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2019年耕地地力保护实施情况总结

发布时间:2019-11-13 10:29 浏览次数:77
字号:[ ]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完善农业补贴政策、改革农业补贴制度的统一部署,根据《昆明市财政局 昆明市农业局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部分农业转移支付(非贫困县)专项资金的通知》(昆财农【2018】230号)精神,昆明市拨付安宁市2019年耕地地力保护资金469万元,安宁市紧紧围绕文件要求努力开展了工作,现将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安宁市2019年耕地地力保护资金发放共涉及9个街道办事处,68个村委会(或社区、居委会),26750户农户,补贴总面积77933.41亩,补贴总金额4691591.84元,占昆明市转拨中央财政资金469万元的100.03%。

二、完成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安宁市政府成立由市政府副市长李宝明任组长,市财政局局长刘黎安、市农业农村局局长袁志晖任副组长,市政府办联系副主任,市监察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审计局、信访局分管领导,各街道办分管农业的副主任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农业农村局,由市农业农村局局长顾明东兼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组织协调、督导检查等,保障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科学制定方案

按《昆明市财政局 昆明市农业局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部分农业转移支付(非贫困县)专项资金的通知》(昆财农【2018】230号)要求,安宁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安宁市财政局编制了《安宁市2019年耕地地力保护政策实施方案》,下发了《安宁市农业农村局  安宁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安宁市2019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安农联发【2019】1号),明确了补贴对象、补贴面积的界定、补贴面积的核实、补贴的发放和补贴的用途等范畴,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三)明确责任,齐抓共管。

1、明确分工

安宁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安宁市财政局编制实施方案,汇总并确认全市补贴面积,监管实施过程;财政部门负责落实补贴资金预算,会同农业部门制订补贴资金分配方案、拨付补贴资金、监督检查补贴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并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相应的工作经费,保障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农村信用社完善设施,提高服务质量,为农户存取补贴资金创造良好环境;各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本辖区内补贴补贴面积的核实、造册,落实补贴公示制度,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须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2.加强宣传

各职能部门积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以及发放明白纸等形式做好政策宣传工作,主动与社会各界特别是基层干部群众进行沟通交流。对因政策调整造成补贴减少的农户要宣传解释到位,赢得理解和支持,为改革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3.措施到位

在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中,切实做到“六到户”,即政策宣传到户、清册编制到户、张榜公示到户、通知发放到户、补贴兑现到户、签字确认到户。严格执行“七不准”,即不准由村组干部代领代发存款折(卡),不准借机向农民收取任何费用,不准用补贴款抵扣任何收费和债务,不准降低补贴标准,不准截留、挤占和挪用补贴资金,不准违规向享受补贴的农户以外的个人或者集体支付补贴资金,不准拖延补贴资金兑现时间。

(四)严明纪律,加强管理

1、督导落实

安宁市监察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组成专门督导组,强化对补贴工作的监督检查,杜绝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发生。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政策执行不力的及时发现及时纠正。凡发现在落实补贴政策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骗取、套取、贪污、挤占、挪用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的,或违规发放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确保稳定

各职能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设立并公布政策咨询电话,在补贴资金兑现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政策咨询渠道畅通,特别是高度重视网络舆情,对农民群众反映的情况和问题限期办结,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工作过程中严格执行“三项补贴”政策信访受理制度,各级对于信访案件在规定时间内办结,让群众理解认可,确保补贴政策顺利实施和农村稳定。

3、考核管理

安宁市财政局、安宁市农业农村局按照中央制定的资金管理办法和绩效管理制定,细化绩效管理目标与评价,对各街道办事处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补贴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安宁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