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自然资源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18100362401000
安宁市自然资源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安宁市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安宁市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 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组织修编和实施国土资源开发整治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规划等专项规划工作;组织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审核城市规划、集镇和村庄规划;组织指导全市的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实施土地用途管制。
2. 负责全市城乡地籍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申报工作。
3. 贯彻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和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指导街道开展土地征收、征用工作;承办全市集体土地征收和农用地转用工作;承办国有土地的出让、划拨等建设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
4. 依法开展土地、矿产与测绘的执法工作,调处土地权属和矿业权纠纷,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并建立健全执法监管长效机制。
5. 依法进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监督管理;依法管理矿业权的审(报)批、登记、发证工作和矿产储量登记管理工作;
6. 拟定全市地质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依法管理全市地热水和矿泉水资源。
7. 负责国土资源管理中各项规费的征收工作;制定全市国土资源信息化标准,开展信息化建设工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 滚动开展控规更新修编。一是完成《安宁市太平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与总体城市设计、重点区域城市设计》修编,二是完成《观音山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安宁市南亚国际陆港控制性详细规划》、《安宁市大屯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三是完成《昆钢本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编制工作。
2. 加快推进《安宁市大屯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
3. 完成安宁温泉国际网球小镇网球度假综合体项目概念性详细规划方案采购,目前采购工作已完成。
4. 启动新一轮温泉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重新划定温泉镇域17.75平方公里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范围,并开展新一轮编制工作。目前初步规划方案已形成,正在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中。
5. 以建设云南特色的现代化“美丽县城”为宗旨,完成《安宁总体城市设计》,目前《安宁总体城市设计》编制成果已完成,并通过专家评审。
6. 做好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组织编制了《安宁市温泉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调整方案》,规划调整了污水处理厂、云投项目、温泉山谷网赛补征、曲靖一中及配套设施、月亮山项目等5个项目,目前《方案》已经编制完成,并上报昆明市审批。
7. 推进“多规合一”,基本建成全域空间信息共享和管理平台,完成我市“多规合一”信息平台升级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安宁市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安宁市自然资源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安宁市自然资源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7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4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4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2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7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安宁市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4,179.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79.5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2288.98万元,增幅121.07%,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机构改革,安宁市规划局和安宁市国土资源局撤销合并为安宁市自然资源局,导致2019年度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安宁市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3,5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01.4万元,占总支出的53.71%;项目支出1,638.6万元,占总支出的46.2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1673.92万元,增幅89.7%,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机构改革,安宁市规划局和安宁市国土资源局撤销合并为安宁市自然资源局,导致2019年度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安宁市自然资源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01.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76.46万元,增幅24.69%,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机构改革,安宁市规划局和安宁市国土资源局撤销合并为安宁市自然资源局,导致2019年基本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5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4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安宁市自然资源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38.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97.46万元,增幅380.33%,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机构改革,安宁市规划局和安宁市国土资源局撤销合并为安宁市自然资源局,导致2019年安宁市自然资源局项目支出增加。其中:昆财综〔2017〕76号2017年度全省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工作省级补助经费项目增加167.36万元,安财发〔2019〕7号不动产登记业务费项目增加9.7万元,安财发〔2019〕7号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工本费项目增加3.05万元,安财发〔2019〕7号不动产登记临时聘用人员工资项目增加112.71万元,昆财非税〔2019〕52号2019年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增加102.99万元,城市建设规划编制设计费增加901.65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不动产登记权籍补充调查经费、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费、土地矿产执法经费、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经费、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经费及城市规划编制设计费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安宁市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96.5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3.35%。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071.57万元,增幅63.13%,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机构改革,安宁市规划局和安宁市国土资源局撤销合并为安宁市自然资源局,导致2019年安宁市自然资源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其中人员经费增加330.29万元,日常公用经费增加46.18万元,项目支出增加695.1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 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 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 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 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 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9.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5%。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记实职业年金缴费。
9. 卫生健康(类)支出110.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5%。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10. 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 城乡社区(类)支出230.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8%。主要用于城市建设规划编制及土地出让业务支出。
12. 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 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 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 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 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 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863.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77%。主要用于市自然资源管理行政机构人员支出、公用支出、项目支出。
19. 住房保障(类)支出112.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4%。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
20. 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6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1%。主要用于地质灾害方案编制及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支出。
22. 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 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 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安宁市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9万元,支出决算为1.83万元,完成预算的63.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33万元,完成预算的19.3%。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0.01万元,增长0.7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31万元,增长25.5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29万元,下降46.82%。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安宁市规划局和安宁市国土资源局撤销合并为安宁市自然资源局,导致2019年安宁市自然资源局“三公”经费支出比2018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万元,占81.89%;公务接待费支出0.33万元,占18.11%。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5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土地、矿产资源管理、地质灾害防治和项目用地报批等应急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 公务接待费支出0.33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0.3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单位对我局工作指导、检查、调研及业务学习协调工作所发生的公务接待费用。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安宁市自然资源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0.5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6.18万元,增幅40.38%,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机构改革,安宁市国土资源局与安宁市规划局撤销合并为自然资源局,导致安宁市自然资源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聘用人员劳务费、公务交通补贴及公务用车运行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安宁市自然资源局部门资产总额1307.7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21.84万元,固定资产净值185.9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94.7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421.97万元,固定资产增加72.7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0万元,其他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99项,账面原值62.12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307.77 | 1121.84 | 185.93 | 0.1 | 40.56 | 0 | 145.27 | 0 | 0 | 0 | 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54.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54.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18100362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