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督导室2021年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1-03-09 12:58 浏览次数: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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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督导室2021年工作计划


2021年,全市教育督导工作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紧扣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纲要主线,认真贯彻《教育督导条例》,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工作重心,坚持督政督学并重、监督指导并行、督导服务并举原则,充分发挥监督、指导、评估、反馈职能,加大督导创新力度,全面提升督导水平,促进全市教育事业科学、健康、和谐发展。

1.继续开展现代教育幼儿园督导评估工作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现代教育学校督导评估工作规程等3个文件的通知》(云政教督〔20125号)精神及省、市相关工作安排,2021年将继续组织对我市15所公、民办幼儿园开展现代教育幼儿园督导评估,促进我市幼教事业健康发展。

2.积极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

依据《转发上级教育督导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的通知》(昆政教督办〔201923号)要求,2021年,对15所幼儿园开展规范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

3.认真组织开展办学水平综合评价评定工作

根据省、昆明市关于等级评定的相关要求,在各校(园)自主申报的基础上,将对11学校(幼儿园)进行等级认定。

4.扎实推进现代教育学校督导评估工作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义务教育学校督导评估方案的通知》(云政教督办〔201835号)精神及省、市相关工作安排,2021年组织开展对3所中小学校的现代教育学校督导评估工作。同时,在督导评估的基础上,继续做好推荐申报省、市级现代教育示范学校(幼儿园)工作。指导安宁中学嵩华校区做好省级现代教育示范校评估验收的迎评工作。

5.以学校常规工作为主,做好经常性督导。

继续按照依法监督、正确指导、及时反馈、深入调研、合理建议的督导工作方法,以挂牌责任督学为主,将安全工作、办学行为的督导贯穿每次督导始终,以发现问题、发现典型,跟踪整改、总结推广为主要任务,做好本责任区中小学校的随机督导。完成对各学校(幼儿园)的年度教育督导评估工作。

6.组织好2021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

按照上级教育督导部门的安排,确保2021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顺利完成。

7.牵头做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自检自查工作

对照评估标准,运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监测系统,认真开展自检自查,针对资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教育质量和均衡系数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认真查找原因,主动汇报,有计划开展整改工作。

8.根据上级教育督导部门工作安排,继续开展和落实涉督政的专项督导检查工作。

               

教育督导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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