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幼儿园办园水平综合评价结果认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25 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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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幼儿园办园水平综合评价
结果认定的通知
各学校、幼儿园,机关各科室,基础教育发展中心:
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幼儿全面发展,推动教师专业发展和幼儿园自主发展,不断提高办园水平。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幼儿园办园水平综合评价方案〉的通知》(云教基〔2017〕18号)要求,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建幼儿园办园水平综合评价专家组,于6月22日至7月10日对安宁万辉康桥幼儿园等9所幼儿园进行了办园水平综合评价。现将评价认定结果通知如下:
1. 认定安宁万辉康桥幼儿园、安宁市金太阳幼儿园、安宁市童心幼儿园、安宁市温泉童缘幼儿园、安宁市金方苗苗幼儿园、安宁市阳光天使幼儿园、安宁市八街街道金蓓蕾幼儿园为云南省幼儿园办园水平综合评价二级一等幼儿园。
2. 认定安宁市青龙镇金苹果幼儿园为云南省幼儿园办园水平综合评价二级二等幼儿园。
3. 认定安宁市小明星幼儿园为云南省幼儿园办园水平综合评价三级一等幼儿园。
安宁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0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