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申领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21-05-13 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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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失业保险金申领。
二、事项简述: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1.按照规定在安宁市范围内经办机构参加失业保险,所在用人单位和本人已履行缴费义务累计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三、办理材料:1.本人身份证(收复印件一份);2.本人社会保障卡或所属经办机构指定发放银行的失业人员本人银行卡(收复印件一份)。
四、办理方式:1.线上:微信公众号“就业彩云南”、云南人社12333APP等网上渠道进行申请;2.线下:失业保险窗口办理。
五、办理时限:无。
六、结果送达:失业保险金发放至本人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无。
八、办事时间: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九、办理机构及地点:1.办理机构:安宁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地点:安宁市宁湖大厦裙楼便民服务中心4楼2、3号窗口。
十、咨询查询途径:电话咨询0871-68688041。
十一、监督投诉渠道:1.现场投诉:安宁市宁湖大厦裙楼便民服务中心失业保险科406室;2.电话投诉:0871-686906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