厕所20人设1个;宿舍楼厕所大便器,男厕所20人设1个,女厕所12人设1个;男厕所小便槽40人设置1米)。 | ||||||
B29 环境建设 | 100.校园设计、布局合理。校舍、场地、设施管理规范,及时维修,使用合理。 | |||||
101.加强校园环境建设,校园干净整洁,绿化美化,有美的意蕴。校内及学校附近无污染源。校园绿化面积不低于35%。 | ||||||
B30 文化建设
B30 文化建设 | 102.整体规划、科学设计学校文化建设方案,有效利用空间和墙面,建设文化校园、书香校园,发挥环境育人功能。校园文化景观怡人,学生积极参与校园文化建设。班级文化特色突出,各功能室文化主题鲜明。 | |||||
103.在校园和教室内,布置图书角并且定期更新图书,设置阅读场所,引导学生阅读,增强校园文化气息。 | ||||||
104.加强校风、教风和学风建设,构建和谐的师生关系,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氛围,让教师养成自主学习、终身学习良好习惯,激发和保护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的学习自信心。 | ||||||
A7 校园安全
A7 校园安全
A7 校园 安全 |
B31安全制度
| 105.建立完善属地公安、市场监管、食药监、文广等部门安全监管协商机制,积极借助政府部门、社会力量、专业组织,构建学校安全风险管理体系,为所有学生购买校方责任险,形成以校方责任险为核心的校园保险体系。 | ||||
106.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强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设置安全管理专门机构。 | ||||||
107.健全安全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安全工作有计划、有检查、有记录、有总结。 | ||||||
108.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将学生在校异常情况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 ||||||
109.制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预防和应对不法分子入侵、自然灾害和公共卫生事件,落实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的有关要求。 | ||||||
B32安全设施
| 110.落实人防、物防和技防等相关要求,按规定要求配备安保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专业装备,在人员聚集场所安装视频图像采集装置,学校门卫值班室设置一键式紧急报警装置并与属地接警中心联网。 | |||||
111.配备保障学生安全与健康的基本设施和设备,学校教育、教学及生活所用的设施、设备、场所等符合国家环保、安全等标准。 | ||||||
112.每学期开学前开展校舍及其它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有计划、有检查、有改进措施。学校无力解决或者无法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及时书面报告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 | ||||||
113.在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或防护措施,有安全、卫生教育宣传橱窗,定期更换宣传内容。 | ||||||
B33安全教育
| 114.落实《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突出强化预防溺水和交通安全教育,有计划地开展国家安全、社会安全、公共卫生、意外伤害、网络、信息安全、自然灾害以及影响学生安全的其他事故或事件教育,了解保障安全的方法并掌握一定技能。 | |||||
115.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定期组织学生开展安全演练,增强学生安全意识,提高师生应对突发事件和自救自护能力。 | ||||||
116.根据学生年龄特点,普及疾病预防、营养与食品安全以及生长发育、青春期保健知识和技能,提升师生健康素养。 | ||||||
A8 学校特色
A8 学校特色
| B34办学特色 | 117.学校办学理念符合国家教育方针、素质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体现学校文化积淀和个性,表达清晰、准确,易于传诵,体现学校特色。办学目标明确,体现学校愿景和使命,办学特色充分体现学校文化和教育教学实际。学校文化能够体现办学理念、区域特点和民族特色。得到社会及教育界公认,在全省、本州市有一定影响。 | ||||
B35表彰奖励 | 118.学校获得州、市级以上表彰奖励3次以上。 | |||||
119.师生参与率不低于30%,在州、市以上组织的科技竞赛、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活动中获奖3次以上。 | ||||||
120.在教育领域有创新,或具有较高水平的工作,在区域内能够广泛推广起到辐射引领作用。 |
说明:以下三项居其一,一票否决,不予评估。
1. 小学、初中辍学率超过省定标准;
2. 近三年学校领导、师生有重大违纪违法行为被追究法律责任;
3.近三年学校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附件3
云南省义务教育学校督导评估标准操作细则
一、 操作说明
(一)《云南省义务教育学校督导评估指标体系》由8项A级指标、35项B级指标、120项评估要素构成。评估时既要对B级指标所包含的评估要素逐一评价,也要对B级指标的要素统筹考虑,客观地确定等级。
(二)按照三年(或五年)一轮的原则开展评估,本评估指标体系涉及学校办学状态、事件、资料、数据、实物等实例、凭证的档案资料,应包括评估学期起上溯到三个学年。
(三)各级政府教育督导机构的复核评估,应在学校自评的基础上,派出评估组到学校按程序对学校自评结果进行复核。
(四)复核程序
1. 学校校长全面汇报自评工作;
2. 召开教师和职工代表座谈会;
3. 召开社区(村委会)和家长代表座谈会;
4. 召开学生代表座谈会。
座谈内容可参考下表:
座谈人员 | 座谈内容 |
教师和 职工代表 | 对学校领导班子的评价 对学校管理水平的评价 对学校教学质量的评价 对学校师生安全管理工作的评价 对学校思想教育工作管理的评价 对学校体卫艺工作及语言文字规范化管理的评价 对学校后勤服务和勤工俭学工作的评价 |
社区(村委会)和 家长代表 | 对学校教职工思想、业务素质及在社会的影响度的评价 对学校教学质量管理及学生课业负担的评价 对学校办学特色及办学效益的评价 对学校总务后勤服务工作及学生经济负担的评价 |
学生代表 | 对学校领导、教师及教学管理工作的评价 对课业负担状况的评价 对学校思想教育工作管理的评价 对学校开展实验教学、图书管理和使用工作的评价 对学校体卫艺、语言文字规范化管理工作的评价 对学校总务后勤服务工作的评价 |
(五)问卷调查
对学校20%的教职工(有各学科、各年级和职工代表),10%—15%的各年级学生(小学从4年级以上随机抽样),每个年级2—3名家长及5—10名社区代表进行问卷调查。具体问卷根据各地不同类型学校、不同学生群体实际,由各州、市、县、区政府教育督导机构自行设定。
(六)查看校园内外环境。观察学生的行为举止及校容校貌;查看学校设施、设备;师生使用普通话,校园用字规范等。
(七)深入课堂听课。观察课内、课外活动,了解师生课堂教学和课外集体活动,使用普通话及口语表达情况。深入实验室及各种功能教室,了解开展实验教学、功能教室作用发挥和图书室管理情况。
(八)查阅档案资料。学校档案资料按评估指标体系B级指标进行分类,对照120项评估要素准备。应包括从评估学期起上溯到三个学年,能够反映学校办学水平的原始资料。
(九)综合评议,反馈评估意见。评估组按照评估程序,参照评价方法,在获得大量可靠信息的基础上,经过独立思考、充分协商,给出复评意见和等级,实事求是地作出详细反馈,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提出整改建议,作出复评鉴定。复评鉴定要当场听取地方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学校领导和教师代表的意见。经修订后的复评鉴定,由复评组长签字后上报到政府教育督导机构。
二、评价方法建议
评价方法 | 评价方法针对评估要素 |
听取自评汇报 | 全部评估要素 |
座谈访问 | 详见P37 表格内容 |
查看校园内外环境 | 详见附件4 |
听课观察教学 | 详见附件4 |
查阅档案资料 | 全部评估要素 |
附件4
云南省义务教育学校督导评估工作用表Ⅰ:校园观察表
学校 观察人员 观察日期
序号 | 观 察 内 容 | 满意度 | |||
优 | 良 | 中 | 差 | ||
1 | 校园布局因地制宜,合理美观 | ||||
2 | 校园干净、整洁、有序 | ||||
3 | 校园周边通畅、整洁,无障碍物、小摊点,交通沿线学校门口有减速带,附近有警示牌 | ||||
4 | 校园和教室环境布置有艺术性、趣味性、教育性和主体性,反映学校文化特征 | ||||
5 | 学校升旗仪式规范,教育功能发挥良好 | ||||
6 | 教师仪表端庄,文明办公 | ||||
7 | 师生使用普通话,校园用字规范 | ||||
8 | 学生衣着得体,个人卫生习惯良好 | ||||
9 | 学生礼貌待人,行为习惯良好 | ||||
10 | 广播操、眼保健操态度认真,动作到位 | ||||
各项合计得分 | |||||
总 体 满 意 度 | |||||
评述 |
满意度评分标准:优9-10分,良8-8.9分,中6-7.9分,差5.9分以下。各项得分填入表格中对应的“优良中差”栏目。
总体满意度:根据各项合计得分评定:优90-100分,良80-89分,合格60-79分,差59分以下。
云南省义务教育学校督导评估工作用表Ⅱ:班级教育环境 创设观察评估表 | ||||||||
学校: 班级: 班主任 | ||||||||
观察时间 观察评估人 | ||||||||
序号 | 观察内容
| 满意度 | ||||||
优 | 良 | 中 | 差 | |||||
1 | 教室整体布置温馨适宜,文字规范,内容积极向上,具有班级个性特点。 | |||||||
2 | 国旗在教室中张贴规范,班风或标语能体现班级的风格与追求。 | |||||||
3 | 地面、墙面、课桌椅等卫生洁净,舒适宜人。 | |||||||
4 | 教室照明达标,光线明亮,能满足学生的学习生活需要。 | |||||||
5 | 班级使用的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安全无隐患,体现人性化。 | |||||||
6 | 师生衣着整洁,语言与行为文明礼貌。 | |||||||
7 | 班级师生、学生之间和睦相处,充满关爱与合作的人文气息。 | |||||||
8 | 板报、园地主题明显,设计新颖,能体现班级文化建设的个性特点或结合学校主题教育要求。 | |||||||
9 | 上课时学生安静整齐,课业用品准备到位,遵守课堂常规。 | |||||||
10 | 教师提前1分钟进入课堂,无体罚和变相体罚行为,不拖堂。 | |||||||
各项合计得分 | ||||||||
总 体 满 意 度 | ||||||||
评述 |
满意度评分标准:优9-10分,良8-8.9分,中6-7.9分,差5.9分以下。各项得分填入表格中对应的“优良中差”栏目。
总体满意度:根据各项合计得分评定:优90-100分,良80-89分,合格60-79分,差59分以下。
云南省义务教育学校督导评估工作用表Ⅲ:课堂教学观察表
学校: 观评人:
教师 | 性别 | 学历 | 年龄 | 职称 | |||||||||||
学科 | 年级 | 班级 | 学生数 | 时间 | |||||||||||
教学内容 | |||||||||||||||
类别 | 项目 | 评价标准 | 满意度 | ||||||||||||
优 | 良 | 中 | 差 | ||||||||||||
教 师 行 为 | 教学目标 | 教学目标明确,符合课程标准要求,切合学生实际,三个维度的目标落实。 | |||||||||||||
教学方法 | 注重情景创设和启发引导,关注课堂生成,善于激励调控,注重接受与探究、小组合作与独立思考的结合。 | ||||||||||||||
教学过程 | 条理清楚,重点突出,难点突破,注重学科资源的开发与整合,课堂气氛活跃。 | ||||||||||||||
关注学生 | 尊重学生,面向全体,注重个性差异,注重学生良好学习习惯和学习方法的培养,师生和谐、平等。 | ||||||||||||||
思维训练 | 强化思维训练,提问质量较高,正确及时评价学生答案。“教”与“学”交流互动有质量。 | ||||||||||||||
基本功 | 教态亲切,语言清晰流畅,使用普通话;恰当处理教材,板书规范,有效使用媒体与技术。 | ||||||||||||||
学 生 行 为 | 参与状态 | 学生参与面广,各个层面的学生均有参与,且参与到课堂教学中的各个环节。 | |||||||||||||
思维状态 | 注意力集中,学会倾听,善于观察、思考,能发现问题,独立思考,与他人合作学习。 | ||||||||||||||
目标达成 | 掌握新知,技能得到训练提高,情感得到积极引导。 | ||||||||||||||
学习品质 | 精神(情绪)饱满,积极思考,敢于质疑,勇于实践。 | ||||||||||||||
各项合计得分 | |||||||||||||||
总 体 满 意 度 | |||||||||||||||
评述 |
满意度评分标准:优9-10分,良8-8.9分,中6-7.9分,差5.9分以下。各项得分填入表格中对应的“优良中差”栏目。
总体满意度:根据各项合计得分评定:优90-100分,良80-89分,合格60-79分,差59分以下。
云南省义务教育学校督导评估工作用表Ⅳ:专家评估用表
学校名称: 专家签名: 评估时间: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评估要素 | 评估结果(个) | 专家个人负责 | |||
A | B | C | D | ||||
A1 党的领导
| B1 核心作用 | 1 | 达A的评估要素有 项,占评估要素的 %。 | ||||
B2 党建工作 | 2-4 | ||||||
B3 贯彻教育方针 | 5-7 | ||||||
B4 团队工作 | 8-9 | ||||||
A2立德树人 | B5核心价值观 | 10-11 | 达B的评估要素 有 项,占评估 要素的 %。 | ||||
B6德育工作 | 12-13 | ||||||
B7身心健康 | 14-18 | ||||||
B8艺术科技与实践 | 19-24 | ||||||
A3 依法治校 | B9 发展规划 | 25 | 达C的评估要素 有 项,占评估 要素的 %。 | ||||
B10 制度建设 | 26-27 | ||||||
B11 民主管理 | 28-30 | ||||||
B12 家长社区参与 | 31-33 | ||||||
B13 校务公开 | 34-35 | 达D的评估要素 有 项,占评估 要素的 %。 | |||||
B14 保障学生权益 | 36-44 | ||||||
A4 队伍建设 | B15 班子建设 | 45-47 | |||||
B16 教师配备 | 48 | ||||||
B17 教师管理 | 49-51 | 专家印象 (特色亮点) | |||||
B18 专业发展支持体系 | 52-57 | ||||||
B19 现代教育技术应用 | 58-61 | ||||||
B20 校长专业发展 | 62 | ||||||
B21 教师专业发展 | 63-66 | ||||||
B22 师德师风建设 | 67-69 | ||||||
A5 课程质量 | B23 落实课程方案 | 70-73 | |||||
B24 教学方式改革 | 74-77 | ||||||
B25 教育科研 | 78-80 | ||||||
B26 质量评价 | 81-84 | ||||||
B27 学生负担 | 85-88 | ||||||
A6 美丽校园 | B28 办学条件 | 89-99 | |||||
B29 环境建设 | 100-101 | ||||||
B30 文化建设 | 102-104 | ||||||
A7 校园安全 | B31 安全制度 | 105-109 | |||||
B32 安全设施 | 110-113 | ||||||
B33 安全教育 | 114-116 | ||||||
A8 学校特色 | B34 办学特色 | 117 | |||||
B35 表彰奖励 | 118-120 | ||||||
合计 |
云南省义务教育学校督导评估工作用表Ⅴ:评估综合量表
学校名称: 评估时间: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评估要素 | 评估结果(个) | 综合评估结果 | |||
A | B | C | D | ||||
A1 党的领导
| B1 核心作用 | 1 | 达A的评估要素有 项,占评估要素的 %。 | ||||
B2 党建工作 | 2-4 | ||||||
B3 贯彻教育方针 | 5-7 | ||||||
B4 团队工作 | 8-9 | ||||||
A2立德树人 | B5核心价值观 | 10-11 | 达B的评估要素 有 项,占评估要素的 %。 | ||||
B6德育工作 | 12-13 | ||||||
B7身心健康 | 14-18 | ||||||
B8艺术科技与实践 | 19-24 | ||||||
A3 依法治校 | B9 发展规划 | 25 | 达C的评估要素 有 项,占评估要素的 %。 | ||||
B10 制度建设 | 26-27 | ||||||
B11 民主管理 | 28-30 | ||||||
B12 家长社区参与 | 31-33 | ||||||
B13 校务公开 | 34-35 | 达D的评估要素 有 项,占评估 要素的 %。 | |||||
B14 保障学生权益 | 36-44 | ||||||
A4 队伍建设 | B15 班子建设 | 45-47 | |||||
B16 教师配备 | 48 | ||||||
B17 教师管理 | 49-51 | 专家组评估结论 | |||||
B18 专业发展支持体系 | 52-57 | ||||||
B19 现代教育技术应用 | 58-61 | ||||||
B20 校长专业发展 | 62 | ||||||
B21 教师专业发展 | 63-66 | 专家组长签名 | |||||
B22 师德师风建设 | 67-69 | ||||||
A5 课程质量 | B23 落实课程方案 | 70-73 | |||||
B24 教学方式改革 | 74-77 | ||||||
B25 教育科研 | 78-80 | 专家成员签名 | |||||
B26 质量评价 | 81-84 | ||||||
B27 学生负担 | 85-88 | ||||||
A6 美丽校园 | B28 办学条件 | 89-99 | |||||
B29 环境建设 | 100-101 | ||||||
B30 文化建设 | 102-104 | ||||||
A7 校园安全 | B31 安全制度 | 105-109 | |||||
B32 安全设施 | 110-113 | ||||||
B33 安全教育 | 114-116 | ||||||
A8 学校特色 | B34 办学特色 | 117 | |||||
B35 表彰奖励 | 118-120 | ||||||
合计 |
附件5
云南省义务教育学校督导评估
申报表
申报学校:
电子邮箱:
电 话:
申报日期:
云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制
学 校 自 评 | |||||||||||||
组长 | 成员 | ||||||||||||
自评意见
| |||||||||||||
自评结论 |
校长签字
学校签章 年 月 日
| ||||||||||||
县级政府教育督导机构评估 | |||||||||||||
组长 | 成员 | ||||||||||||
评 估 意 见
| |||||||||||||
评 估 结 论 |
评估机构 (签章) 年 月
| ||||||||||||
州、市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复核 | |||||||||||||
组长 | 成员 | ||||||||||||
复核意见
| |||||||||||||
复核结论 |
复核机构 (签章) 年 月 日
| ||||||||||||
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认定 | |||||||||||||
组长 | 成员 | ||||||||||||
认 定 意 见
| |||||||||||||
认 定 结 论 |
审核认定机构 (签章) 年 月 日
|
附件6
云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基本情况统计表
1.学校领导成员情况表 | |||||||||||
职务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学 历 | 教龄 | 任职 时间 | 业 务 专 长 | 本 校 工 作 时 间 | 兼 课 情 况 | 分 管 工 作 | 上 岗 方 式 |
校长 | |||||||||||
书记 | |||||||||||
副校长 | |||||||||||
教 务 主 任 | |||||||||||
教科室主任 | |||||||||||
总务主任 | |||||||||||
团队 干部 | |||||||||||
工会 主席 | |||||||||||
注: 上岗方式指现任职务是任命、公选、招聘、内聘等。 |
2.班额情况 | 年级 | 一年级 | 二年级 | 三年级 | 四年级 | 五年级 | 六年级 | 七年级 | 八年级 | 九年级 | 合计 |
班级(个) | |||||||||||
学生人数 | |||||||||||
小学、初中班额分别超过45人、50人(个) | |||||||||||
最大班额(人) |
3. 经费 | 全年教育经费 | 生均公用经费 | 教师培训经费 | 全年基建修缮费 | 年勤工俭学收入 | |||||
金额(元) | 增长率(%) | 金额(元) | 增长率(%) | 金额(元) | 年度公用经费占比(%) | 金额(元) | 面积(㎡) | 金额(元) | 增长率(%) | |
4. 表 彰 奖 励 | 表彰级别 | 近三年党政综合类获 奖次数 | 近三年科技竞赛、体育、艺术展演等活动获奖次数 | 其他获奖次数 | |||
集体 | 个人 | 集体 | 个人 | 集体 | 个人 | ||
全国表彰 | |||||||
省级表彰 | |||||||
州、市级表彰 | |||||||
县、乡(镇)级 表彰 |
5. 办 学 条 件 | 生均占地面积 | 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 | 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 (㎡) | 生均绿化面积 | 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元) | 生均图书(册) | 上年新增图书(册) | 阅览室期刊杂志种类(种) | 阅览室开放时间(小时) | 厕所大便器(个) | 男厕小便槽(m) | ||||||
教学楼 | 宿舍 | 教学楼 | 宿舍 | ||||||||||||||
男 | 女 | 男 | 女 | ||||||||||||||
6. | 专 用 教 室 | ||||||||||||||
学科配备(实验) |
生物
| 物 理 | 化学 | 科学 | 音乐 | 美术 | 电教 | 计算机 | 网络多媒体 | 通用技术 | 风雨活动室 | 多功能教室 | 其他 | ||
间数 | |||||||||||||||
实验开出情况 | |||||||||||||||
科目 科目 实验开出 | 演示实验开出数 | 演示实验开出率(%) | 分组实验开出数 | 分组实验开出率(%) | |||||||||||
生物 | |||||||||||||||
物理 | |||||||||||||||
化学 | |||||||||||||||
科学 |
7. | 教师数 | 年龄结构 | 学历 达标 | 高于 | 职 称 状 况 | 师生 | 县区 级以 上骨 干教 | ||||||||||||||||||
总人数 | 其中女 | 35岁以下 | 36-50岁 | 50岁以上 | 人数 | 占比% | 占 比 % | 正高 | 高级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其他 | 占比% | 人数 | 占比% | |||||||||
人数 | 占比% | 人数 | 占比% | 人数 | 占比% | ||||||||||||||||||||
专任教师数(人) | |||||||||||||||||||||||||
科学 | 数学 | 品德 | 语文 | 英语 | 音乐 | 体育 | 美术 | 信息 | 物理 | 化 学 | 生 物 | 历史 | 地理 | 劳动 | |||||||||||
8.初中学业及升学情况 |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 初中毕业升学情况 | ||||
全科及格人数 | 全科及格率(%) | 升入普高人数 | 普高升学率(%) | 升入中职人数 | 中职升学率(%) | |
附件7-1
学校督导评估通知书
学校:
根据学校督导评估计划安排, 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拟于 年 月 日至 月 日对你校进行督导评估。请你校按照《云南省义务教育学校督导评估方案》要求,准备好学校督导评估档案资料和汇报材料,以备评估组查阅。
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年 月 日
附件7-2
学校督导评估整改通知书
学校:
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于 年 月 日至 月 日,依据《云南省义务教育学校督导评估方案》对你校进行了督导评估,针对你校存在的问题,现提出以下整改意见和要求:
一、
二、
三、
四、
请你们根据所提意见和要求,加大整改力度,在20日内报送整改情况报告。
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年 月 日
附件7-3
学校督导评估结果通知书
学校:
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于 年 月 日至 月 日依据《云南省义务教育学校督导评估方案》对你校进行了督导评估。经审核,认定你校督导评估结果为 。若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提出书面复查申请。
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