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安宁市2021年全国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安宁市2021年全国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管委会,市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今年5月8日至14日是以“防范化解灾害风险,筑牢安全发展基础”为主题的防灾减灾宣传周,5月12日为我国第13个全国防灾减灾日。按照《昆明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昆减办〔2021〕1号)和《昆明市防灾减灾局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防灾减灾日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活动的通知》(昆防灾〔2020〕16号)要求,为做好我市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我办制定并印发了《安宁市2021年全国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方案》,请遵照执行。
安宁市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5月6日
安宁市2021年全国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国家、省、昆明市及安宁市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新时代应急管理工作理念,切实落实“三个转变”,围绕“防范化解灾害风险,筑牢安全发展基础”主题,在恪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组织开展防灾减灾科普宣传工作。
一、组织开展一次演练
安宁市应急管理局与市教体局在安宁实验学校联合组织开展防震减灾进校园“五个一”活动,组织全校师生开展应急疏散演练。
活动时间:2021年5月12日(星期三)上午9:20-10:20;
活动地点:安宁市实验学校
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教体局
二、组织开展一次防灾减灾科普知识讲座
本次讲座邀请云南省地震局专家向学生代表讲授防灾减灾法律法规、地震灾害基础知识、防灾避灾相关知识、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相关知识。
活动时间:2021年5月12日(星期三)上午10:20-12:00;
活动地点:安宁市实验学校
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教体局
三、开展集中宣传活动
市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市气象局、市林草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市森林消防大队结合单位工作实际,自行准备宣传材料和展板,安排好人员开展现场防灾减灾科普日宣传咨询活动。邀请市红十字会现场向参加活动的代表示范讲解家庭基础医疗救护知识和技能。
活动时间:2021年5月12日(星期三)下午13:30-17:00;
活动地点:金色时代广场
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市气象局、市林草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市森林消防大队、市红十字会
四、相关要求
1.本次宣传周活动不再集中组织宣传活动启动仪式,请各街道办事处、各管委会、各责任单位,特别是已创建或正在积极争创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的村(社区)参照本活动方案,制定本单位活动方案,细化具体措施,组织开展全国防灾减灾宣传周系列活动,结合实际组织单位职工、社区居民、监管的企业、学校师生结合防震减灾科普“七进”(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进公共场所)活动组织开展应急演练、防灾减灾宣传学习,不断创新形式,检验并完善应急预案,将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活动融入日常管理,并做好宣传报道,营造防灾减灾良好氛围。
2.请各街道办事处、各管委会、各责任单位将开展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将活动开展情况、特色亮点及宣传效果,于5月15日前将活动总结材料和有代表性的活动图片3-5张(或视频,视频时长不超过5分钟),填报附件(安宁市2021年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情况统计表)报市应急管理局防灾减灾综合管理科。报送邮箱:511443029@qq.com。
3.请各街道办事处、各管委会、各责任单位高度重视防灾减灾宣传周系列活动的开展工作,此项工作开展情况将纳入2021年度安全生产和事故灾害应对工作目标管理考核。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