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聘任安宁市第六届教育督学的通知
安宁市人民政府
关于聘任安宁市第六届教育督学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办局,各管委会:
安宁市人民政府于2017年1月聘任的安宁市第五届教育督学任期已满,根据《教育督导条例》、《督学管理暂行办法》及《云南省教育督导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聘任安宁市第六届督学,任期为3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安宁市人民政府第六届督学聘任后,组建为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代表安宁市人民政府行使教育督导职权,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全市的教育督导工作。各督学要加强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教育管理、教育督导方面知识的学习,坚持原则,廉洁自律,认真履行教育督导职责,为全市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附件:安宁市人民政府第六届督学名单
安宁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7日
附件
安宁市人民政府第六届督学名单
一、总督学
黄雪飞 市教育党工委常务副书记、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二、副总督学
王永丽 市教育党工委副书记、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罗 恬 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潘 健 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卢 敏 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谢玉仁 市纪委派驻教育体育局纪检组长
三、专职督学
谭宏斌 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高级教师
段国辉 高级教师
杨志强 高级教师
王元茂 高级教师
胡应坤 高级教师
李玉林 高级教师
四、兼职督学
何 明 安宁中学校长、正高级教师
张敬尧 安宁市第一中学校长、高级教师
赵枫树 安宁市昆钢第一中学校长、高级教师
猫良洪 安宁市职业高级中学校长、高级教师
杜 洪 安宁市实验学校校长、高级教师
沈 烨 安宁市第二中学校长、高级教师
孙建民 安宁市昆钢实验学校校长、高级教师
彭远才 安宁市青龙学校校长、高级教师
李国金 安宁中学太平学校执行校长、高级教师
文有华 安宁中学副校长、嵩华校区主任、高级教师
龙永林 安宁市和平学校执行校长、高级教师
王 夔 安宁市太平学校校长、高级教师
杜应金 安宁市县街学校校长、高级教师
杨发忠 安宁市禄脿学校校长、高级教师
罗成松 安宁市第一小学校长、高级教师
余 文 安宁市昆钢第一小学校长、高级教师
夏锦琳 安宁市连然小学校长、高级教师
张继荣 安宁市鸣矣河小学校长、高级教师
王 勇 安宁市温泉小学校长、高级教师
田卫明 安宁市八街小学执行校长、高级教师
王丽华 安宁市宁湖小学校长、高级教师
李 俊 安宁市基础教育发展中心负责人、安宁实验石江
学校代理校长、高级教师
董丽琼 安宁市第一、第二幼儿园园长、高级教师
沈 娟 安宁市第三幼儿园园长、高级教师
刘俊青 市基础教育发展中心研训员、高级教师
燕 萍 市基础教育发展中心研训员、高级教师
蒋燕萍 安宁市第一幼儿园党支部书记、一级教师
田云霞 安宁市第一幼儿园副园长、一级教师
马艳芳 安宁市第一幼儿园副园长、高级教师
张 琳 安宁市第一幼儿园保教主任、一级教师
布美玲 安宁市第一幼儿园保教主任、一级教师
陈继玲 安宁市第一幼儿园教科室主任、一级教师
郑建平 安宁市第一幼儿园总务主任、一级教师
李艳芳 安宁市第二幼儿园书记、高级教师
李艳芬 安宁市第二幼儿园副园长、高级教师
李晓琴 安宁市第二幼儿园副园长、高级教师
李 丽 安宁市第二幼儿园保教主任、一级教师
蔡丽菊 安宁市第二幼儿园教科室主任、一级教师
张艳玲 安宁市第二幼儿园保教组长、一级教师
张昆美 安宁市第三幼儿园副园长、一级教师
余秋玥 安宁市第三幼儿园副园长、一级教师
马丽波 安宁市第三幼儿园副园长、二级教师
蒋 媛 安宁市第三幼儿园保教主任、一级教师
张彩彩 安宁市第三幼儿园教科室主任
余 惠 安宁市第三幼儿园后勤主任、一级教师
罗 丹 昆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幼教中心常务副园长、
高级教师
郑晓娟 昆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幼教中心党支部副书记、
一级教师
焦志娟 昆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幼教中心副园长、高级教师
严 泳 昆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幼教中心副园长、高级教师
史建玲 昆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幼教中心湖光分园长、
高级教师
许树莉 安宁市亲亲宝贝幼儿园园长
赵艳萍 市教育体育局党工委办公室主任、一级教师
姚 瑞 市教育体育局行政办公室主任、一级教师
毕家昌 市教育体育局教育科科长、高级教师
罗 宁 市教育体育局计财基建科科长、一级教师
袁明欢 市教育体育局人事科科长、一级教师
李 超 市教育体育局安全卫生科科长
邹永芬 市教育体育局教育科副科长
王智敏 市教育体育局体育科副科长、一级教师
五、特聘督学
赵铁城 连然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冯琳琳 金方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李加成 人大八街街道工委主任
管廷伟 县街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
肖林海 温泉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周玟均 太平新城街道党工委委员、宣传委员
高 杉 青龙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汤大荣 人大草铺街道工委主任
马丽平 人大禄脿街道工委主任
以上特聘督学,若工作岗位发生变化,在符合国务院《教育督导条例》及《云南省教育督导规定》有关条款要求的前提下,由接任领导递补为安宁市人民政府第六届教育督学,有关手续由安宁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协调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