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2021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政策性)项目年度实施计划公示
根据云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加强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和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制度的实施意见》(云贫开发〔2017〕47号)文件要求,现将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政策性)项目年度实施计划(详见附件)进行公示,项目计划于2021年1月1日开工建设,2021年12月31日全部完工并投入使用。公示时间为2021年10月21日—10月31日。对年度实施计划有异议,可向安宁市纪委、安宁市扶贫办反映。
监督部门:市纪委驻农业 安宁市扶贫办 农业农村局纪检组
监督电话:0871—68682575 0871—68697483
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平台:12317
附件:安宁市2021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政策性)项目年度实施计划
附件:
安宁市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年度实施计划
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政策性)的通知》(昆财农〔2021〕169 号),下达安宁市省级美丽村庄奖补项目资金80万元。资金计划用于八街街道凤仪村委会村庄规划管理、农村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厕所革命”、村容村貌提升和建立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加快补上农村人居环境短板,确保全面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目标任务。着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以建设美丽宜居乡村为导向,着实解决农村生活垃圾、厕所粪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村容村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