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21-05-13 09:48 浏览次数: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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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事项简述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职工医疗保险:1.在安宁市范围内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2.在此领取失业保险期间未购买医疗保险。

三、办理材料1.本人身份证(收复印件一份)2.本人社会保障卡(收复印件一份)

四、办理方式:失业保险窗口办理。

五、办理时限

六、结果送达:由安宁市医疗保障局负责。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无。

八、办事时间: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九、办理机构及地点:1.办理机构:安宁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地点:安宁市宁湖大厦裙楼便民服务中心423号窗口。

十、咨询查询途径:电话咨询0871-68688041

十一、监督投诉渠道:1.现场投诉:安宁市宁湖大厦裙楼便民服务中心失业保险科406室;2.电话投诉:0871-686906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