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21-05-27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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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件依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就业援助工作细则的通知》(昆政办文〔2010〕91号)
2.对象范围:4050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残疾人员、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3.申请条件:申请人需为我市城镇户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意愿处于失业状态的就业困难人员。
4.申请材料:
①身份证
②户口册
③就业困难类别证明材料等。
5.办理流程:申请→审核→认定
6.办理时限:现场即时办理
7.办理地点(方式):户籍地村社区(线下)
8.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当场
9.咨询电话:68685785 68698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