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1-02-05 15:37 浏览次数: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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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安宁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安宁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十、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二、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六、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八、部门单位基本信息表

十九、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二十、新增资产配置表


第一部分 安宁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部门   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街道、管委会、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法律安全生产法规情况、安全生产条件以及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贯彻落实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震减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负责监督、检查贯彻执行情况和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组织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规划,起草全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震减灾综合性规范性文件草案及组织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规程并监督组织实施;按照上级相关部署和要求,开展相关领域的区域性交流与合作;

3.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震减灾相关科学技术的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并与国家、省、昆明市应急管理系统相衔接;组织协调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4.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驻市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5.负责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市防震减灾监测预报工作体系和地震预报工作监督,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6.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市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抗震救灾应急行动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7.组织编制市级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规划,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承担应对较大及较大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及较大以上灾害应急处置;

8.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等应急救援队伍协调调度,负责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各街道、园区管委会和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9.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协调指导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

10.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1.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协调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2.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级有关部门和各街道、园区管委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3.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安宁市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市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

(二)机构设置情况

安宁市应急管理局设10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内部综合协调、办文办会、信息、保密、人事、财务等工作;政治处。协助开展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政治处日常工作由办公室承担;

2.应急指挥中心。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应急管理统计分析以及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震减灾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信息传输渠道规划布局等工作。建立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拟订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拟定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和机制,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衔接驻市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3.防震减灾综合管理科。贯彻施行国家、云南省、昆明市有关防震减灾的法律、法规、规章,监督、检查全市防震减灾工作,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市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体系。制定、完善、实施《安宁市抗震救灾应急行动预案》。建立、监督城市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所需的设备和专用救生器械、适用工具、破拆设备以及必要的救灾物资的储备系统。负责全市地震监测台站及信息系统建设和地震预报工作监督;

4.灾害救援管理科。统筹全市应急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市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及安全生产、综合减灾规划,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和相关规划的组织实施。承担市级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和市级应对较大及较大以上灾害指挥部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指导地方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水旱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有关工作,组织较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

5.救灾保障科。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组织协调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及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组织编制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

6.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

7.安全生产基础科。负责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拟订有关行业安全生产地方性规程、规范,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指导监督有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

8.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负责非煤矿山企业(含尾矿库、地质勘探、采掘施工、选矿厂)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拟订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地方性规程、规范,依法监督检查非煤矿山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指导监督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

9.安全生产行业管理科。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市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建立健全全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和体系,组织实施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巡查、考核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市委、市政府决定事项及领导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负责重大隐患的挂牌督办工作;

10.法规宣传教育科。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震减灾重大政策研究、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教育培训、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开展公众知识普及、应急管理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和区域性交流合作,办理涉及行政审批事项、“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等工作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1年,我局将继续围绕一般事故发生起数和死亡人数“稳中有降”、较大及有较大影响事故“一遏制”、重特大事故“一杜绝”目标,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各类自然灾害事故得到有效救援处置,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稳步提升。

1.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云南省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三年工程”和危险化学品重点县专家指导服务各项工作,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运输、处置等各环节和化工园区“两重点一重大”企业的安全管控;在冶金、工贸、非煤矿山领域构建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全员参与、过程控制、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预防控制体系;

2.加强2021年重点时段、重要节点时期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和易受自然灾害影响的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工程的安全隐患排查;强化监测预警,精准做好监测预报,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统筹应急物资准备,强化指挥调度和应急处置;

3.持续推进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按照进度安排,加强统筹协调,全力推进实施,通过系统治理,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4.提高全市水旱灾害监测预警水平。创新推进预警信息服务能力建设,形成分灾种、分区域、分人群的个性化定制预警信息服务,完善各类预警信息数据库,拓宽预警信息发布渠道,提高预警信息发布质量和效能;

5.夯实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按照《安宁市“十四五”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和《安宁市“十四五”防灾减灾规划》,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防范;修订完善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加快构建市、街道、企业联动应急救援机制,全面提高应对处置安全事故灾害和化解风险的能力;适时开展演练活动;

6.加快推进应急救援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建设安宁市预警监测智慧应急管理体系建设项目;

7.积极推进云南应急产业园项目建设。力争在青龙街道辖区打造一个集应急管理社会化服务、应急产业科创研发集聚、应急产业生产制造集聚、区域应急物资储备、科普教育及体验五大功能为一体的示范基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分别是安宁市应急管理局。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1人,其中:行政编制 28人,事业编制13人。在职实有40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40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1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1人。

编制车辆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447.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47.9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48.01万元,增长11.39%,主要原因分析是2021年人员新录用2人,调入1人,退休1人,单位安全监管、应急管理、防灾减灾工作任务增加,故所需经费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447.9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47.9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47.91万元(本级财力1,447.91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48.01万元,增长11.39%,主要原因分析是2021年人员新录用2人,调入1人,退休1人,单位安全监管、应急管理、防灾减灾工作任务增加,故所需经费支出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447.9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447.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4.3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7.85万元,增长6.33%,主要原因分析是2021年人员新录用2人,调入1人,退休1人,故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643.5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0.15万元,增长18.43%,主要原因分析是单位安全监管、应急管理、防灾减灾工作任务增加,故所需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支出分别列: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行政单位离退休(01)27.72万元,主要用于发放行政单位退休职工退休生活补助;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57.9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5.7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职业年金记实;

4.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24.7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5.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事业单位医疗(02)11.6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6.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公务员医疗补助(03)22.0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7.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61.76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缴费;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4)-应急管理事务(01)-行政运行(01)-612.4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部门行政运行支出,保障部门正常履职;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4)-应急管理事务(01)-灾害风险防治(04)109.96万元,主要用于:指导各街道、管委会、各部门应对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市防震减灾监测预报工作体系和地震预报工作监督,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市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抗震救灾应急行动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承担应对较大及较大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及较大以上灾害应急处置。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协调指导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4)-应急管理事务(01)-安全监管(06)333.56万元,主要用于: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法律安全生产法规情况、安全生产条件以及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级有关部门和各街道、园区管委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4)-应急管理事务(01)-应急管理(09)180.33万元,主要用于: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街道、管委会、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驻市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市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抗震救灾应急行动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等应急救援队伍协调调度,负责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各街道、园区管委会和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分类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804.32万元,项目支出643.59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301)715.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5.9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302)667.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67万元,项目支出607.23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3)64.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72万元,项目支出36.36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安宁市属于县级,下辖的均为街道办,按一般预算单位管理,安宁市资金不再实施对下转移支付。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四)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1年安宁市应急管理局无政府采购预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安宁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1.44万元,较上年增加6.24万元,增长120.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安宁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减少变化原因是2021年无因公出国境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安宁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6.94万元,较上年增加4.74万元,增长215.4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69次,共计接待690人次。

增加变化原因是因机构改革,原安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原安宁市防震减灾局合并到安宁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仅包含原安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三公经费预算编制数2.2万元,原安宁市防震减灾局三公经费未纳入2020年预算编制。于2021年补入原安宁市防震减灾局公务接待费预算编制数5.2万元;为缩减开支,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预算编制数0.46万元;故安宁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6.94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安宁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5万元,较上年增加1.5万元,增长50%。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较上年增加1.5万元,增长5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增加变化原因是公务用车编制增加1辆,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应急管理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为高效应对2021年各类自然灾害救援处置,及后期灾害救助保障,切实提升我市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抗灾、及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应急救援能力。应急管理经费将用于开展以下工作:1.2021年计划对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基层灾害信息员队伍、防灾减灾志愿者队伍约500人展开培训,培训时间2天;2.计划开展1次综合性应急演练,采取桌面推演、实战演练等形式,演练有方案、有脚本、有评估。参加人员包括政府有关部门人员、医疗救护人员以及社会组织人员、企事业单位员工和社区居民等;3.完成好全市安全生产应急工作,协调指导辖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补助应急救援队伍装备。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完备,开展及时有效,保证全市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维护,应急救援队伍保障有力。按计划开展应急救援演练,事故状态下及时处置,应急救援及时有效。用于应急救援队伍,厉行节约依法依规开支。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故状态下尽量减少生命财产损失。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不良后果,降低社会影响,维护社会稳定。充实安全监管力量,应急演练有效,减少事故发生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有效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二)安全监管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国坚持以事故防范为中心,以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为核心,以隐患排查和安全生产信息化管控为主线,安全监管力度不断加大,安全生产基础进一步夯实,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整改扎实推进。严格按围绕全市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强化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多措并举严密防控事故,各项工作稳步扎实推进。照国家法律法规,国家及省市要求开展安全监管工作。

(三)国务院安委办专家指导服务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根据国务院安委办对危化品重点县的指导服务工作要求,2021年将对安宁市(重点县)开展两轮次专家指导检查,每轮次检查危化企业4-6家,计划每轮指导服务约1周时间。我局将聘请6名省级专家协助开展指导检查工作,12名本地专家全程陪同。我局将按照国务院检查指导方式,聘请省级专家对全市重点危化生产企业开展类似指导服务,相关专家费用(含食住等)由我局支付。该项经费主要用于:1.省级专家配合国务院安委办专家组开展指导服务;2.组织本地专家开展专项培训;3.对照国务院安委办专家组检查模式聘请专家对其它危化生产企业开展指导检查。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3.项目支出: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4.安全监管: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综合管理全市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市属有关部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冶金机械等生产加工企业。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安宁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67.90万元,其中包含项目经费607.23万元,实际用于机关运行经费为60.6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办公设备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等日常开支。与上年对比减少82.53万元,降低57.63%,主要原因分析是2021年人员新录用2人,调入1人,退休1人,人员经费有小幅增长;但2021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经费按照预算编制要求未纳入年初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如下:

安宁市应急管理局截至2020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171.6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6.90万元,固定资产34.74万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中房屋建筑物0万元,汽车20.0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14.74万元。

鉴于上述数据为快报数,相关数据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1年我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严格按照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设置,项目绩效围绕部门总体绩效目标开展。

2021年我部门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涉及项目17个,资金合计643.59万元。

十、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21年本级财力安排安宁市应急管理局基本支出804.32万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增加47.85万元,增加变化的原因主要是:

1.2021年新录用2人,调入1人,所需人员经费增加;

2.2021年退休人员新增一人,退休人员经费增加。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21年本级财力安排安宁市应急管理局项目支出643.58万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增加100.15万元,增加变化的原因主要是安全监管、应急管理、防灾减灾工作任务增加,故所需经费支出增加。


第二部分  安宁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十、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二、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六、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八、部门单位基本信息表

十九、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二十、新增资产配置表

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安宁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防灾小应急包采购项目

一、项目名称

2021年防灾小应急包采购

二、立项依据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35号)、《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云发〔2017〕25号)、《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昆发〔2018〕17号)、《 安宁市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意见》(安通〔2019〕8号)、《安宁市应急管理局关于统计报送应急包发放家庭户数量的通知》。

三、项目实施单位

单位名称:安宁市应急管理局

组织机构代码:11530181775535676A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宁湖大厦10楼

联系电话:0871 68677080

法人代表:陈顺华

经费来源:财政拨款

单位概况:

安宁市应急管理局是安宁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安宁市应急管理局行政编制26名。设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4名(副科级),内设机构中层职数11名。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街道、管委会、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

四、项目基本概况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35号)、《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云发〔2017〕25号)、《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昆发〔2018〕17号)、《 安宁市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意见》(安通〔2019〕8号)文件精神,同时为助力推进安宁市美丽县城创建工作,我局计划于2020年、2021年分两批次对我市9个街道采购并发放应急包,采购数量约92836个(每户发放1个),采购单价预计33元/个,采购总金额预计306.36万元。

五、项目实施内容

经前期组织全市各街道办事处摸底调查统计,根据各街道实际情况,分2020年、2021年两批次对老旧小区居民发放应急包。2021年计划向居民住户发放防灾小应急包43482个。

六、资金安排情况

2021年财政预算资金

七、项目实施计划

2021年计划向居民住户发放防灾小应急包43482个,其中太平街道8150个、县街街道9480个、草铺街道6615个、青龙街道2256个、禄脿街道5227个、八街街道11754个。

八、项目实施成效

提升我市居民群众灾害自救技能及防灾减灾意识,最大限度降低人民群众在面临自然灾条件下生命伤亡和财产损失。

九、项目绩效目标表


1612508559(1)

1612508607(1)

监督索引号53018100134200111

附件2: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应急局)20210205103742381

附件4: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应急局)202102051032294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