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市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
为切实做好2021年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全力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汛期安全生产责任。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国家、省、昆明市决策部署,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层层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要针对汛期特点,突出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进一步加大安全监管力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健全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方案,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全面开展隐患自查自改,做到风险管控到位、隐患整治到位、教育培训到位、应急准备到位,确保安全度汛。
二、认真排查治理,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和各有关部门要针对夏季和汛期安全风险特点,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进一步推向深入,持续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监督管理、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防范化解,严防事故发生。
(一)矿山。非煤矿山、尾矿库等要严格落实防汛措施,全面落实防透水、防淹井、防滑坡、防垮塌和防泥石流措施,扎实开展水害防治工作,严防因暴雨、洪水、泥石流等引发淹井、边坡坍塌、尾矿库溃坝等事故发生。露天矿山要重点排查矿区及周边山体的地质灾害状况,要确保工作台阶、边坡及露天防排水稳定可靠。尾矿库要突出对坝体、排洪、排渗等系统的隐患排查,严控库区水位,确保最小干滩长度和安全超高满足设计要求,严防发生尾矿库溃坝漫坝事故。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市自然资源局、市应急局等。
(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爆物品。要严格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规程和工艺要求,认真开展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的重大危险源、重点部位、重要设施设备的防火、防爆、防雷击、防静电监测监控和检查,对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实施全过程管控,确保不发生泄露、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等安全事故。临江、临河、临坡生产储存设施要提前采取措施,对遇湿或高温容易分解出易燃、有毒气体的原材料和产品,要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水、防潮、降温措施。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市工科信局、市公安局、市交运局、市应急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市供销社等。
(三)油气管线和城镇燃气。要加强油气管线沿途汛情监测和巡护值守,防止因暴雨洪水引发滑坡、坍塌等导致的石油、天然气泄漏事故发生,对管道周围存在滑坡、山洪等地质灾害及穿越地震活动断层等情况,要及时采取相应的工程防灾措施确保安全。强化城市燃气管网隐患排查,突出与市政工程彼此交叉、占压的管道防护,严防施工破坏燃气管道引发事故。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市发改局、市住建局等。
(四)工贸行业。要重点排查各类工作场所、隐蔽工程、坑槽沟池,液氨罐、围挡强等外部安全环境,严格落实高温熔体防遇水(潮)爆炸、毒害气体泄漏,料仓、厂房、墙体等防坍塌、掩埋,以及生产作业场所防内涝、淹没、雷击、触电、次生灾害等措施。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市应急局。
(五)道路交通和水上运输。要强化“两客一危一网”、校车、农用车辆和其他重点车辆、营运作业船只船舶的监管,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严禁渔船、自用船、农用机械等非法载客。加大高边坡、临水临崖路段,公路上部和侧边存在易垮落、坍塌山体和易受洪水、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威胁的路段、桥梁、隧道、涵洞、边坡、航道、码头(渡口)以及雨天急弯陡坡、路面积水等危险路段、事故多发路段、复杂危险航道的巡查管控和监测值守力度,及时发现险情,消除隐患。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市公安局、市交运局、运管分局、交警大队、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等。
(六)建筑施工和重点建设工程。要督促房建、城市轨道交通、水电、公路、铁路、隧道建设等施工项目全面排查施工营地、设备、物资场地、排渣场等周边存在滑坡、崩塌、洪水、泥石流等危险因素,及时采取撤离、搬迁等措施,主动避让。加强隧道(洞)、深基坑及低洼施工作业现场的管理,严防水淹施工作业现场造成人员伤亡等事故发生。加大对排水、边坡、基坑支护、脚手架工程、施工用电等区域和岗位的巡查检查力度,及时消除各类隐患。要加强对隧道(洞)施工中突水突泥、冒顶塌方、爆炸、中毒等事故的防范,加强探测监控,强化支护措施。加强施工作业现场防灾保护工作,遇雷雨、暴雨、大风、高温等极端天气时,要按规定停止相关作业,大型起重机械要采取抗风防滑措施。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市发改局、市住建局、市交运局、市水务局等。
(七)消防。以推进“城中村”、出租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治理、消防车通道治理等整治行动为重点,重点整治人员密集场所、学校、医院、养老院、福利院、“三合一”“多合一”场所、高层建筑、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古城古镇和文物古建筑、民族宗教活动、大型综合体、集贸批发市场等场所火灾隐患,坚决杜绝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严格依法查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查、未进行消防验收,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擅自投入使用、营业,以及堵塞消防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私拉乱接电气线路、关闭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各类消防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消防救援大队、市住建局、市民政局、市民宗局、市发改局、市教体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局、市市场监管局等。
(八)城市安全。要重点开展内涝隐患点排查,划定洪涝危险区域,强化监测预警,设立醒目警示标牌,着重做好疏通河道、管涵、清淤排污、高空作业中的事故防范工作。加强建筑防雷、户外广告设施、玻璃幕墙、外墙砖、排土场、废渣废土堆场、城市垃圾场等的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排险措施,确保安全。要对养老院(含敬老院、老年公寓)、娱乐场所、医院等医疗卫生场所、商场市场开展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加强城市安全运行管理。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发改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局、市城管局、市气象局等。
(九)校园安全。要针对汛期降水集中的特点,加大对学校、幼儿园、托儿所教学楼、宿舍楼、食堂等的安全检查,防止基础沉降、墙体倾斜。加强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员安全教育,确保安全,并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防止学生踩踏、溺水事故发生。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市教体局。
(十)旅游景区和公园。对旅游景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城市公园等地点进行排查,严格落实景区景点、人员密集场所、游乐设施,防洪水、防泥石流、防坍塌、防雷电等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各类观光车辆(船艇)、特种设备、玻璃栈道等安全运营管理,存在风险的区域要坚决封闭,禁止游客进入。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林草局、市城管局、市气象局等。
其他行业领域要针对本行业领域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防汛度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确保防汛措施到位。
三、强化监测预警,做好事故防范应对处置准备。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和各相关部门要密切关注强降水过程,及时发布和通报重要雨情、水情信息和重要气象灾害、地质灾害预警信息,明确防汛重点地区和时段,密切协同做好本行业领域防范工作。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的应急值班制度,发现险情和事故及时准确报送。要进一步完善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汛期应急演练,有效衔接政府、部门和企业应急预案,做好装备、物资、队伍等各项应急准备工作,提升快速救援能力,及时、科学、安全、有效应对和处置事故。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和短信、微信、微博等多种宣传手段,广泛进行风险防范、避险逃生知识技能的提示警示,提高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能力。
安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