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教育体育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行动
安宁市教育体育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行动
根据《安宁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1 年度安宁市市场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计划的通知>》(安双随机办发[2021]1 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教育体育领域监管工作,我局及时制定下发《安宁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关于印发安宁市教育体育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和安宁市教育体育局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的通知》,并确定了抽查方案,在局办公室的统一协调组织下,于7月12日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对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了联合抽查行动。
本次联合抽查采取执法人员随机选派、监管对象随机抽取的方式开展,我局2名执法人员和市场监管局2名执法人员联合执法,对安宁市星原教育培训学校、安宁市阳光艺术培训学校、安宁市博雅教育培训学校、安宁市贝宁艺术培训学校、安宁睿恩教育培训学校、安宁市小梅花舞蹈培训学校、安宁市新艺代艺术培训学校7家监管对象进行了现场的检查,检查内容为:
1.校外培训机构证照(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是否 齐全,企业信息登记和年报公示信息是否完善;是否有超范围 经营行为;是否有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 是否规范明码标价、预收培训费是否超期超限、重复收费、标价外违规收费行为;是否有虚假广告或者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 争行为。
2.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知识培训内容、班次、招生对象、培训进度、上课时间等是否备案公布,培训内容和时间是否超出《义务教育六科超标超前培训负面清单(试行)》和《云南省中小学“五项管理”负面清单》的要求。
3.培训场所是否符合设置标准,是否符合安全消防、 卫生、疫情防控要求。
4.校外培训机构人员队伍建设情况,按照校外培训机 构设 置基本条件,对管理人员和聘用教师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进行检查。
5.校外培训机构收退费管理机制是否符合《国务院办 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有关要求,是否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学生校外 培训 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要求签订培训合同。
抽查结束后,按照相关要求将抽查结果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上进行了公示。对于检查中存在问题的,按照“谁主管、谁监管,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的衔接和督促整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