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办理2021年度安宁市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公告
为进一步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通过灵活就业形式实现就业,现就2021年度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毕业两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即2019年、2020年度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毕业生。
二、补贴条件
毕业2年以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实名登记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不超过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二分之一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时间为准)。补贴时间从灵活就业登记的次月起核算,不足12个月的按1年计算。
三、申报材料
1.《昆明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审批表》;
2.申报人的身份证、户口册、毕业证、《就业创业证》复印件;
3.社会保险(含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交通银行账号;
5.户籍所在地社区出具的《灵活就业证明书》原件。
四、申报程序
申报人凭申报所需材料,向户籍所在地社区进行申报;社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初审后,在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录入信息,上传申请材料,后台初审,街道复审,就业人才中心终审;就业部门将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在昆明市级就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由就业人才中心将补贴资金代发到申报人个人账户。
五、办理时间
每年10月至11月受理当年度社会保险申请,12月完成审核、公示、兑付工作。
五、咨询电话
安宁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68698450。
安宁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