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贫领办(2021)6号安宁市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宁市2021年度防返贫监测动态调整和监测对象“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现将《安宁市2021年度防返贫监测动态调整和监测对象“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安宁市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安宁市2021年度防返贫监测动态调整和监测对象“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中央、省、市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根据《云南省巩固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云巩固振兴组〔2021〕1号)《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防返贫监测动态调整和信息采集暨监测对象回头看工作的通知》(云巩固振兴组〔2021〕2号),结合安宁实际,现就2021年度防返贫监测动态调整和监测对象“回头看”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决策部署,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1年度防返贫监测动态调整和信息采集暨监测对象“回头看”工作。切实抓好监测对象动态管理和精准帮扶,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彻底整改,全面补齐短板,坚决防止返贫致贫。
二、工作内容
一是在常态化动态管理的基础上,集中组织开展监测对象和脱贫人口动态调整,抓实新增监测对象识别录入、监测对象风险再标注、监测对象风险消除、脱贫户和监测对象人口自然变更等工作;二是全面排查现有监测对象,认真开展“回头看”,确保程序落实、对象精准、措施有效、消除稳定;三是抓好防返贫动态监测年度信息采集、更新录入工作,包括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年度信息采集更新,监测对象帮扶措施和家庭位置信息采集更新,县、村、组信息采集更新等。
(一)监测对象和脱贫人口动态调整
1.新增监测对象识别录入。
各街道综合分析研判以行政村为单位确定重点核查户。
各街道组织村委会以家庭为单位排查:一是脱贫户;二是实际在农村生产生活、享受农村公共服务及待遇的农村常住人口,重点排查低保人口、特困供养人员、困难残疾人家庭和今年以来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出现困难的家庭;三是筛查反馈过预警信息的农户,包括重点人群预警线索名单及媒体、信访、网络等涉贫舆情的农户;通过“全国防返贫监测系统手机APP”“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平台(12317)”、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等提交过申请的农户;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7500元的脱贫户;四是以村为单位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位于后5%的农户。在综合研判的基础上,以行政村为单元,确定重点核查对象,逐户组织入户核查,对符合条件的严格按程序纳入监测帮扶,并将相关信息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
2.监测对象风险再标注。
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返贫致贫风险消除后,又因突发事件或意外事故等特殊情况新出现致贫返贫风险的,组织逐户入户核查,填写“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信息采集表(附件1)”,并标记“分析再标注”,符合条件的按程序标注。
3.监测对象风险消除。
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逐户对帮扶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返贫致贫风险点排除情况、家庭收入稳定性情况,统一组织开展监测对象帮扶成效评议工作,对评议后达到风险消除的监测对象,按“怎么进、怎么出”的原则,在监测对象知情同意的前提下,参照监测对象识别方法步骤,经入户调查、民主评议、逐级审定等环节,通报情况听取群众意见,经公示无异议后,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标注“风险消除”,不再监测帮扶。
4.脱贫户及监测户家庭人口自然变更。
采集更新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家庭自然增加及自然减少人口信息(附件2:脱贫户及监测户家庭人口自然变更表),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进行更新。
(二)监测对象“回头看”
对2019年以来录入系统的所有监测对象进行逐户逐人全面排查,认真开展“回头看”,确保达到“程序落实、对象精准、措施有效、消除稳定”的要求。
1.全面精准监测对象。全面复核“10类情形”(附件9:原则上不得纳入监测对象的10类情形),坚决杜绝不精准纳入情况,对不符合监测帮扶条件的进行清退,并按程序要求做好公示,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人社局、市发改局等负责复核车辆、不动产、公司(企业)登记、公职人员、失信惩戒等,街道负责复核其余情形,由市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汇集复核结果,召开会议联审。通过全面排查,对发现消除不稳、收入不稳定等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对象进行风险消除回退,特别是还在享受各类帮扶措施但已标注风险消除的监测对象,如果帮扶措施取消后风险消除就不稳定的,要进行回退,继续帮扶直到风险稳定消除。同时要严格区分“三类人员”,准确标注监测对象类别。
2.全面落实帮扶措施。要按照“一户一策”的要求逐户逐项落实帮扶措施,对照风险重点核查帮扶措施是否有针对性,是否达到“管用、够用、能用、有用”的要求。对应风险没有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的,特别是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存在缺项、漏项、风险类型及家庭信息与帮扶措施逻辑校验有问题的(附件8:风险类型、家庭信息和帮扶措施逻辑校验表),由街道及时反馈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再分解至市级行业部门进行落实。
3.全面落实监测程序。对所有监测对象的监测程序进行逐户核查,对识别、帮扶、风险消除等环节没有开展过民主评议和公示的监测对象,要统一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和公示;在对象识别上,所有监测对象要补齐纳入监测申请和授权承诺书;对已标注风险消除的监测对象,要逐户核查农户是否知情同意,完善相关手续。针对家庭资产信息和基本信息,再次对所有监测对象统一组织开展信息复核“10类情形”工作。
新增识别和综合回退重点排查以下4类对象。
1.原非建档立卡农户,2021年度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全市监测底线7500元和整户无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家庭。
2.2021年度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全市监测底线7500元和整户无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脱贫户。
3.已标注风险消除,但2021年度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全市监测底线7500元的监测对象户。
4.已标注风险消除,但整户无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监测对象户。
(三)信息采集、更新和录入
2021年度主要针对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发生变化的信息,如家庭人口、在校生状况、家庭收入等,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进行更新录入。2021年10月1日后发生的变化信息,纳入月监测信息更新内容,本次年度动态调整和信息采集工作不做采集录入。
1.脱贫户、监测对象户(含新增、已消除和未消除风险户)基础信息和年度务工信息的核实、采集和更新录入。
2.监测对象帮扶措施信息的核实、采集和更新录入。
3.完善行政区划信息。对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未录入的除八街、禄脿、县街外6个街道的建制村及村民小组信息进行补录(XXX行政村XXX自然村采集表、行政村信息采集表);更新已录入八街、禄脿、县街街道的建制村及村民小组基础信息,并对新增和缺漏信息进行采集补录。
以上三项通过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打印采集表,进村入户采集信息,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录入。
4.位置信息采集更新。利用全国防返贫监测手机APP,对未录入家庭位置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采集家庭位置信息,同时对家庭位置发生变动的更新家庭位置信息。
5.市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通知完善帮扶主体及结对关系,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完善相关信息。包括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
6.采集县级基础信息。安宁市县表(附件5)请涉及的9个街道,市民政局、市乡村振兴局、市统计局、市妇联、市医保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林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交运局、昆明安宁供电公司、市住建局、市人社局、市残联、市文旅局、市教体局、市卫健局、市工科信局、市农信社按职能职责填写,于10月30日前报安宁市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农业农村局端口),市扶贫办负责信息更新录入。
(四)信息数据比对清洗
在信息采集、更新和录入基础上,按照全国防返贫动态监测数据质量评估体系评估规则,对省、市两级反馈的问题数据及时整理、汇总,及时对全国防返贫动态监测信息系统中不实不准的数据进行核实、核准、完善和整改,确保问题数据清零,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和开展培训
10月15日前,制定防返贫监测动态调整和监测对象“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逐级进行动员部署,组织开展业务培训,熟练掌握具体任务、方法步骤,做到吃透政策、准确把握标准、严格执行程序步骤。完成对街道、村委会、村小组的培训。
(二)动态调整和信息采集
10月16日—11月12日,组织完成防返贫监测动态调整、信息采集和监测对象“回头看”全部线下入户采集和表格整理。各街道于10月30日前审定上报“附件2:安宁市2021年度防返贫监测动态调整和监测对象回头看汇总表”。
(三)数据录入和系统操作
11月16日—11月25日完成全部数据录入和系统操作工作。
(四)数据信息比对清洗
12月1日—12月18日,集中开展问题数据比对核查,形成到户到人具体问题清单,完成问题数据比对清洗,全面提升数据质量。
(五)工作总结
12月23日前,以街道为单位上报2021年度防返贫监测动态调整、信息采集和监测对象“回头看”工作总结。
四、有关事项
(一)收入计算周期
本轮动态调整所有工作对象家庭收入计算周期为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
(二)信息采集填表说明和指标解释
本轮动态调整信息采集和录入工作的指标和数据口径统一按国家乡村振兴局制发的《户年度基础信息采集表》《出列村信息采集表》执行。
(三)使用全国防返贫监测手机APP开展信息核实工作
为减轻基层打印表格负担,提高工作效率,各地要充分利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手机APP的相关功能开展信息核实,采集补录更新各类对象家庭位置信息。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今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开局之年,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最为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政策性很强。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防返贫监测对象动态调整工作,党政领导要亲自抓,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创新工作方式,认真组织制定周密的工作方案,落实各项工作支持措施,切实强化经费、人员等各类保障。
(二)确保工作质量
要严格较真碰硬,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早消除”的原则,对监测对象做到“应纳尽纳、应扶尽扶、应退尽退”,切实防止返贫致贫,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三)提升数据质量
各街道要在村级建立数据信息会审工作机制,把好第一道关口,系牢第一粒纽扣,防止信息采集不实,录入错误。坚决彻底清洗、整改问题数据,确保清零。市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配合做好县表和数据比对工作,按时反馈相关表册和比对数据。
(四)严肃督查考核
省市已明确本轮防返贫监测对象动态调整工作乡村振兴战略成效考核工作紧密衔接,动态调整结束后,在相关督查巡查、审计监督、第三方评估中,如存在不实不准等问题,将列入问题清单,纳入后评估考核综合评价;对问题突出的,纳入常态化约谈,并作为年度成效考核的依据。各级各部门必须统筹谋划,加强协调,把握重要环节和关键时间节点,压茬推进各项工作,确保按时完成任务。对存在纠正标准把握不严、程序履行不规范、工作进度慢等造成负面影响的,将严肃进行追责问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