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国土资源局2019年预算

发布时间:2019-03-15 14:40 浏览次数: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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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国土资源局2019年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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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安宁市国土资源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安宁市国土资源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目录

序号

目录

1

1-1部门收支总表

2

1-2部门收入总表

3

1-3部门支出总表

4

1-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

2-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

2-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7

2-3“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8

3-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

4-1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10

5-1政府采购表

11

6-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12

6-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3

7-1部门基本信息表

14

8-1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情况表

安宁市国土资源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国家、省、市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组织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重大问题的调研,拟订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办法并监督实施,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

2、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组织修编和实施国土资源开发整治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规划等专项规划工作;组织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审核城市规划、集镇和村庄规划;组织指导全市的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实施土地用途管制;负责全市建设用地预审工作;指导监督实施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并组织工程初步验收,落实耕地占补平衡;

3、负责全市城乡地籍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申报工作;组织开展土地资源调查和土地权属调查、变更、登记、发证工作;负责全市土地价格的统一管理,组织全市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评测、更新和定期公示;建立完善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开展土地资源统计和动态监测;对全市测绘工作实施统一监督,并提供测绘公共服务;

4、贯彻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和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指导街道开展土地征收、征用工作;承办全市集体土地征收和农用地转用工作;依法实施全市土地市场的管理,承办国有土地的出让、划拨等建设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负责全市土地使用权出让的组织、协调和出让方案的落实工作;负责全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

5、依法开展土地、矿产与测绘的执法工作,调处土地权属和矿业权纠纷,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并建立健全执法监管长效机制;

6、依法进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监督管理;依法管理矿业权的审(报)批、登记、发证工作和矿产储量登记管理工作;

7、拟定全市地质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组织协调地质灾害调查、动态监测、勘查、评估和预报;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依法管理全市地热水和矿泉水资源;

8、负责国土资源管理中各项规费的征收工作;制定全市国土资源信息化标准,开展信息化建设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20027月,根据安宁市委、市政府关于《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原安宁市土地管理局、矿产资源委员会办公室撤销,合并组建安宁市国土资源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别。现机关编制23名(行政编制21名、工勤编制2名),内设7个科室,核定领导职数6名,其中党组书记、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3名(副科级),总规划师1名(副科级),总工程师1名(副科级)。

全局下辖12个事业单位:安宁市国土资源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副科级、编制8名);安宁市基础地理信息中心(副科级、编制3名);安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副科级、编制12名,);9个国土资源所分别派驻9个街道办事处,加挂执法中队牌子,编制情况:连然国土所3名、金方国土所3名、温泉国土所3名、太平国土所3名、草铺国土所4名、县街国土所4名、八街国土所4名、青龙国土所3名、禄裱国土所3名。

全局核定编制数76名,现实有人数60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抓好资源保护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耕地保护各项制度,切实加强对耕地和基本农田的保护,确保全市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上级下达指标,使全市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提高。

2、继续做好新增建设用地的报批,保障重点项目用地。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用地单位的协作联系,完成各类用地上报工作,切实保障五网四个一百、新区重点项目及我市重点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3、进一步加大土地供应力度,盘活存量土地,特别是加大历年来批而未供土地的供应力度。力争前五年平均供地率达到省、市要求的60%的标准。全面落实经营性用地、工业用地用地招、拍、挂出让制度,坚决执行净地出让政策。落实工业用地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等政策。

4、做好土地出让金催缴及闲置土地处置工作。严格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开展土地出让金催缴工作,主动服务,加强与欠缴土地出让金的用地单位对接,及时进行催款,确保土地出让收入及时足额入库,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令)规定,积极开展闲置土地的调查、认定及处置工作,确保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

5、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加强对加强地质灾害点巡查密度,实施预报预警机制,提高群测群防水平,做好防灾避险演练,确保不因地灾发生伤亡事件。

6、抓好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加快推进数据整合工作,加强与登记业务相关其他部门的联系协调沟通,减少重复审查环节,提高办结时效。

7、在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的基础上,严格矿产资源管理,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工作上来,配合我市生态文明建设。

8、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在延续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的基础上,开展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主题的党风廉政教育,并结合工作实际,稳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加强对权力运行关键环节的监控,有效预防廉政风险,为国土资源各项工作健康协调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2,分别是:安宁市国土资源局、安宁市国土资源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安宁市国土资源局连然国土资源所、安宁市国土资源局金方国土资源所、安宁市国土资源局太平新城国土资源所、安宁市国土资源局温泉国土资源所、安宁市国土资源局县街国土资源所、安宁市国土资源局八街国土资源所、安宁市国土资源局草铺国土资源所、安宁市国土资源局禄裱国土资源所、安宁市国土资源局青龙国土资源所、安宁市基础地理信息中心。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2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止2018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6人,其中:行政编制 23人,事业编制53人(包括参公管理人员38人)。在职实有60人,其中:财政全供养60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3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0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72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20.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720.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720.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20.5万元(本级财力1720.5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720.5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172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70.5万元,项目支出350.00万元。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

208(类)-05(款)01(项)支出,主要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08(类)-05(款)05(项)支出,主要反映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单位部分支出;

208(类)-05(款)06(项)支出,主要反映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记实部分);

210(类)-11(款)01(项)支出,主要反映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210(类)-11(款)03(项)支出,主要反映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20(类)-01(款)01()”支出,主要反映为正常运转的日常经费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商品和服务支出(含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公务车辆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等);

220(类)-01(款)08(项)支出,主要反映国土资源行业业务管理支出;

220(类)-01(款)14(项)支出,主要反映地质矿产资源利用与保护支出;

221(类)-02(款)01(项)支出,主要反映住房公积金支出;

224(类)-06(款)01(项)支出,主要反映防治地质灾害方面的支出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370.5万元,项目支出350.00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因安宁市属县级市,只接收中央、省、市的转移支付,不存在对下专项转移支付的情况,特此说明。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安宁市国土资源局“三公”经费预算2.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2.公务接待费1.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1万元;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公务用车运行费1.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3万元。“三公”经费增加的原因主要是:

(一)公务接待费比上年预算减少0.1万元,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预算增加0.3万元,主要是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定额标准提高0.3万元。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采购预算资金8万元。

八、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9年本级财力安排安宁市国土资源局基本支出1370.5万元,与上年1237.25万元对比增加133.25万元,增幅11%,增加的原因主要是:

1、工资改革津补贴增加;

2、其他社会保险费及养老保险单位部分增加;

3、住房公积金增加;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9年本级财力安排安宁市国土资源局项目支出350.00万元,与上年329.00万元对比增加21.00万元,增幅6%,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为减轻企业群众负担,老旧小区办理了房产证,但因土地权属来源资料缺失、未办理宗地登记、宗地分割登记及房屋登记面积不完整等原因,在办理转移、变更等不动产登记时需要补充权籍调查、扫描入库等服务,不动产登记经费增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2080505—社会保障就业支出:主要核算养老保险、职业年金。

5、224060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主要反映防治地质灾害方面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9年本级财力安排国土部门机关运行经费87.8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开支,以保证机构正常运转。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如下:

安宁市国土资源局截至2018年1231日资产总额为1173.7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99.87万元,固定资产473.91万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中房屋建筑物3.41万元,汽车54.84万元,其他固定资产415.66万元。以上数据均为快报数。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有9个,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预算3500000.00元,占全部预算项目支出的100%

十、预算部门没有数据的表格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表格中涉及政府性基金预算内容3-1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确实没有安排预算,因此公开1张空白表格。

监督索引号">530181003624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