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农通〔2019〕64号 关于印发《2019年度安宁市农民教育培训-中药材生产经营培训班实施方案》的通知
八街街道办事处生态环境和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现将《2019年安宁市农民教育培训—中药材生产经营培训班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安宁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10月30日
2019年安宁市农民教育培训—中药材生产经营培训班实施方案
为完成我市2019年新型职业培育工作,结合昆明市农业局下达的培训任务,积极响应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和乡村人才振兴工程,助推美丽乡村旅游观光和乡村振兴发展,拟定于2019年11月4日至11月22日举办一期以八街街道为主的农民教育培训—中药材生产经营培训班。结合我市实际,按照昆明市农业农村局《昆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昆明市2019年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昆农通〔2019〕164号)文件的精神和安宁市年度目标任务,结合《安宁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安政办〔2016〕22号)文件的具体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全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培训班的部署及要求,以提高农民素质和操作技能为核心,紧紧围绕我市特色农业发展和乡村振兴建设需要,助推乡村旅游和乡村振兴发展,通过职业农民培育项目,造就一支综合素质高、技术能力强、主体作用发挥明显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二、培训任务
培训班培训目标任务50人。
三、培训时间、对象、形式
(一)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拟定于11月4日—11月22日(不含周末),培训时长15天,其中理论集中培训5天,实训、实作及考核5天,外出考察学习5天。
(二)培训对象
具有一定种植规模(原则上不低于5亩)年龄16—60周岁之间、初中以上(含初中)文化、热爱农业且自愿参加培训的中药材种植户。
(三)培训形式
以生产技能和经营管理水平提升为两条主线,进行集中理论培训、实训、实习及考核,外出参观考察和生产实践相结合,采取理论集中授课、参观考察和实训实践分阶段开展培训。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
2019年6—9月,根据乡村旅游的要求和乡村人才振兴工程,结合我市农业产业发展需求及安宁市特色农业发展状况制定培训形式并上报培训计划。
1.遴选培训对象
结合中药材发展产业的现状,决定以八街街道办为主,全市范围内遴选约60名学员作为培育对象,要求年龄在16—60周岁之间,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种植户或返乡青年、大学生等。
2.精选培训教师
在云南省、昆明市相关科研院校和安宁市农业局及相关单位组织培训教师团队,保证培训质量。
3.精选培训教材
根据培训专业,结合实际,征订统编教材。
4.合理设置课程
根据农业部“新型职业农民带头人培训规范”的要求,结合相关街道中药材生产实际,围绕关键环节研究培训内容,合理设置培训课程。
5.培训管理
为高效利用项目资金和节约时间,采取集中理论培训,分段培训、班组管理模式。
(二)实施阶段
1.理论集中培训。于2019年11月4—8日按照《安宁市农广校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课程安排表》进行理论集中授课。(课程表见附件)。
2.实习、实训及考核。在2019年11月11—15日在八街街道办,实训和交流学习五天,
3.观摩学习计划于2019年11月18—22日到省内外相关县市区观摩学习。
4.考试考核。通过课堂授课、实训、观摩,对学员进行考核、考试。
五、经费预算
按每班50人计,项目资金15万元进行预算,按照昆明市农业农村局《昆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昆明市2019年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昆农通〔2019〕164号)文件和《云南省财政厅 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云南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行[2014]179号)文件要求,培训补助经费主要用于教材费、场地租用费、学员集中培训食宿费、实训、实习及外出考察租车费、食宿费,教师授课补助费及交通费、实训耗材费、学员档案资料费、跟踪服务费和印刷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