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交通技师学院卫生所2021年校验结论公告

发布时间:2021-04-26 11:01 浏览次数: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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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交通技师学院卫生所

2021年校验结论公告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及《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第十一、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经我局审核,该机构现有的场所环境、设施设备、人员配备等均已达到《医疗机构基本标准》所规定的卫生所基本设置条件和年检校验标准。符合医疗机构年检校验的有关规定,2021年度校验结论为合格,准予校验。校验后其在执业范围内所开展执业活动具有合法性。

特此公告

         

安宁市卫生健康局

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