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培训补贴申领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21-05-13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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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职业培训补贴申领。
二、事项简述: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职业培训补贴:1.在安宁市范围内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2.失业期间参加职业培训合格的失业人员;3.失业期间取得国家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未纳入国家鉴定的工种)。
三、办理材料:1.本人身份证(收复印件一份);2.本人社会保障卡或所属经办机构指定发放银行的失业人员本人银行卡(收复印件一份)。3.《职业资格证》或《培训合格证》(验原件、收复印件一份);4.培训缴费发票(原件一份);
四、办理方式:失业保险窗口办理。
五、办理时限:无。
六、结果送达:职业培训补贴发放至本人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无。
八、办事时间: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九、办理机构及地点:1.办理机构:安宁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地点:安宁市宁湖大厦裙楼便民服务中心4楼2、3号窗口。
十、咨询查询途径:电话咨询0871-68688041。
十一、监督投诉渠道:1.现场投诉:安宁市宁湖大厦裙楼便民服务中心失业保险科406室;2.电话投诉:0871-686906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