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同意举办云南经济管理学院附属高级中学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0-07-29 15:37 浏览次数:254
字号:[ ]

安宁市教育体育

关于同意举办云南经济管理学院附属高级

中学的批复

云南经济管理学院附属高级中学

      你校报来《关于举办云南经济管理学院附属高级中学的申请》及有关资料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二章第九条、第十四条、第十六条,《云南省民办教育机构管理办法》及《昆明市民办学校促进和管理办法(试行)》第三章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八条的有关规定,安宁市教育体育局对申报资料认真审核,并对办学场地进行了实地勘查。

经研究,认为你校基本符合办学标准及要求,同意举办。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学校名称:云南经济管理学院附属高级中学

办学许可证编号:353018130000091

学校性质:营利性民办高级中学

学校地址:安宁市职教基地麒麟路19号部分场地(过渡)

法人代表:杨红卫(身份证号码:530**********3080X

学校校长:肖云惠(身份证号码:532**********70326

   办学规模预设30个教学班,招收1500人。

   招生对象:全日制普通高中学生

办学层次:高中教育

经费来源:自筹

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后,由安宁市教育体育局进行行业管理。学校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来规范管理。

学校存续期间,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家长、学校各自的安全责任;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若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举办者必须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和民事责任。办学过程中因办学场所的租赁发生的纠纷,与其他社会组织、公民个人签订的办学等方面的协议发生的纠纷及责任,由举办者或办学机构自己负责解决。

特此批复。

                                 

                                                        安宁市教育体育

      202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