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财政局2019年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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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财政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安宁市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安宁市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安宁市财政局履行以下职能:
1.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昆明市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拟定全市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参与制定全市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的建议。
2. 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财务会计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按规定负责办理涉及财政、税收、政府性债务等方面的事务。监督执行财政、税收、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财务会计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3. 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全市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安宁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安宁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市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安宁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市年度财政决算;负责管理上级拨款和市级财政收支;负责审核批准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办理昆明市对安宁市的转移支付及管理工作,管理行政机关和财政供给经费的事业单位银行开户。
4. 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发展计划,拟订我市财政、税收收入计划;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管理财政票据;执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参与拟订公有住房、国有土地出让收入资金分配的有关政策。
5. 贯彻执行国家金库管理条例和国库管理制度,负责组织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承担国库资金管理有关工作;统一管理财政专户;负责贯彻政府执行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6. 管理和监督本级财政公共支出;拟订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管理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及所属单位缴费、事业费、专项资金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认真执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7. 负责办理和监督市级财政经济发展支出、市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市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和我市基本建设财务法律具体实施办法;负责国债资金的办法和监管;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8. 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药卫生支出;编制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管理和监督市级财政社会保障支出;管理市级社会保障基金专户。
9. 负责管理全市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监督执行会计法规、会计准则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保障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责;负责会计人员业务培训。
10. 办理有关政策性补贴和支农、惠农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立项、实施、监督和管理工作。
11. 管理政府性债务,执行国家债务管理的方针政策,拟订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研究政府债务状况,拟订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的措施。
12. 贯彻执行国家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根据市政府授权,对全市国有资产实施有效管理,结合我市实际拟订补充规定、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检查监督执行情况。推动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性调整,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13. 贯彻国家货币政策及法律、法规;协助驻市金融监管机构对我市各银行、保险、证券、期货、信托等金融机构的监管工作;完善地方金融企业改革发展有关财税政策;拟订我市金融发展的中长期规划,提出改善和促进金融发展的意见和政策建议;防范化解和处置金融风险;参与指导和规范我市重大建设项目的融资管理工作。
14. 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监督市级部门的财务活动,对违反财政纪律的事项进行检查和处理。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强化征管举措,确保财政收入稳步增长。
一是努力构建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规范非税收入征管,提高财政收入质量,抓住省级增收留用及奖补政策实施的有利时机,积极培植新兴税源,抓紧梳理漏税情况,全面补进漏税,坚持财税定期分析研判,支持税务部门涵养税源、依法治税。严格财政收入任务考核奖励,调动组织收入积极性。二是积极协调各街道、管委会和招商平台,宣传税收政策,合理制定协议内容,实现招商引资与税收收入纳税评估相结合,让税收充分落地安宁,创造良好营商环境,保证税收不流失。三是进一步加大欠税的清缴回收力度。抓好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和对上的请示汇报,努力争取企业欠税征缴入库。
2. 优化支出结构,保障民生和政府重点支出。
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增强财政资金集中调控能力,推进PPP项目,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提高财政支出效益,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在稳增长、调结构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继续坚持把重点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方向,提高民生支出占公共财政比重,落实厉行节约各项措施,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在财力较为紧张的情况下,财政支出全力确保实现 “保稳定、惠民生、促发展”的公共财政目标。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安宁市财政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因为下属的单位没有独立法人和账户核算,都是纳入财政局的局机关统一的管理和财务核算,只有一个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证,其中包括: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9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 安宁市财政局局机关
2. 安宁市财政局金方财政所
3. 安宁市财政局连然财政所
4. 安宁市财政局太平财政所
5. 安宁市财政局温泉财政所
6. 安宁市财政局青龙财政所
7. 安宁市财政局县街财政所
8. 安宁市财政局八街财政所
9. 安宁市财政局禄裱财政所
10. 安宁市财政局草铺财政所
11. 安宁市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
12. 安宁市投融资管理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安宁市财政局2019年度末实有人员编制100人。其中:行政编制4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8人),事业编制5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9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8人),事业人员5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6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3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安宁市财政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2,825.7万元。与2018年2,773.66万元相比增加52.04万元,增加1.87%。财政拨款收入2,825.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2018年2,773.66万元相比增加52.04万元,增加1.8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2018年相比无变化,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2018年相比无变化;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2018年相比无变化;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2018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为:无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安宁市财政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2,854.94万元。比2018年2,836.46万元增加18.48万元,增幅为0.65%。其中:基本支出2,317.07万元,占总支出的81.16%,比2018年2,254.21万元增支62.86万元,增幅为2.78%;主要原因为:人员办公运行经费增加。项目支出537.87万元,占总支出的18.84%,比2018年582.24万元减支44.37万元,减幅为7.62%,主要原因为:2019年减少项目支出,主要有国有资产信息维护费和投融资工作等经费;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2018年相比无变化。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安宁市财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17.07万元。比2018年2,254.21万元增加62.86万元,增长2.78%,主要原因为:有新增人员,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2.2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7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安宁市财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37.87万元。比2018年582.22万元减支44.35万元,减幅为7.6%;主要原因为:2019年减少项目支出,主要有国有资产产信息维护费和投融资工作经费等。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3.41万元,主要用于一体化管理信息系统、国有资产管理评估、财政监督检查、预算绩效评审 、PPP项目咨询服务、财政网络运行维护、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考试等。农林水支出24.27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综合改革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安宁市财政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54.9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比2018年2,836.46万元增加18.48万元,增幅为0.65%。主要原因是行政单位离退休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330.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62%。比2018年2,326.74万元增加3.39万元,增幅为0.14%。主要用于安宁市财政局机构运转的支出,全国会计职称考试支出,财政一体化系统服务的支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等支出。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9.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9%。比2018年236.76万元,增加2.78万元,增幅为1.17%。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6.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2%。比2018年121.71增支4.38万元,增幅为3.59%,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的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24.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5%。比2018年25.75万元减支1.49万元,减幅为5.78%。主要原因是:农业综合开发和农村综合改革支出减少。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34.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3%。比2018年139.90减支4.98万元,减幅为3.55%。主要原因:住房公积金支出减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安宁市财政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1.5万元,支出决算为1.82万元,完成预算的15.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6万元,完成预算的8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56万元,完成预算的0.001%。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资源浪费。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0.34万元,下降15.8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6万元,增长4.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4万元,下降42%。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变化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公务用车2019年比2018年定额核定标准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6万元,占69.4%;公务接待费支出0.56万元,占30.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26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5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5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有财政绩效方面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安宁市财政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0.19万元,比2018年143.37万元增加36.82万元,增幅为25.68%。主要原因分析是办公费增加6.33万元,差旅费增加14.52万元,增加临聘人员经费15.87万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维护费、劳务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安宁市财政局部门资产总额670.9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63.19万元,固定资产207.7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45.6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84.78万元,固定资产减少660.8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0万元,其他资产减少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248项,账面原值178.03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670.91 | 463.19 | 207.72 | 128.39 | 0 | 0 | 79.33 | 0 | 0 | 0 | 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9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政府采购:是指各级政府为了开展日常政务活动或为公众提供服务,在财政的监督下,以法定的方式、方法和程序,通过公开招标、公平竞争,由财政部门以直接向供应商付款的方式,从国内、外市场上为政府部门或所属团体购买货物、工程和劳务的行为。其实质是市场竞争机制与财政支出管理的有机结合,其主要特点就是对政府采购行为进行法制化的管理。政府采购主要以招标采购、有限竞争性采购和竞争性谈判为主。
二、PPP模式:是指政府与私人组织之间,为了提供某种公共物品和服务,以特许权协议为基础,彼此之间形成一种伙伴式的合作关系,并通过签署合同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合作的顺利完成,最终使合作各方达到比预期单独行动更为有利的结果。
三、国库集中支付:是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以健全的财政支付信息系统和银行间实时清算系统为依托,支付款项时,由预算单位提出申请,经规定审核机构(国库集中支付执行机构或预算单位)审核后,将资金通过单一账户体系支付给收款人的制度。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包括财政部门在同级人民银行设立的国库单一账户和财政部门在代理银行设立的财政零余额账户、单位零余额账户、预算外财政专户和特设专户。财政性资金的支付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两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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