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财政局2021年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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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财政局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安宁市财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安宁市财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 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 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 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 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 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八、 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 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十、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 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二、 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三、 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 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六、 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七、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八、 部门单位基本信息表
十九、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二十、 新增资产配置表
第一部分 安宁市财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财政工作的政策和决策部署;拟订全市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及财政有关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2. 贯彻执行财政、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财务会计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按规定办理涉及财政、税收、政府性债务等方面事务;监督执行财政、国有资产管理、财务会计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3. 承担全市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职责,组织拟订经费开支标准、定额标准,审核批复预算单位年度预决算;负责全市各预算单位的经费和项目资金的审核等监督管理工作;受市人民政府委托负责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管理上级拨款和办理国家和云南省、昆明市对安宁市转移支付管理工作。
4. 贯彻执行国家金库管理条例和国库管理制度,负责组织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承担国库资金管理和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审核部门(单位)的年度财政决算和贯彻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5. 负责政府非税收入、政府性基金管理,执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管理财政票据;参与拟订国有土地出让收入资金分配的有关政策。
6. 贯彻执行基本建设投资财务管理制度和政府性投资项目评审的相关法规,参与拟订全市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具体实施办法。
7. 参与和推进全市推进社会保障制度,贯彻落实社会保障资金和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相关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市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承担全市社会保障基金的财政监管工作。
8. 贯彻执行农业农村、水利、林业、气象、扶贫等方面的政策,提出相关财政政策的建议;负责全市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预算编制工作,提出有关农村综合改革的相关实施建议;落实农业农村惠农补贴政策。
9. 管理政府性债务,执行国家和云南省、昆明市债务管理方针政策,拟订全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
10. 贯彻执行国家和云南省、昆明市金融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协同驻市金融监管机构对全市各银行、保险、证券等机构进行监督管理;防范化解和处置金融风险等工作。
11. 贯彻国家和省、市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对企业的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拟订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12. 负责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监督规范会计行为,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加强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指导和监督会计代理记账机构的管理工作。
13. 监督检查全市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全市各部门财务活动;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重点违反财经纪律的事项。
14. 贯彻执行建立有效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负责全市各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和重点项目的绩效评价,拟订全市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监控管理、绩效评价管理、评价结果应用制度和建立绩效跟踪监督机制。
15. 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安宁市财政局为一级预算行政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纳入安宁市财政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因为下属的单位没有独立法人和账户核算,都是纳入财政局的局机关统一的管理和财务核算,只有一个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证,其中包括: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9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安宁市财政局局机关、安宁市财政局金方财政所、安宁市财政局连然财政所、安宁市财政局太平财政所、安宁市财政局温泉财政所、安宁市财政局青龙财政所、安宁市财政局县街财政所、安宁市财政局八街财政所、安宁市财政局禄裱财政所、安宁市财政局草铺财政所、安宁市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安宁市投融资管理中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三)重点工作概述
1. 全面预算绩效管理有序推进
(1)加强制度建设,主线脉络更清晰。拟定《关于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财政管理绩效工作考核指标和标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形成系统化、制度化的全面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2)优化绩效目标,目标管理全覆盖。组织全市预算单位进行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和评审项目1100余个,评估结果作为财政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绩效目标申报率、公开率达100%,实现预算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同步申报、同步审核、同步批复、同步公开;积极探索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在2020年预算项目中选取了10个项目进行事前绩效评估,评估金额13,114.76万元,取消预算项目1个,核减该项目预算金额50万元,提出评价建议58条,进一步优化绩效目标。
(3)下足绣花功夫,预算编制更精细。一是对定额标准进行逐步完善,对预算单位的办公费以单位人数来确定标准,突破以往统一按一个标准核定办公费,解决了人数少的单位办公费不足的情况;探索财政预算项目通用标准与专用标准的制定,尽量将财政支出标准化。二是预算编制实行项目库管理,未纳入项目库的项目一律不安排预算支出,对纳入项目库的项目进行优先度排序,首先安排成熟度高的项目,确保安排的项目能尽快实现支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4)强化预算绩效监控,实现事中评价全覆盖。一是制定、下发《安宁市2020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组织开展2020年重点绩效监控项目380个,占安宁市本级预算安排项目数的34.6%,监控金额达112,576万元。通过事中绩效监控,纠正当年预算编制过大、实际执行过小等编制不科学的问题,以及项目储备不充分,导致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低的问题。二是聘请第三方中介对1—10月份预算执行及成效进行评价,首次实现覆盖本级所有预算单位的预算执行监控评价:将支出进度慢的资金,下年度预算安排时按照比例进行调减;将支出偏离预算的资金收回。2020年全市绩效评价项目317个,评价总金额达79,741.81万元。
2. 继续深化财政改革,深入发挥财政监管职能
(1)强化国库集中支付资金动态监控,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
①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除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外,所有预算安排的财政资金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核算管理。
②积极推进财政核心业务一体化系统建设,推动形成全省统一的财政核心业务技术规范体系。将全市115家预算单位纳入云南省预算单位会计核算系统(除8个医院外全部纳入财政一体化会计核算),一方面,财政可实时查看预算单位的账务处理进度及账务处理情况,实现数据共享和预算、执行、决算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监管。另一方面,实现本级预算单位全部参与编制部门预算、部门决算和政府财报,真正做到财政与预算单位账务完全一致,从2020年开始,预算单位与总会计账均从财政一体化系统生成,预算单位财政预算内资金自动生成凭证,财政与单位生成的凭证要素保持一致性,对于财政预算内资金,总决算数据与部门决算当年财政拨款收支数据一致,实现了预算、决算、政府财报的有效衔接,大大减轻预算单位财务人员的负担,同时实现数据的集中。
③全力抓好库款管理。充分掌握每日库款流入、流出、余额总体变动情况,对库款支付保障能力及余额情况进行有效分析,对于已经确定的支出项目,加强同预算单位沟通,及时拨付资金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及支付进度。继续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对已收回国库的存量资金,加强后续执行工作监测,尽快安排用于急需保障的重点领域形成实际支出,防止“二次沉淀”。
④加大日常对账力度。国库总会计每月在收支月报、库款月报完成后及时和人民银行实行对账,确认《国家金库安宁市支库地方库款账户月度对账单》。各专户会计在月初与专户使用的业务科室核对当月各专户收支执行情况。年终提前部署当年的账务核对与账务调整工作,一是督促业务科室对指标下达数、用款计划数与实际支出数进行核对,二是各预算单位与代理银行之间进行账务核对,三是预算单位与业务科室之间进行账务核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切实做到账实相符、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表相符。
⑤推进银行账户审批及备案管理电子化工作。预计12月20日前将银行账户新开立、变更、撤销及账户备案工作纳入一体化系统管理,大幅提升各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开立、变更、撤销等工作的便捷性及工作效率;更加科学有效地对银行账户进行管理,避免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开立出现违规情况;在系统内实现银行备案信息与人民银行、审计局数据共享,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管,提升财政资金支付进度及会计核算水平。
(2)深入推进地方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完成《安宁市财政预决算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工作;在昆明市各县区中率先完成2020预算公开;圆满完成2019年度部门决算、总决算的编审以及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
(3)加强政府采购管理。积极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和电子卖场建设,推动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据共享,实现互联互通,提高采购效率,增强采购的透明度。2020年安宁市政府采购计划金额33,529万元,实际采购金额29,100万元,节约财政资金4,429万元,节约率为13.2%。政采云电子卖场交易总计306万元。在扶贫832平台上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共178.86万元。
(4)规范国有资产监管。出台《安宁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办法(试行)》(安政办〔2020〕38号)文件,全面规范国有资产的出租、出借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2020年完成国有资产处置35宗(涉及36家单位),处置国有资产10,642.52万元,其中:无偿划拨资产5,206.53万元,报废资产4,578.01万元,完工资产移交857.98万元。
(5)启动并完成建设“项目进度管理系统”。各单位梳理本单位负责实施的历年政府性工程,做到一个项目一套台账(含项目立项批复、会议纪要、合同协议、历年资金拨付凭证等,以及项目实施单位认为需要报送的相关材料),前期工作已基本完成。正积极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数据录入,后期,将结合各单位填报项目情况,分决(结)算已完成、决(结)算未完成及正在建设三类加强对项目进度及资金支付情况的监管,结合进展情况进行财政资金拨付及项目追踪问效果。进一步厘清历年政府性工程资金使用情况,保障各项政府性工程的顺利实施。
3. 优化支出结构,实现资金聚力增效
在支出预算执行上始终坚持“保工资、保运转、保重点”的原则,优化支出结构,严格控制支出,实现了“三个确保”:一是优先保证工资性支出。二是保证政府运转和各项建设事业的资金需求。三是优先保证重点项目支出需要。支出方面与中央“六稳”“六保”吻合。
(1)聚焦关键领域,保障重点支出。在强化政府过紧日子要求的同时,统筹资金重点用于支持社会经济发展,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促进企业有序复工复产,畅通产业链、供应链,加大企业扶持力度,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快速发展,全市商业服务业支出增长104.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增长7.2%,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增长499.6%;交通运输支出增长320.6%。
(2)大力筹措资金,支持重大项目建设。筹措安排政府性投资重点工程项目资金20.33亿元,用于支持“五网”综合交通建设、民生工程建设、重大项目建设前期以及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各项重点项目建设,对促投资、稳增长、补基础设施短板提供重要资金保障。配合发改、工信等部门,提前筹谋,强化项目前期准备,扎实有效地开展好与市级部门对接联系,加强项目向上争取资金力度:争取到了安宁工业园区智慧园区一期项目抗疫特别国债4,000万元;多氟多(昆明)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年产3万吨高性能无氟化铝技术改造项目2,960万元;温泉小镇核心区传统村落提升改造资金2,000万元;中央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补助资金700万元。
(3)持续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一是支持做好农业农村工作。着力构建完善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集中资源、强化保障、精准施策,推动“三农”工作迈上新台阶、开创新局面。2020年农口资金年初预算安排29,296万元,落实扶贫资金9,771.85万元,其中:禄劝对口帮扶资金2,167万元,落实本级帮扶资金7,604.75万元;投入乡村振兴资金2,227万元,全力保障农村人居环境、安宁市美丽乡村建设等项目建设。二是做好2020年农业补贴发放工作。为保证安宁市2020年惠农补贴发放工作,提高惠农补贴资金发放效率,确保惠农补贴安全、及时、足额发放,对安宁市9个街道办事处财政所云南省惠农补贴资金“一卡(折)通”系统进行了全面的升级。三是组织2020年农村综合改革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普惠制项目申报工作,涉及9个街道办事处。严格按照报账制的要求,严格把关,加强报账资料审核,确保财政专项资金安全。
(4)基本民生保障稳步提升。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决兜牢基本民生底线。坚持减负、稳岗、扩就业等多措并举,最大限度用好金融支持、援企稳岗等政策。截至目前,已审批稳岗返还单位463家,退还2019年已缴失业保险金1,762万元,惠及职工3.7万人。减免失业保险676万元,涉及企业1,093户;发放小额担保贷款、“贷免扶补”创业贷款、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贷款2,990万元,带动高校毕业生就业人数575人;强化就业培训,为企业提供技能提升培训补贴3,000万元,涉及8,600人次;严格落实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和临时救助“三项制度”,发放各类救助资金1,795.51万元;及时启动临时价格补贴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为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城乡特困供养对象发放临时价格补助265.24万元。
(5)疫情防控资金保障有力。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统筹资金3,929.95万元,全部用于疫情防控物资和设备的采购、防控人员补助、留观隔离酒店费用及应急物资保障体系等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全力做好疫情防控资金政策落实和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公共安全,积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4. 全面落实减税降费,纾难解困助力市场。
(1)全面落实减税降费,并密切关注政策执行后全市的财政运行情况,统筹全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目标任务,深入分析减税降费政策对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影响,妥善处理减税与发展、短期与长期的关系,多措并举弥补减收影响,全力做好全市预算平衡工作。1-11月全市累计新增减税降费100,187.0926万元,有效对冲了疫情影响,对纾解企业困难、支持复工复产和经济平稳运行发挥了重要作用。1-11月市财政局实施多项社保费减免政策,累计减免23,003.505万元;工业用地成本累计降费3,316万元,涉及工业用地11块,合计1752亩;税务口减税降费合计降73,689.17万元;降低行政事业性收费178.4176万元。
(2)聚焦企业困难,通过协调解决企业融资需求、贷款贴息、延期纳税等方式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安排产业扶持资金2亿元,旅游专项及文化产业和体育赛事专项资金2,500万元,助企贷保证金1,000万元,加大产业扶持力度,促进企业稳预期;积极降低个体工商户经营成本,为290户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房租411.63万元;今年新增财政风险铺底资金500万元,积极协调市域金融机构,为34户企业获得“助企贷”银行贷款9,470万元,促进企业增信心;在全省率先出台纾困惠企三个“十条”措施,促进企业稳投资。
5. 凝心聚力打好三大攻坚战
(1)持续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始终把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放在全局工作的凸出位置,以实际行动履职尽责,切实维护政府信用和市场稳定。化解政府债务14.99亿元,完成化债目标任务的100%,在化解政府债务的同时,从清债务、盘资产,抓收入、压一般、保偿债、控风险、强监管等方面入手,通过风险测算,多方式、多渠道制定具体的债务化解计划,隐性债务化解也取得较好成果,化解隐性债务25.8302亿元,完成全年化债目标的100.7%。
(2)聚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我市年初预算乡村振兴及人居环境专项资金1.2亿元,已全部安排了支出,乡村振兴工作有序推进。
(3)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推进水环境治理、河道整治、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抗旱应急人饮工程、病险水库出险加固等重点项目稳步推进,拨付了污染防治经费11,200万元。
6. 加大实体经济金融扶持、提升金融营商环境建设
一是发挥好金融办的“纽带”“桥梁”作用,引导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市域各金融机构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认真落实各级金融扶持企业复工复产政策措施。在人总行、银保监会、《安宁市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十条措施》等政策指导下,安宁市金融机构制订了应对疫情影响促工业、支持中小企业渡难关的工作方案,推出了一系列对参与疫情防控企业贷款支持以及对防控一线医护人员的利益保障和关爱的措施。
二是搭建“银政企”交流合作平台,配合工业园区管委会、人行安宁支行召开银政企座谈会,推介融资项目,宣传“六稳”“六保”政策、有关信贷政策和金融产品。
三是落实激励措施,有效提升政策实施效果。按照《安宁市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价办法》,积极对接人行安宁支行和银监安宁办事处,对各金融机构贯彻落实金融服务“三农”支持乡村振兴要求的情况综合评定,在推荐行业领军企业中,作为重要的参考依据。
四是继续加强小贷公司的监管,及时开展小贷公司的分类评级工作,不断规范经营行为,持续发挥小贷公司金融服务“三农”和小微企业发展作用。面对疫情冲击与市场环境不稳定因素,安宁浩中小额贷款公司主动适应市场,调整贷款结构,下调贷款利率,平均贷款利率比上年同期下调5%,助推实体经济发展。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是安宁市财政局。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97人,其中:行政编制 43人,事业编制54人。在职实有86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86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38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 38人。
编制车辆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8,923.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881.9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41.16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6,701.14万元,增长301.58%,主要原因分析是2021年我单位因财政改革项目增加支出6,000万元,用于会计核算、评审中心、债务化解等财政改革支出;且我单位2021年因建设信息化财政增加了桌面云系统、供电系统、内控监督系统等系统建设经费,用于提升财政管理职能。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8,923.1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881.9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41.16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881.97万元(本级财力8,881.97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6,701.14万元,增长301.58%,主要原因分析是2021年我单位因财政改革项目增加支出6,000万元,用于会计核算、评审中心、债务化解等财政改革支出;且我单位2021年因建设信息化财政增加了桌面云系统、供电系统、内控监督系统等系统建设经费,用于提升财政管理职能。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923.1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8,923.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48.9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5.98万元,增长1.28%,主要原因分析是2021年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支出预算定额标准提高;项目支出6,874.1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675.16万元,增长3,354.35%,主要原因分析是2021年我单位因财政改革项目增加支出6,000万元,用于会计核算、评审中心、债务化解等财政改革支出;且我单位2021年因建设信息化财政增加了桌面云系统、供电系统、内控监督系统等系统建设经费,用于提升财政管理职能。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21年我单位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分别列: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财政事务(06)-行政运行(01)1,439.0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事业人员绩效奖励及改革性津贴、交通补贴,党建活动经费、福利费、体检费、遗属生活补贴、商品服务支出、政府目标考核奖等;
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财政事务(06)-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169.00万元,主要用于编外人员经费、政府采购专项经费、防范金融风险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及信贷营商环境经费、全国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及财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经费;
3.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财政事务(06)- 信息化建设(07)400.00万元 ,主要用财政一体化系统及运行维护经费、科华单机ups供电系统及财政建设维修经费、云南省政府采购系统运行维护经费、内控监督系统建设及评审经费、昆明市预算单位会计核算系统实施及运维经费;
4.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财政事务(06)- 财政委托业务支出(08)6,264.00万元,主要用于安宁市PPP项目咨询服务经费、预算编制系统及预算绩效管理专项经费、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经费、监督检查及法治财政建设专项经费、财政改革经费;
5.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财政事务(06)- 其他财政事务支出(99)37.62万元,主要用于会计政策法规宣传经费、乡镇财政干部培训和能力提升补助经费;
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1)108.36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生活补贴;
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154.8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30.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记实部分的职业年金;
9. 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单位医疗(11)- 行政单位医疗(01)72.7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
10. 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单位医疗(11)- 事业单位医疗(02)12.6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
11. 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单位医疗(11)- 公务员医疗补助(03)59.3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
12. 农林水支出(213)-普惠金融发展支出(08)- 创业担保贷款贴息(04)3.54万元,主要用于创业担保贷款工作补助经费;
13. 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 住房公积金(01)172.00万元,主要是用于公积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分类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2,048.97万元,项目支出6,874.16万元)。
1. 工资福利支出(301)1,790.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90.5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5,973.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7.07万元,项目支出5,826.54万元)。
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3)111.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3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 资本性支出(310)1,045.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045万元)。
5. 其他支出(399)2.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62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安宁市属于县级,下辖的均为街道办,按一般预算单位管理,安宁市资金不再实施对下转移支付。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
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四)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6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安宁市财政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0.18万元,较上年减少0.32万元,下降3.0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安宁市财政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减少变化原因是我单位2020年、2021年均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安宁市财政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8.68万元,较上年减少0.32万元,下降3.56%,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2次,共计接待1,500人次。
减少变化原因是2021年我单位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安宁市财政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5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其中:
1.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
2.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减少变化原因是我单位2020年、2021年均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且我单位2021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上年持平。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安宁市财政局2020年重点项目为预算编制系统及预算绩效管理,我局作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承接部门,预算编制系统及预算绩效管理项目的绩效目标情况如下:积极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各项工作,全面加强和提升我市预算绩效管理水平,扎实开展2021年度预算绩效信息公开、绩效跟踪、部门预算绩效自评及再评价、2022年度预算绩效目标的申报和审核评价、事前绩效评估、评价结果运用、培训宣传等工作;认真做好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的填报、维护工作,加大对各预算单位的督查和业务指导,完善制度建设,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各项绩效指标如下:
(一)数量指标:全面开展绩效管理工作的单位数等于120家;举办全市绩效管理业务培训大于等于1次;开展绩效再评价项目数大于等于6个;开展事前绩效评估项目数大于等于5个;
(二)质量指标:绩效信息公开率、及时率、准确率等于100%;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覆盖率大于等于95%;
(三)时效指标:完成绩效再评价工作的及时率完成绩效管理各项工作的及时率等于100%;
(四)成本指标:项目预算控制数小于等于37万元;
(五)经济效益指标:财政资金配置效率、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
(六)生态效益指标:绩效管理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绩效管理工作影响力大幅提高;
(七)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学习培训满意度反馈大于90%。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 基本支出:指主要用于安宁市财政局发放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交通保障、体检费、党员活动经费,遗属生活补贴、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为其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4.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饮用水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安宁市财政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82.3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03万元,增长22.81%,主要原因分析是2021年我单位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党员活动经费、体检费等公用支出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如下:
2020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名称:安宁市财政局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汽车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2+3+8+9+10+11 | 2 | 3=4+5+6+7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1 | 6017870.26 | 1382236.42 | 1908253.01 | 872833.80 | 1035419.21 | 2727380.83 | ||||||
2 | 0.00 | 0.00 | ||||||||||
合计 | 3 | 6017870.26 | 1382236.42 | 1908253.01 | 872833.80 | 0.00 | 0.00 | 1035419.21 | 0.00 | 0.00 | 2727380.83 | 0.00 |
鉴于上述数据为快报数,相关数据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1年我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严格按照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设置,项目绩效围绕部门总体绩效目标开展。
2021年我部门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涉及项目18个,资金合计6,874.16万元。
十、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21年本级财力安排安宁市财政局基本支出2,048.97万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增加25.98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
1. 2021年我单位退休人员增加,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和退休人员公用经费、退休党员活动经费、体检费相应增加;
2. 2021年政府目标奖定额标准较2020年有所增加。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21年本级财力安排安宁市财政局项目支出6,874.16万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增加6,675.16万元,增长3,354.35%,增加的原因主要是:
1. 2021年我单位因财政改革项目增加支出6,000万元,用于会计核算、评审中心、债务化解等财政改革支出;
2. 我单位2021年因建设信息化财政增加了桌面云系统、供电系统、内控监督系统等系统建设经费,用于提升财政管理职能。
第二部分 安宁市财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十、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二、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六、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八、部门单位基本信息表
十九、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二十、新增资产配置表
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安宁市财政局2021年预算编制系统及
预算绩效管理项目
一、 项目名称
预算编制系统及预算绩效管理专项经费
二、 立项依据
《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中共昆明市委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体系修订的通知》、《安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宁市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三、 项目实施单位
单位名称:安宁市财政局
组织机构代码:">115301810151217374
地址:安宁市宁湖大厦七楼
联系电话:68684176
法人代表:姚瑶
经费来源:财政拨款
单位概况: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财务会计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按规定负责办理涉及财政、税收、政府性债务等方面的事务。监督执行财政、税收、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财务会计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全市和市本级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
四、 项目基本概况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及工作要求,积极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预算绩效有考核”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着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加强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强化资金管理和项目实施,全面加强和提升我市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五、 项目实施内容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全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全面加强和提升我市预算绩效管理水平,认真做好2020年度预算绩效管理的各项工作,及时进行绩效信息公开;开展2020年度预算绩效监控管理;组织做好部门预算绩效自评及再评价工作;做好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的填报、维护工作;强化培训宣传,不断提高绩效管理能力和水平;加大对各预算单位的督查和业务指导;完善制度建设,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强化结果运用,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六、 资金安排情况
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
七、 项目实施计划
做好2021年度预算绩效管理的各项工作,及时进行绩效信息公开;扎实开展2021年度预算绩效监控管理;组织做好部门预算绩效自评及再评价工作;适时开展2022年度预算绩效目标的申报和审核评价工作、事前绩效评估工作;主动接受监督,做好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的填报、维护工作;强化培训宣传,不断提高绩效管理能力和水平;加强工作汇报,加大对各预算单位的督查和业务指导;完善制度建设,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强化结果运用,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八、 项目实施成效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积极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能够加强预算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预算资金分配决策的科学性、公开性和公正性,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的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率,积极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与绩效的一体化,实现预算绩效管理常态化、规范化、法制化,推动政府效能的提升。
九、 项目绩效目标表
单位名称(项目) | 项目目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 | 说明 |
预算编制系统及预算绩效管理专项经费 | 积极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各项工作,全面加强和提升我市预算绩效管理水平,扎实开展2021年度预算绩效信息公开、绩效跟踪、部门预算绩效自评及再评价、2022年度预算绩效目标的申报和审核评价、事前绩效评估、评价结果运用、培训宣传等工作;认真做好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的填报、维护工作,加大对各预算单位的督查和业务指导,完善制度建设,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全面开展绩效管理工作的单位数 | 120 | 《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中共昆明市委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安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宁市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举办全市绩效管理业务培训 | 1 | 《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中共昆明市委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 | |||
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指标 | 绩效管理工作影响力 | 大幅提高 | 按绩效管理各项工作的完成时限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学习培训满意度反馈 | 90 | 满意度反馈表 | |||
产出指标 | 成本指标 | 项目预算控制数 | 370000 | 开展绩效管理各项工作所有支出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开展绩效再评价项目数 | 6 | 绩效再评价工作开展后,形成的工作报告、总结报告数量《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体系修订的通知》及安宁市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计划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开展事前绩效评估项目数 | 5 | 绩效再评价工作开展后,形成的工作报告、总结报告数量《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体系修订的通知》及安宁市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计划 | |||
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指标 | 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 进一步提高 | 《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中共昆明市委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财政资金配置效率、使用效率 | 进一步提高 | 有限财政资金集中管理分配,使用的有效性和充分性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绩效信息公开率、及时率、准确率 | 100 | 《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覆盖率 | 95 | 《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中共昆明市委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安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宁市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安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宁市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完成绩效再评价工作的及时率完成绩效管理各项工作的及时率 | 100% | 《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中共昆明市委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体系修订的通知》。 |
监督索引号">53018100131800111
附件4:安宁市财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以此为准)">20210203112406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