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同意举办安宁市诺家艺术教育培训学校的批复
安宁市教育体育局
关于同意举办安宁市诺家艺术教育培训学校的批复
安宁市诺家艺术教育培训学校:
你校报来的《安宁市诺家艺术教育培训学校关于正式设立的报告》及有关资料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二章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四条、第十六条,《云南省民办教育条例》第二章第七条、第八条、第十条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云南省民办教育机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安宁市教育体育局对申报资料认真审核,并对办学场地进行了实地勘查。经研究,认为你校基本符合办学标准及要求,同意举办。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机构名称:安宁市诺家艺术教育培训学校
办学许可证编号:353018170000811
机构性质:营利性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
法人代表:黄杰
身份证号码:530**********43916
办学地址:安宁市连然街道连然华府北苑(盐场商业中心二期)4栋2层 C—2—1号
办学规模:与办学条件相适应的规模(年培训量200 人)
办学范围:艺术教育类培训
招生范围及对象:面向社会招收8—18岁年龄段学生
经费来源:自筹
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后,由安宁市教育体育局进行行业管理。学校在开班培训期间要严格执行教学计划,按照学校教学制度加强管理,保证质量,并严格遵守培训时间。
学校存续期间,要加强对培训对象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若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举办者必须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和民事责任。办学过程中因办学场所的租赁发生的纠纷,与其他社会组织、公民个人签订的办学等方面的协议发生的纠纷及责任,由举办者或办学机构自己负责解决。
安宁市教育体育局
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