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21-05-13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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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件依据:《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昆人社通〔2018〕182号)和《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昆人社通〔2020〕37号)
2.政策对象:我市办理城镇登记失业的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失业人员。
3.补贴标准:实际缴费额的50%,补贴年度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超过100%档次的停止享受补贴。
4.申请条件:
①已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②实现灵活就业并申报登记。
③实现灵活就业后个人缴纳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5.申请材料:
①昆明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审批表1份。
②《就业创业证》、身份证原。
③社会保险发票。
④社区开具的《灵活就业证明书》。
⑤申报人交通银行账号。
6.办理流程:劳动者提交申请→社区初审→街道复审→中心终审→公示→兑付
7.办理时限:次年办理
8.办理地点(方式):安宁市各村社区社会保障服务站
9.办理结果告知方式:政府网站公示
10.咨询电话:68685785 68698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