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信息发布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21-05-13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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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施主体: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服务对象:有招聘需求的各类用工单位
三、到现场办事次数:1
四、法律依据: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2018年5月2日国务院第7次常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第十五条 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下列服务,不得收费:(一)人力资源供求、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职业培训等信息发布;(后略)
五、所需资料:用人单位提供招聘简章、营业执照或者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文件、法人、经办人的身份证件
六、办理地点:宁湖大厦便民中心404
七、时间:当日
八、咨询方式:电话咨询0871-68685785
九、监督投诉方式及途径:
现场投诉:宁湖大厦主楼417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策法规科
电话投诉:0871-6868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