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贫领办便笺〔2021〕9号关于常态化开展防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村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
近期国家、省委、省政府对“十四五”开局之年“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的底线”的重要要求,以及3月26日省扶贫办召开的全省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视频调度会议精神,结合昆明市实际,现将常态化开展防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应纳尽纳”,低收入人口全覆盖
(一)关注脱贫人口收入,确保不漏一人。根据“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统计,截至2020年底全市建档立卡户中人均纯收入在4000-6000元的有7653户31387人,但全市纳入的脱贫不稳定户仅为4093户13365人,覆盖率仅为53.48%。各县(市、区)要认真分析人均纯收入低于6000但未纳入监测的人员,对其“两不愁、三保障”进行综合评判:1.对收入核算有出入的,立即组织人员开展收入核实核准工作,并更新相关信息系统台账;2.对收入核算准确无误的,及时研判,动态纳入脱贫不稳定户管理,同步完成“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标注,采取对应帮扶措施后实现动态清零。
(二)融合行业部门技术力量,全覆盖农村低收入人口。各县(市、区)要统筹协调好农业农村、林草、人社、教育体育、卫健、医保、住建、水利、应急管理和自然资源、公安交警、消防、公安刑侦审判、残联、民政、扶贫等部门,在产业、就业、教育、医疗、住房、饮水安全、交通事故、入刑收监、自然灾害、突发安全事件等方面进行联合监测预警,及时将有致贫风险的农村地区非建档立卡人口纳入监测和帮扶。
二、常态化动态监测,提升数据质量
(一)致返贫风险动态消除,强化精准监测。各县(市、区)要对纳入监测的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以下简称“两类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对致贫、返贫风险已经通过帮扶消除的“两类人员”要及时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进行帮扶措施录入及风险消除标注。
(二)人口自然增减动态变更,加强动态管理。各县(市、区)要将“两类人员”监测纳入常态化管理,每月采集“两类人员”家庭信息变化情况,对家庭人口、收入、享受帮扶、生产生活条件变更等情况进行监测,并同步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
(三)有效分析致返贫原因,提升致返贫原因精准度。截至目前昆明市4093户脱贫监测户中有1333户返贫风险为其他,户数最多的是东川区有764户,占比最高的是晋宁区达64.29%;全市2505户边缘易致贫户中有851户致贫风险为其他,户数最多的是寻甸县有491户,占比最高的是宜良县达49.15%。各县(市、区)要提升防贫预警监测工作质量,对监测对象精准画像,从12种致贫、返贫因素中选取主要因素进行标注。对于致返贫因素已经标注为“其他”的“两类人员”,要立即组织人员重新进行核查分析,选取正确的致返贫因素后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进行修改;对于确实因系统致返贫因素无法覆盖的,保持“其他”状态,并及时向市扶贫办反馈备案。
三、强化工作统筹,动员行业力量参与监测和帮扶
(一)加强驻村工作队、村组干部、基层信息员核心工作力量。《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明确提出,脱贫地区在“5年过渡期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摘帽不摘责任,防止松劲懈怠;摘帽不摘政策,防止急刹车;摘帽不摘帮扶,防止一撤了之;摘帽不摘监管,防止贫困反弹。”各县(市、区)要抓实基层脱贫攻坚干部力量,将驻村工作队、村组干部、扶贫信息员等一线基层队伍统筹好,围绕防贫预警监测和乡村振兴工作在定期走访、信息采集、动态帮扶等方面发挥效能。
(二)补齐政策短板,及时启动“两类人员”帮扶工作。各县(市、区)要针对“两类人员”及时启动帮扶工作,在项目、资金、救助等方面要补齐“两类人员”帮扶空白,不得出现只识别纳入、不有效开展帮扶的情况。重点围绕产业覆盖、就业引导开展动态帮扶,强化主动发现和服务意识,将有劳动力但产业发展弱、务工渠道单一的“两类人员”主动纳入帮扶范围。各县(市、区)还要强化底线思维,严守“两不愁三保障”底线,严防因房、因学、因饮水保障不到位造成的规模性返贫和致贫。
(三)强化工作统筹调动,补齐工作短板。防贫预警监测和帮扶工作是脱贫地区5年过渡期内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重要考核内容,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云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的通知》(云开组办便签〔2021〕16号)和《昆明市精准防贫监测预警及动态帮扶工作方案》(昆贫领〔2020〕7号)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落实好“一月一分析、一月一调度”工作机制;县级农村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要进一步发挥统筹、协调指挥调度职能,动员相关职能部门、细化监测方案、落实帮扶措施;乡(镇、街道)、村(社区)要协调好基层工作力量,在预警对象识别、帮扶措施到户、“两类人员”信息动态方面发挥作用,完善工作台账及痕迹,实现“两类人员”从识别→开展帮扶→风险消除闭环式管理。
昆明市农村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