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农通〔2019〕34号 关于做好2019年度安宁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人员推荐和审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20 11:17 浏览次数: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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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农业服务中心: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培养更多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的重要指示精神,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安宁市2019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任务数为100人,为确保此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请各街道办农业服务中心按要求完成2019年度安宁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人员推荐和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对象

辖区内年龄在16—60周岁,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以农业为职业,有一定生产经营规模,收入主要来自农业,自愿参加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现代农业从业者。近3年未参加过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上述人员均可报名。

本年度培育类型为生产经营型,食用玫瑰、中药材为培育产业。要求学员必须是有一定产业基础、文化水平较高、有创业愿望的农民,包括家庭农场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农产品经纪人、农业园区、农业基地、农业企业负责人、农业服务人员以及有志从事农村创业的农民等。

产业规模要求:种植面积5亩以上,年收入5万元以上。

二、培训学员推荐、审查

经研究,将组织食用玫瑰、中药材两个产业120-130名符合条件者参加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班,培育类别显生产经营型,每班学员60-65人,以八街街道办学员为主,其它街道办为补充。同时各街道办积极做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宣传和摸底工作,便于下步培育工作的开展。

三、培训内容

根据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要求,围绕农业新技术、农产品营销知识、创业基本技能、网络信息技能等方面内容开展培训。

四、培育时间和相关费用

培训时间:2019年6月— 10月份,各培训班具体开班时间另行通知。按要求一般生产经营型培育累计累计培训时长不少于15天,其中集中理论培训5天、实训5天、外出学习考察5天。

相关费用:学员仅承担2—3次来往安宁培训点的交通费,其于费用均由安宁市农业农村局按相关标准承担。

五、人员组织及要求

各街道办农业服务中心指定专人负责职培工作,作好宣传、信息录入、申请表收集和资格审查及推荐,于2019年6月5日前填好参训人员基本信息(附表1)和(附表2),及电子版(附表2)一并报送熊志京老师处核审。

安宁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