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增领取社会保险待遇人员使用社会保障卡领取待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09 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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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增领取社会保险待遇人员使用
社会保障卡领取待遇的通知
全市各参保单位、各灵活就业人员:
为认真贯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在养老保险工作中全面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的通知》及云南省人社厅通知要求,进一步扩展社会保障卡(简称社保卡)应用场景,加快实现我市社会保险待遇通过加载金融功能的社保卡进行社会保险待遇发放,为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从2020年6月起,安宁市将通过社保卡进行社会保险待遇发放,具体通知如下:
1.从2020年6月起,凡是新增的社会保险待遇享受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待遇时,领取人需要提供已经激活了金融功能的社保卡相关资料,如未激活,请到社保卡发放银行激活,以便其社会保险待遇通过社保卡按时足额发放。
2.尚未办理加载金融功能社保卡的新增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人员仍按原方式执行。
3.2020年6月以前已经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的人员,仍按原方式发放,如本人自愿用社保卡发放的,经本人申请,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信息变更手续后,可通过社保卡进行待遇发放。
4.目前我市通过社保卡发放待遇的银行:
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云南省农村信用社。
5.如有疑问或需咨询有关情况的,可联系安宁市社会保险局社会化管理服务科,电话:0871-68690149。
安宁市社会保险局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