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民政局2022年1月综合业务救助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2-01-29 11:25 浏览次数: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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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 “应保尽保、动态施保”的原则,安宁市民政局及时将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保障率达100%。

安宁市现行的农村低保标准为460元/人/月。1月份,农村低保共779户949人。其中:残疾人467人,老年人400人,未成年人67人。1月发放保障金40.5万元,人均保障水平426.765元。1月共发放农村低保金40.5万元,累计惠及困难群众949人次。

安宁市现行的城镇低保标准为700元/人/月,按照差额发放。1月份,享受城镇低保1675户1950人,其中:残疾人650人,老年人519人,在校学生90人,未成年人189人;1月发放保障金112.02万元,人均保障水平574.16元。

1月份,救助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城乡困难群众165人,发放临时救助金113.57万元。

安宁市现行的特困人员标准为910元/人/月。按照残疾等级,给予不同标准残疾人护理补贴,1月份特困人员共332户334人。其中:残疾人53人,老年人245人,1月份发放特困保障金38.33万元,人均保障水平1147.78元,惠及特困群众334人。