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2017—2018年中央和省级耕地地力保护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自查自检报告

发布时间:2019-05-08 10:27 浏览次数: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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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云南省财政厅 农业农村厅 民政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审计厅 扶贫办 云南银保监局关于转发财政部等七部委<关于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云财监【2019】10号),和《昆明市财政局 农业农村局 民政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审计局 扶贫办关于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的通知》(昆财监【2019】9号)精神,安宁市对2017年、2018年中央和省级耕地地力保护资金“一卡通”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和自查自检。专项检查和自查自检结果认为:安宁市在耕地地力保护资金“一卡通”发放过程中不存在弄虚作假、骗取、套取、贪污、挤占、挪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行为。现将自查自检情况汇报如下:

一、项目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

(一)2017年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

《昆明市财政局 昆明市农业局关于下达2017年中央和省级耕地地力保护资金的通知》(昆财农【2017】18号)文件精神,为支持安宁市稳定粮食生产、促进农民增收,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2017年下拨安宁市中央和省级耕地地力保护资金535万元,其中523万元为中央资金,12万元为省级资金。535万元资金2017年已全部到位。

安宁市根据文件精神和要求,补贴对象设置为安宁市境内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补贴面积以家庭联产承包地面积为基础,实行排除法进行调整,据实核减改变耕地性质的面积。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地条件的耕地等不给予补助。

实施结果:清册完成公示后原计划通过“一卡通”下拨中央和省级耕地地力保护资金5350627.81元,为计划资金的100.01%,但实际通过“一卡通”下拨中央和省级耕地地力保护资金5343481.66元,资金兑付率为下拨数的99.9%,兑付金额为61元/亩,发放补贴面积为87715.21亩,为昆明市下达任务8.5万亩的103.2%,发放补贴农户数为28022户。剩余6518.34元未兑付的主要原因是通过“一卡通”发放时部分农户信息变更、户主无法取得联系等原因使补助款无法存入“一卡通”。

(二)2018年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

《昆明市财政局 昆明市农业局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部分农业专项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昆财农【2018】2号)精神,昆明市下拨安宁市2018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资金525万元(中央资金),资金于2018年全部到位。安宁市根据资金使用要求认真开展了工作,并通过“一卡通” 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资金5254861.62元,超计划4861.62元,资金兑付率为100.09%,兑付金额为64.5元/亩,资金发放共涉及9个街道办事处,68个村委会(或社区、居委会),26950户农户,补贴总面积81470.22亩。

(三)两年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

2017年、2018年两年,昆明市共下拨中央、省级耕地地力保护资金106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048万元,省级资金12万元,资金于2017年、2018年已分别全部到位。安宁市根据资金使用要求,共通过“一卡通”下拨补助资金10598343.29元,资金兑付率为99.984%,平均兑付金额为62.69元/亩,涉及9个街道办事处,68个村委会(或社区、居委会),农户54972户次,补贴总面积169185.43亩次。

资金剩余1356.71元的原因,主要是2017年清册落实公示后原计划补助的资金中,通过“一卡通”下拨资金时,部分农户信息变更、或户主无法取得联系等原因无法存入“一卡通”造成。

二、完成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安宁市政府成立由市政府副市长李宝明任组长,市财政局局长刘黎安、市农业局局长顾明东任副组长,市政府办联系副主任,市监察局、财政局、农业局、审计局、信访局分管领导,各街道办分管农业的副主任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农业局,由市农业局局长顾明东兼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组织协调、督导检查等,保障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科学制定方案

按省市的有关通知要求,安宁市农业局会同安宁市财政局编制了2017年、2018年《安宁市耕地地力保护政策实施方案》,下发了《安宁市农业局  安宁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安宁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安农联发【2017】5号和安农联发【2018】2号),明确了补贴对象、补贴面积的界定、补贴面积的核实、补贴的发放和补贴的用途等范畴,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三)明确责任,齐抓共管。

1、明确分工

安宁市农业局会同安宁市财政局编制实施方案,汇总并确认全市补贴面积,监管实施过程;财政部门负责落实补贴资金预算,会同农业部门制订补贴资金分配方案、拨付补贴资金、监督检查补贴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并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相应的工作经费,保障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农村信用社完善设施,提高服务质量,为农户存取补贴资金创造良好环境;各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本辖区内补贴补贴面积的核实、造册,落实补贴公示制度,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须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2.加强宣传

各职能部门积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以及发放明白纸等形式做好政策宣传工作,主动与社会各界特别是基层干部群众进行沟通交流。对因政策调整造成补贴减少的农户要宣传解释到位,赢得理解和支持,为改革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3.措施到位

在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中,切实做到“六到户”,即政策宣传到户、清册编制到户、张榜公示到户、通知发放到户、补贴兑现到户、签字确认到户。严格执行“七不准”,即不准由村组干部代领代发存款折(卡),不准借机向农民收取任何费用,不准用补贴款抵扣任何收费和债务,不准降低补贴标准,不准截留、挤占和挪用补贴资金,不准违规向享受补贴的农户以外的个人或者集体支付补贴资金,不准拖延补贴资金兑现时间。

(四)严明纪律,加强管理

1、督导落实

安宁市监察局、农业局、财政局组成专门督导组,强化对补贴工作的监督检查,杜绝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发生。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政策执行不力的及时发现及时纠正。凡发现在落实补贴政策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骗取、套取、贪污、挤占、挪用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的,或违规发放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确保稳定

各职能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设立并公布政策咨询电话,在补贴资金兑现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政策咨询渠道畅通,特别是高度重视网络舆情,对农民群众反映的情况和问题限期办结,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工作过程中严格执行“三项补贴”政策信访受理制度,各级对于信访案件在规定时间内办结,让群众理解认可,确保补贴政策顺利实施和农村稳定。

3、考核管理

安宁市财政局、安宁市农业局按照中央制定的资金管理办法和绩效管理制定,细化绩效管理目标与评价,对各街道办事处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补贴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安宁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