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乡振(2021)4号安宁市乡村振兴局关于转发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街道,市级各有关部门:
现将昆明市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一并抓好落实。
一、推动管理办法落实到位
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管理办法是省委、省政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重要决策部署,各有关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结合实际情况,坚持标本兼治、稳步推进的原则,统筹兼顾,压实责任,多措并举,确保管理办法落实到位,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实现农村低收入人口帮扶全覆盖。
二、建立完善工作机制
各相关部门建立事项动态管理、业务办理流程规范、数据安全管理与共享、业务协同办理、咨询投诉处理、问题联动处置、监督问效、考核评价等工作机制,负责本领域救助事项督促、审批办理,推进平台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应用。
三、强化平台推广使用
各街道、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府救助平台”推广使用工作。各级要以2021年度防止返贫监测动态调整和信息采集工作为契机,组织动员农村群众使用“政府救助平台”微信小程序,多种方式宣传平台的目的意义,提高农户使用平台的意识,让农户遇到问题时能够主动找政府、找组织、找平台,同时为不方便线上申请的群众提供线下服务,要以方便群众为原则,确保线上、线下服务渠道同时畅通。
四、切实做好安全防护
政府救助平台救助服务事项涉及多个部门多项业务,相关部门应当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明确责任人,加强对有关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强化数据安全、系统安全防护。
附件:昆明市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安宁市乡村振兴局
202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