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21-05-27 15:43 浏览次数: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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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件依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就业援助工作细则的通知》(昆政办文〔201091号)

2.对象范围:4050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残疾人员、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3.申请条件:申请人需为我市城镇户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意愿处于失业状态的就业困难人员。

4.申请材料:

身份证

户口册

就业困难类别证明材料等。

5.办理流程:申请审核认定

6.办理时限:现场即时办理

7.办理地点(方式):户籍地村社区(线下)

8.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当场

9.咨询电话:68685785  68698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