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宁市2018年地方财政决算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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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宁市2018年地方财政决算的报告
—2019年9月28日在安宁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安宁市财政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云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有关规定,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本次会议报告安宁市2018年地方财政决算情况,请予以审议。
一、2018年全市地方财政决算情况
根据《昆明市财政局 云南滇中新区财政局关于2018年与各地财政年终结算有关事项的通知》(昆财预〔2019〕41号)文件批复,我市2018年财政决算收支、结余情况如下:
(一)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70,22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64,547万元,上年结转3,804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841万元,转贷云南省财政厅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收入210,230万元,收入方总计754,64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由以下构成:1.返还性收入54,621万元(其中: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返还47,535万元,以奖代补返还7,086万元);2.专项转移支付收入57,229万元;3.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52,697万元,其中:(1)体制补助收入37,560万元;(2)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3,031万元;(3)企业事业单位划转补助收入1,260万元;(4)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收入1,234万元;(5)城乡义务教育转移支付收入2,557万元;(6)基本养老金转移支付收入786万元;(7)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转移支付收入200万元;(8)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收入629万元;(9)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收入23万元;(10)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992万元;(11)固定数额补助收入(原调资、农村税费改革等补助)310万元;(12)结算补助收入115万元;(13)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4,000万元。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62,258万元,上解上级支出53,385万元(其中:体制上解支出42,121万元;专项上解支出11,264万元),转贷云南省财政厅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210,230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7,017万元,支出方总计752,890万元。
收支相抵后,2018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年终结转结余1,759万元,全部为上级专项补助结转下年支出。收支平衡。
2018年,全市“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117.8万元(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安排的经费),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47.2万元,主要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过紧日子的要求,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43.3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26.89万元,公务接待费247.54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61,40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8,506万元,上年结余12,359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34,300万元,收入方总计316,56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64,623万元,上解支出15,12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34,300万元,支出方总计314,043万元。收支相抵后年终结转结余2,524万元,其中:上级专项补助结转下年支出738万元,净结余1,786万元。收支平衡。
二、财政体制决算中有关项目、数字变化情况
此次报告的决算数与向安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报告的“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中的财政收支决算快报数有一定出入,有关项目、数字变化情况是:
(一)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有关项目、数字变化情况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方与年初向人代会报告的数字相比净增加891万元,原因是:上级补助收入较年初快报数163,656万元增加891万元,是因年终结算时增加以奖代补收入551万元、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相关经费基数下划补助收入340万元。
2.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方与年初向人代会报告的数字相比净增加891万元,原因是:
(1)上解支出较年初快报数50,382万元净增加3,003万元,是因地税经费上解支出比年初快报数减少487万元、代扣代收税款手续费上解支出比年初快报数增加601万元、2016-2017年中央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清算上解支出增加2,241万元、监察及法检等经费清算上解支出增加648万元。
(2)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较年初快报数29,129万元减少2,112万元,是因年终实行据实结算净结余减少所致。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有关项目、数字变化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有关项目、数字,与向安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报告的财政收支决算快报数一致,无变化。
三、为完成2018年度财政预算而开展的主要工作
2018年,安宁市财政积极落实财政政策,加强财政收支管理,自觉强化“财”服务于“政”的意识,多措并举化解财政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努力实现财政收支平衡。从决算情况来看,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正常,圆满完成了预算调整后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强化征管举措,确保财政收入稳步增长。
抓住税务部门合并时机,努力构建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加大欠税清缴回收力度,重点抓好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确保应收尽收,规范非税收入征管,提高财政收入质量。2018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70,22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1.43%,同比增长28.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61,40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54%,同比增长114.7%。
(二)优化支出结构,保障民生和政府重点支出
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预算刚性约束,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提高财政支出效益,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2018年,在继续坚持把重点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财政支出优先方向的同时,有力的支持了全市各项重点工程建设。
(三)争取上级扶持,缓解财政收支压力
2018年,我市积极向上级争取补助资金和财政扶持政策。全年共争取中央、省、昆明市、滇中新区各项补助资金173,053万元,比2017年的133,879万元增加39,174万元。同时,争取到滇中新区对昆钢和中石油项目的税收返还扶持政策,争取到每年暂缓上解省级5亿元的扶持政策,有效缓解了财政收支压力。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2018年,安宁市财政切实发挥了财政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2019年,受减税降费政策等因素的影响,我市财政收支矛盾依然突出,财政改革发展任务依然繁重,我们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强化责任担当,积极主动作为,确保完成2019年年初确定的各项财政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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