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21-05-13 09:45 浏览次数: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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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二、事项简述用人单位因地址变动、隶属关系变更以及单位合并、分立等原因需要转移到其他地州、县(市)区参保的,该单位应到经办机构办理用人单位转移登记。

三、办理材料1、《昆明市失业保险参保单位转移通知书》; 2、单位转移原因相关证明材料;3、用人单位有未足额到账月份时,需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失业保险完费凭证等材料。四、办理方式:失业保险窗口办理。

五、办理时限无。

六、结果送达:窗口送达。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无。

八、办事时间: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九、办理机构及地点:1.办理机构:安宁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地点:安宁市宁湖大厦裙楼便民服务中心423号窗口。

十、咨询查询途径:电话咨询0871-68688041

十一、监督投诉渠道:1.现场投诉:安宁市宁湖大厦裙楼便民服务中心失业保险科406室;2.电话投诉:0871-686906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